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院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招标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科研处 发布时间:2021-08-05浏览次数:849

院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目前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招标工作已经启动,申报要求参见:

http://www.nopss.gov.cn/n1/2021/0803/c431028-32179539.html

一、招标程序

即日起至2021827日(周五)10:00前,投标人须将《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投标书》(见附件1pdf电子版发送至张闻佳邮箱。

为提升我院重大项目投标书质量,830日(周一)科研处将组织专家评审,由专家提出修改意见。

831日至99投标人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改投标书。

910日(周五)前,请各位投标人登陆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 以实名信息提交注册申请,待科研处审核后由系统创建账号并发送短信和邮件通知,之后即可登录系统,并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二、投标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厅局级以上(含)领导职务,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每个投标团队的首席专家只能为一人。

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重大研究专项项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及其他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负责人,不能作为首席专家参加本次投标。申请其他国家级科研重大项目及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首席专家,同年度不能投标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

3.首席专家只能投标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投标的其他课题。子课题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在本批次招标中只能参与一个投标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投标课题。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重大研究专项项目及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子课题负责人参与本次投标。

4.投标人须按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招标选题研究方向》(见附件2)投标,自选课题不予受理。本次投标须按照新修订的《投标书》(20217月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填报以前版本无效,《投标书》文本要简洁、规范、清晰,篇幅原则上不超过10万字,不加附件。

三、其他事项

1.标书责任单位为上海社会科学院全称。

2.数据表中主题词一般不超过3个,词与词之间空一格。

3.子课题负责人不含项目首席专家和参加者。子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须为课题研究的实际参与者,且须征得本人同意。子课题负责人须在《投标书》上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4.最终上传至系统的标书须签字盖章扫描后形成PDF文件并以课题名称命名。

5.其他有关事项可与所在单位学术秘书联系,遇到特殊情形可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张闻佳      

联系方式:33165080

联系邮箱:zhangwenjia@sass.org.cn


附件:附件1 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投标书.doc

         附件2 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招标选题研究方向.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