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根据我院2021年科研管理工作日程安排,2021年度科研考核和重要学术成果奖励工作即将正式启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时间统计范围
科研考核成果统计范围为: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重要学术成果奖励统计范围为:2020年11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
二、填报方式
2021年3月18日前的成果请登录:kyold.sass.org.cn申报,用户名和密码与去年的用户名和密码相同。
2021年3月18日(含当日)后的成果请登录:ky.sass.org.cn申报,系统用户名为个人工号,初始密码为个人手机号后六位。
以上网址请在院内连接互联网后登录。
专报类成果应当编号后再申报,专报编号请参照“各类专报编号洽询部门联系表”(附件一)前往相关处室询问。
涉密及敏感材料一律不得上传至系统。
三、时间节点安排
10月1日至11月5日
科研人员填报科研成果(含重要学术成果),研究所学秘和院相关处室完成成果确认。终审确认于11月5日下午5点停止。
10月15日
各所提交(1)免考申请汇总表(附件二)及证明材料;(2)未纳入SCI、SSCI、A&HCI的境外其它外文成果的实物和汇总表(附件三);(3)学术著作等级所内认定意见(附件四)。上述材料由研究所盖章后统一报科研处,不受理个人申请。
11月12日
各所提交重要学术成果奖励清单定稿。提交前须在所内公示。表格内请提供科研人员的银行账号、开户行、身份证号和手机号信息。
以上材料纸质版请盖所章后提交,电子版发送至yangxuan@sass.org.cn。
四、关于系统显示考核分数的说明
科研人员本年度的考核分数为kyold.sass.org.cn和ky.sass.org.cn两个系统内显示分数的总和。
五、实物查验
除在科研考核系统内填报科研成果之外,科研人员应将成果实物交由所学术秘书查验。所学术秘书应当对填报内容和实物进行认真核对,确保填报信息真实准确。科研处将择机抽查、核实,一旦发现有谎报或造假行为,将按《上海社会科学院科研人员科研考核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版)》规定进行处理。
联系人:
杨璇(考核奖励),电话:33165075,邮件:yangxuan@sass.org.cn
李辉(系统使用),电话:33165076,邮箱:lihui@sass.org.cn
科 研 处
2021年9月13日
附件一:各类专报编号洽询部门联系表
附件二:免考人员名单汇总表
附件三:境外其它外文成果申请认定汇总表
附件四:学术著作等级所内认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