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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国企改革需破解“三大难题”

日期:2014/07/29|点击:3

2013129日,上海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上海国资改革促进企业发展的意见》,简称国资改革20,半年来上海在深化“20改革中,虽然取得了不少成绩,但随着改革的深入,有些问题和矛盾也凸显出来。当前突出的是三大问题:

一、政府与企业改革的积极性问题。上海20条颁布以后,有的企业有积极性,有的企业等待观望,有些企业积极性不高;效益差的企业有积极性,效益好的企业积极性不高;有的企业效益虽然不好,但职工个人生活过得很好,积极性也不高……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如何推动企业改革?这是新形势下的新问题。

20条颁布后,私营企业愿意跟哪个企业组建混合企业,完全是企业自主行为,政府丝毫不能干预。难度在于国资企业,国资委是国有资产所有者代表,理应对企业有支配权,如果不去推动它们改革,这是所有者代表失责;如果直接去干预企业,这是不是越位,又是政企不分?在这里,理论上有两大问题需予澄清:一个是怎样理解对国企的政企分开,另一个是怎样理解国企的自主权?

二、管资产与管企业能否分开的问题。根据20条精神,今后对国有企业的管理,要从管企业为主转为管资产为主,这在理论上好理解,而且这一转变优越性很大,但在实际上操作难度很大。假如某市有10万亿元国有资产,这10万亿元资产如何投,完全可以由所有者做主,愿投多少,就投多少;可现实是,资产已在各企业之中,国资与国企已成了结合状态。在这种情况下,资产如何运作,是个新问题。

不仅如此,还有两大问题也不易解决:一个是资产量的计算问题。资产与资本不同。资本在一定时间段内可以是一定的量,如2013年有资本10万亿元,可以按此数额运作。而资产就不一样,它始终处于运动状态。一个企业内,有自有资产,也有负债资产,要把散于各企业不断运动的资产集中起来进行运作,难度会很大。另一个是不处理好企业的生产生活,资产是不能从一个企业内任意抽走的。如果要顾及到企业的生产生活,那说明单管资产是不行的。从企业理论上说,如果要实行管资产为主,先必须对现有国有企业性质重新定位,是市场主体、独立法人,还是国资委的附属?这涉及到一系列理论问题。

三、国企与民企如何的问题。混合的首要前提,是各种所有制者要有互信,不论是国资,还是私资,应目标一致,互相信任。这样才能握紧拳头,形成力量。可是现在却并不全是这样,有些所有者或所有者代表存在着阻碍组建的杂音,甚至互不放心。比如有些人不放心私营资本参股,认为私营资本参股的不多,而要求却很多。有的说,混合可以,但权不能放,国企应该控股。还有些人认为私资参股,是送钞票给国企去玩。做一个小小股东,既没有话语权,更没有决策权,国有企业是做大做强了,提高了竞争力,而私企有什么呢?取什么长,补什么短?什么好处都没有……

 

上述问题虽然为数不多,但必须尽快破除。大国之崛起,必须先有企业的兴旺。推进混合所有制,混合是手段,国企民企共进才是目的。

 

(作者系上海社会科学院部门经济研究所研究员)

来源:《解放日报》2014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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