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社会上有种不良现象:很多人对责任的认识日趋淡化,谈论责任似乎成了另类。
在瑞士有一个案例,政府拟在一个小镇建一座核废料站,开始征求居民意见时支持率为51%。考虑到居民可能承担的风险,决定每年补贴 8000美元,信息发布后支持率却下降到25%。原因是居民们认为他们的行为是为公共利益作贡献,为社会作出牺牲是责任所在,让政府给予补贴变为一种市场交易,性质发生改变了。
责任伴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而发展,有社会就有责任。责任感是衡量个人或团体精神素质的重要指标,责任产生于社会关系中的相互承诺。当我们在承担责任的时候,要付出一定的代价,但也意味着获得回报的权利。实际上,每种角色就意味着一种责任,如:子女要孝敬父母,学生要遵守学校纪律、完成学习任务,朋友要忠诚、互助、互谅……要扮演好各种角色,必须尽到责任。只有人人尽到自己的责任,才能共同建设和谐美好的社会,共享美好的幸福生活。
责任意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一个社会如果过分看重用钱处事的方式,忽视责任意识的引领,就会助长拜金主义、功利主义,产生一切向钱看的不良社会风气。如果我们不尽快建立一种健康向上的社会价值观,即使富甲天下,也得不到别人应有的尊重。解决问题的关键,是必须高度重视 “责任教育”,克服用钱解决问题、摆平矛盾的思维方式。责任教育属于道德范畴,需要纳入道德建设之中。正如中共十八大报告所要求的,必须 “全面提高公民道德素质,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弘扬真善美,贬斥假恶丑,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营造劳动光荣、创造伟大的社会氛围,培育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良好风尚”。而报告中提到的 “引导”和 “培育”,不能停留在一般化的认识上,必须出实招、见实效。
当然, “责任教育”的普及还要依靠法制环境。特别是对那些不负责任的回避、推诿、拖延的行为,要实行问责和追究。总之,责任重于泰山,责任是用来担当的,不是用来交换的。说到底,激发人们的责任意识,就是不能什么都待价而沽,这对于和谐社会的建设也必然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作者谢京辉为上海社会科学院副院长、 《上海精神文明发展报告》主编)
来源:《解放日报》201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