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院2020年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科研处 发布时间:2020-11-19浏览次数:311

院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目前2020年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申报要求参见:

http://www.nopss.gov.cn/n1/2020/1118/c219469-31935197.html

一、申报程序

1.即日起至2020年12月21日(周一)下午4点前,投标者须将《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投标书》(见附件1)pdf电子版发送至联系邮箱,邮件主题以项目名称加投标者姓名命名。

2.为提升我院重大研究项目投标书质量,12月25日(周五)科研处将组织专家辅导,由专家提出修改意见。

3.12月26日至2021年1月6日投标者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改投标书。

4.此次申报采取网上填报与纸质报送同时进行,建议网上填报通过后提交纸质版材料。2020年12月25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请各位投标者在此之前登陆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完成注册,账号审核通过后于2021年1月7日下午4点前完成网络填报工作,操作步骤详见《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网络申报用户手册》(见附件2),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5.根据全国社科工作办和上海市社科规划办的时间节点要求,我院2020年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纸质版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21年1月8日(周五)下午4点。

二、申报材料

1.纸质版投标书一式3份;

2.电子投标书word版和《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招标课题投标材料汇总表》(见附件3)发至联系邮箱,邮件主题以项目名称加投标者姓名命名。

三、注意事项

1.投标者须具备下列条件:

(1)首席专家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厅局级以上(含)领导职务;每个投标团队的首席专家只能为一人。

(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重大研究专项、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重大项目的首席专家,不能作为首席专家参加本次投标。

(3)首席专家只能投标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投标的其他课题。子课题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在本批次招标中只能参与一个投标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投标课题。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重大研究专项项目和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子课题负责人参与本次投标。

2.电子版投标书上传时须以投标项目名称命名,投标书须签字盖章扫描后上传。子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子课题负责人须在《投标书》上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如获中标,子课题负责人原则上不得变更。

四、其他事项

为鼓励我院科研人员2020年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申报的积极性,提升申报质量,科研处将对完成申报全流程的首席专家给予组织申报补贴10000元,组织申报费须由首席专家与科研处签订组织申报协议后下发。

其他有关事项可与所在单位学术秘书联系,遇到特殊情形可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张闻佳

联系方式:33165080

联系邮箱:zhangwenjia@sass.org.cn


附件:附件1 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投标书.doc

          附件2 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网络申报用户手册.doc

          附件3 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招标课题投标材料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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