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27日上午,由我院法学研究所和上海市民营经济研究会联合主办的“上海市民营经济促进条例立法专家研讨会”顺利召开。
本次研讨会聚焦贯彻落实国家《民营经济促进法》、制订《上海市民营经济促进条例》,在市发改委委托专题研究基础上,邀请在沪有关国家机关、科研单位、金融机构、协会商会等专家与会研讨。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工作。2025年5月20日正式施行的《民营经济促进法》作为我国首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创下了将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写入法律等多个“第一次”,充分彰显了党中央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坚定决心,为新时代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法治基础。
上海市民营经济研究会会长赵福禧,上海社会科学院党委副书记、法学所所长姚建龙等与会专家认为,上海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和经济发展的龙头城市,承担着建设“五个中心”的重要使命,在国家立法基础上,发挥地方性法规的实施性、补充性和探索性作用,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条例》,具有重要积极意义。这是党中央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政策和《民营经济促进法》贯彻落实,也是上海新时代新征程下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通过法治方式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必将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为上海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提供坚实支撑,也为全国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上海方案”。
与会专家认为,上海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条例》具有坚实的政治基础、法治基础和实践基础。在立法定位上,应统筹好“基本法”定位、促进法定位和上海法定位,应把握好促进性、有效性、特色性和落地性等立法要求;在立法重点上,应注重细化完善以下方面的立法安排: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平等市场准入与要素获取,公平竞争,支持民营企业科技创新,改善民营企业投资环境与金融服务,加强民营企业规范引导,优化民营企业服务保障,保障民营企业权益和安全,重点区域领域民营经济促进立法先行先试等。《上海市民营经济促进条例》的高质量立法,不仅体现在解决民营经济的发展挑战与问题,更体现在构建“权利保障—权利增益—权利创设”三位一体的民营经济发展促进的权利发展框架,通过“权利扩展—要素激活—价值创造”的制度逻辑施行实践,为新时代上海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基础性、综合性的地方性法规的支持与保障。
经过深入研讨,本次会议的成果能够为上海市的地方立法贡献专家意见。未来,随着《上海市民营经济促进条例》正式出台与实施等有关举措的综合施策与合力推进,上海民营经济必将迎来更加广阔的发展新天地,在推动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提升中发挥更大作用,成为上海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生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