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首次赴会。公开数据显示,新委员1080人,占比超过48%。按照历年的经验,“一次会议”的采访最让人烦恼:老委员容易“老生常谈”,甚至“审美疲劳”;新委员怀揣忐忑,最常说的一句话就是“来学习学习”。今年却有些不一样了:无论新老委员,说行话的多了,讲热点的多了,但最明显的是“要权利的”多了。
有要“知情权”和“监督权”的。比如致公党中央常委、上海市委副主委蔡建国委员,他直指有些部门对提案的回复是“实质上肯定,具体中否定”,有些部门的回复就是把阶段性工作计划一股脑儿地发给委员。他因此提案要求“提案反馈公开化”,把委员的提案和政府的答复向公众公示,“当委员和政府都能感受到来自社会舆论的压力,提案才不会变成圈子里的文来文往。”
有要“调研权”和“参与权”的。比如上海社科院研究员张泓铭委员,发现北京以外的全国政协委员机会太少,总体参与率偏低。他直截了当地要求,全国政协委员应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参加全国政协的某个专委会,并参加该专委会的主要活动;全国政协或其界别、专委会举办视察、考察、专题调研等重要活动,应当告知所在组织的全体委员。
还有要“被评价权”的。民盟河南省副主委、郑州市主委朱专兴委员认为,少数政协委员不愿做艰苦细致的走访采集和调查研究工作,提案要么闭门造车,要么围绕本行业利益反复提出,极大地制约了政协提案作用的发挥;因此,需要一个独立提案质量评价机构。
这种对委员、对政协、对政府谈权利的现象,是政协委员渐趋政治成熟的表现;“要权利”的本质,是政协委员们对议政话语权的珍视。
较长一段时间以来,人们诟病“政协委员鼓鼓掌”,炮轰“明星委员会请假会作秀就是不会履职”。但撇开怒气,我们应当承认,“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这一具有中国特色的民主政治样式需要时间不断完善。我们也应当看到,历届政协和历届政协委员们在社会公众的厚望中、在日趋开放的舆论环境中渐渐成熟。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政协是公众参政议政的重要制度平台;政协委员不是荣誉,不是待遇,而是参政议政资源的持有者。
衡量民主政治的成本与产出,政协委员的政治成熟——表现在敢于并善于行使法定的政治权利,努力推动符合民意的议政结果走出会场、生根现实。
来源:《文汇报》2013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