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

发布者:科研处 发布时间:2021-05-17浏览次数: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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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批准,《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即日起正式发布,课题申报工作同时开始。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申报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发挥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示范引导作用,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服务。

二、课题设置

《课题指南》指导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各类课题申报。2021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年度课题设一般课题、青年课题和自筹经费课题三类,面向全市公开招标,公平竞争,择优立项。

课题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2-3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1-2年。无正当理由课题研究一般不得延期,市社科规划办对逾期课题进行定期清理,并将逾期情况纳入课题承担人的科研诚信档案。

三、申报条件和申请资格

各类课题的申报条件和申请资格参见《课题指南》(见附件)。

四、申报要求和注意事项

1课题申报采用网上填报方式,申报人须在我办网站的课题申报管理系统中注册个人用户(已注册用户直接登陆系统即可),完成实名认证,补充(更新)个人资料,填写相关课题申报数据,提交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联系科研管理部门审核认证信息。

2.科研管理部门将加强对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保证申报质量,对申请书所有栏目填写的内容,特别是对申报者资格、选题、课题设计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课题组是否具有完成研究任务的充分条件,进行认真审核,并签署明确意见。

3课题申报从即日起至2021615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范博  3316 5074


附件: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课题指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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