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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法学研究所所长姚建龙研究员荣获第十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奖

日期:2023/07/13|点击:325

712日,中国法学会发布《关于表彰第十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的决定》并举行了颁奖仪式,30位同志获得表彰。法学研究所所长姚建龙研究员荣获第十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奖,中国法学会会长王晨为姚建龙研究员颁奖。这是自1995年“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评选活动启动以来我院及法学所首次有学者获得表彰。

“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是经党中央批准设立的重大奖项,亦是中国法学会在全国法学法律界设立并授予的最高奖项和荣誉,受到全国法学法律界和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和广泛关注。


附:中国法学会关于表彰第十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的决定

关于表彰第十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的决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法学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法学会,各副省级城市法学会,中国法学会各研究会,机关各部室和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法治人才培养的重要指示精神,着力打造一支政治立场坚定、理论功底深厚、熟悉中国国情的高水平法学家和专家队伍,中国法学会组织开展了第十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评选活动。经评选委员会评选、终评委员会审议投票,中国法学会决定授予王旭、尹飞、吴洪淇、宋亚辉、宋华琳、周尚君、赵骏、胡健、谢增毅、雷磊10位同志第十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称号,决定王青斌等20位同志获第十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奖。

本次获得表彰的30位同志,是新时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涌现出的大批优秀青年法学法律工作者的代表。他们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全面依法治国伟大实践中奋勇拼搏、建功立业,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了重要贡献,对广大青年法学法律工作者具有重要引领和示范作用。

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志们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把此次表彰作为新的起点,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中心任务履职尽责,扎实开展法学研究,积极服务法治实践,努力服务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智慧和力量!

附件:

1.第十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称号获得者名单

2.第十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奖获得者名单

中国法学会 

2023712

 

附件1  第十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称号获得者名单(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 旭  中国人民大学

尹 飞  中央财经大学

吴洪淇  北京大学

宋亚辉  南京大学

宋华琳  南开大学

周尚君  西南政法大学

赵 骏  浙江大学

胡 健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谢增毅  中国社会科学院

雷 磊  中国政法大学

 

附件2  第十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奖获得者名单(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青斌  中国政法大学

叶 姗  北京大学

朱 虎  中国人民大学

杨 华  上海政法学院

吴元元  西南财经大学

何 挺  北京师范大学

宋志红  中央财经大学

陈 璇  中国人民大学

陈福勇  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

林喜芬  上海交通大学

竺 效  中国人民大学

郑春燕  浙江大学

郑智航  山东大学

屈文生  华东政法大学

段文波  西南政法大学

姚建龙  上海社会科学院

徐阳光  中国人民大学

喻海松  最高人民法院

廖诗评  北京师范大学

翟国强  中国社会科学院




文字:法学研究所|图片:|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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