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结项审批书
项目批准号
项目类别
学科分类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
所在单位
填表日期年月日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
2024年1月修订
声 明
本研究成果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享有宣传介绍、推广应用本成果的权力,但保留作者的署名权。特此声明。
成果是否涉及敏感问题或其他不宜公开出版的内容:是□否□
成果是否涉密: 是□ 否□
项目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填 表 说 明
一、本表适用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青年项目和西部项目结项申请。
二、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如实地填写表内栏目。无内容填写的栏目可空白;所填栏目不够用时可加附页;凡选择性栏目请在选项上划圈或打“√”。
三、“主题词”栏需填写反映成果内容的4个以内关键词。
四、本《结项审批书》报送1份(A4纸型,于左侧装订),并附3套匿名最终成果打印稿、重复率检测报告、课题设计论证和1张存有电子版成果及简介的光盘。以少数民族文字或外文撰写的成果,须在正文前面加汉字版成果摘要。以博士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项目,须提交1份博士论文(报告)的电子版,并书面说明结项成果与原论文(报告)的区别、联系和二者的重复比例,以及在内容、观点、结构、研究方法等方面的改进与提高。重大转重点项目,还需上传立项时的课题修改说明。以上材料经责任单位审核后,报送所在省(区、市)社科规划办(工作办)或在京委托管理机构。
五、如有其他不明白的问题,请与所在省(区、市)社科规划办(工作办)或在京委托管理机构联系。
一、数据表
结项成果名称 和成果形式 | 1. | |||||||||||||||||||
2. | ||||||||||||||||||||
主 题 词 | ||||||||||||||||||||
预期成果形式 | 计划完成时间 | 年 月 日 | ||||||||||||||||||
成 果 字 数 | 万字 | 是否计划出版 | 计划出版时间、出版社 | |||||||||||||||||
项目负责人 | 姓 名 | 性 别 | 民 族 | 出生日期 | 年 月 日 | |||||||||||||||
所在单位 | 行政职务 | 专业职务 | ||||||||||||||||||
研究专长 | 学 历 | 学 位 | ||||||||||||||||||
通讯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电话 | (手机) | |||||||||||||||||||
博士论文名称 | 论文通过时间 | |||||||||||||||||||
博士后 报告名称 | 出站时间 | |||||||||||||||||||
项目以何为基础申报 | A.博士论文 B.博士后报告 C.以上都不是 | |||||||||||||||||||
项目参与者 | 姓 名 | 单 位 | 职称 | 承担任务 | ||||||||||||||||
注:项目参与者按成果(计划)出版或发表时的实际署名顺序填写。
二、总结报告
主要内容提示:1.项目预期研究计划的执行情况;2.成果研究内容及方法的创新程 度、突出特色和主要建树;3.资料收集和数据采集情况;4.成果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的贡献或成果应用转化价值;5.成果存在的不足或欠缺,尚需深入研究的问题等。3000字左右。 项目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 |
注:本栏可加页。
三、主要阶段性成果
序号 | 成果名称 | 成果形式 | 作 者 | 出版社及出版时间或发表刊物及刊物年期 | 获奖或被转载情况、批示采纳情况 | |
1 | 代表性中期成果 | |||||
2 | ||||||
3 | ||||||
4 | 其他阶段性成果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注:(1)阶段性成果须与本项目研究内容密切相关,包括论文、研究报告和专著等形式,其中论文形式的成果须正式发表(或收到用稿通知)并标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资助(在报纸及国外期刊发表的论文可不标注)。
(2)请选择阶段性成果中最能代表项目负责人科研水平的,并且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成果填入“代表性中期成果”一栏中(不超过3项),代表性中期成果与最终成果一起参加成果鉴定。
(3)获奖指成果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项情况,被转载情况指成果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及人大复印报刊资料等转载情况,批示情况指成果获得省部级及以上领导同志批示情况,被有关部门采纳情况据实填写。
(4)不得将内容相同或基本相同的成果列入多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结项材料。
(5)以上内容须如实填写,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视情况作出严肃处理。
(6)本栏可加行、加页。
四、项目最终成果简介
主要内容与要求提示: 1.内容包括:该项目研究的目的和意义(略写);成果的主要内容和重要观点或对策建议(详写);成果的主要价值和影响(略写)。 2.成果简介标题可自拟,内容要层次清楚、观点明晰、用语准确、文风朴实,具有整体性和系统性,不得简单排列篇章目录。字数在4000字左右。 3.简介开头格式为: XXX(责任单位)XXX(项目负责人)主持完成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XXX”(项目名称)(项目批准号为:XXX),最终成果为(成果形式):XXX(成果名称)。项目参与者有:XXX。具体格式参照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网站“成果集萃”。 |
注:本栏可加页。
五、申请免于鉴定的理由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项目,可以申请免于鉴定:①成果获得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含)以上或者其他省部级科研成果奖项一等奖的;②成果获得省部级及以上领导同志肯定性批示并被有关部门采纳的;③成果被《国家高端智库报告》或国家社科基金《成果要报》采用的;④经有关部门认定成果内容涉密(应当标注密级),且质量和水平得到相关部门认可的。 项目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六、建议回避鉴定的专家名单
项目负责人可根据成果研究内容,提出可能影响评价公正性的专家回避鉴定本成果,但要说明理由;建议回避鉴定的专家人数不得超过3人。 | |||
姓名 | 单 位 | 职 称 | 建议回避鉴定的理由 |
七、项目资金决算表
填写说明:项目资金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直接费用须如实填写开支细目,同时附上预算调整情况说明和由所在单位财务管理部门打印的经费开支明细账。有外拨资金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项目资金决算,并附上合作研究单位财务、审计部门审核签章的直接费用开支明细账。 | ||||||||||||
资助总额 | 直接经费 | 间接经费 | ||||||||||
直接费用开支情况说明 | ||||||||||||
支出类别 | 批准预算数 | 决算数 | 支出内容说明 | |||||||||
1.业务费(原经费预算中的资料费、数据采集费、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印刷出版费) | ||||||||||||
2.劳务费(原经费预算中的专家咨询费、劳务费) | ||||||||||||
3.设备费 | ||||||||||||
间接费用使用情况说明 | ||||||||||||
绩效支出 | 万元 | 间接成本 | 万元 | 管理费用 | 万元 | |||||||
结余经费 | 已拨剩余经费: 万元 | 结余经费支出计划(请详细列支,将以此作为结余资金使用的主要依据) | ||||||||||
预留经费: 万元 |
注:项目研究成果首次鉴定的费用由全国社科工作办另外支付。首次鉴定未通过并组织第二次鉴定的,鉴定费从项目预留资金中扣除。
为确保拨付预留经费的安全性和准确性,请务必填写您单位现使用的账户: 户 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单位财务部门意见 公 章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单位审计部门意见 公 章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八、责任单位审核意见
审核事项:1.成果有无政治导向问题或其他不宜公开出版的内容。2.获奖情况和转载、批示情况是否属实。3.填报的阶段性成果是否在项目研究期间完成,与项目研究主题有无直接联系,信息是否属实。4.最终成果的形式和内容是否符合预期研究目标,引文、注释和参考文献是否规范。以博士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项目,结项成果是否在原文基础上有实质性修改。5.经费使用是否属实合理。 审核人(签字) 公 章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九、成果通讯鉴定结果
序 号 | 姓 名 | 鉴定分数 | 鉴定等级建议 | 成果出版建议 |
鉴定专家一 | ||||
鉴定专家二 | ||||
鉴定专家三 | ||||
平 均 分 | ||||
核对人(签章): 年 月 日 |
注:(1)本栏由省(区、市)社科规划办(工作办)或在京委托机构核对填写。
(2)须附3份《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成果通讯鉴定表》。
十、省(区、市)社科规划办(工作办)或在京委托管理机构审核意见
审核事项:1. 成果有无政治导向问题或其他不宜公开出版的内容。2.获奖情况和转载、批示情况是否属实。3.填报的阶段性成果是否在项目研究期间完成,与项目研究主题有无直接联系,信息是否属实。4.最终成果的形式和内容是否符合预期研究目标,引文、注释和参考文献是否规范。以博士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项目,结项成果是否在原文基础上有实质性修改。5.经费使用是否属实合理。 审核人(签字) 公 章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十一、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审核意见
鉴定分数 | 分数一 | 分数二 | 分数三 | ||||||||||||||||
等级建议 | 优秀 | 良好 | 合格 | 不合格 | |||||||||||||||
出版建议 | 有出版价值 | 不具有出版价值 | |||||||||||||||||
平均分 | 综 合 等 级 | 核对人签字 | |||||||||||||||||
审 核 人 意 见 | 经费使用情况 签 名: 年 月 日 | ||||||||||||||||||
签 名: 年 月 日 |
十二、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审批意见
主 管 处 审 批 意 见 | 签 名: 年 月 日 |
主 管 室 领 导 审 批 意 见 | 签 字: 年 月 日 |
室 领 导 审 批 意 见 | 签 字: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