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提出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的目标,并按照科学发展观对各项工作做出了全面部署。对于慈善事业,十八大报告在“在改善民生和创新社会管理中加强社会建设”部分的“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提出了“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健全社会福利制度,支持发展慈善事业”的要求。
从十八大报告所提出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来看,实际上对慈善事业的发展提出了一个重要问题:按照时代特征、中国特色、上海特点和率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上海在今后五年全面建成小康的过程中,应该如何给慈善事业的发展定位?
去台湾考察以后,大家得出比较共同的看法是,台湾社会在物质层面已经超过了我们所要追求的全面建成小康的水平,那里人们在生活中所追求的共同内容可以概括为三个方面:一个是健康,一个是快乐,另外一个就是向善。向善,包括崇尚对社会的责任、参与各种公益活动,如环保、禁烟、助老、帮残和慈善活动。公益和慈善可以说成为人们一种普遍的行为,成为生活方式的一部分。
健康、快乐是超越温饱的社会发展阶段之后,人们普遍的追求,在我们祖国大陆也已成为随着生活水平提高之后人民群众的普遍生活方式。但是,向善,并不是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自然而然就会成为普遍生活方式的。
对台湾社会的观察使我意识到:物质生活富裕起来之后,人们自觉不自觉地会去寻找生活的意义。那里有相当多的人把生活的意义与社会责任联系起来,通过从事公益活动和慈善活动来实现这种意义。这种生活的意义表现为对他人的关爱,对自然的尊重和爱护,对本地文化的珍惜与保护、弘扬,对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体的帮助,甚至于跨出了地域和民族。这样,公益和慈善活动进入了普遍化、生活化的时代。当社会责任、对他人的关爱已深入到人们的日常生活方式中,并成为社会共同的价值,这就成为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指标。从这个意义上,再回过头来看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应该怎样发展慈善事业,就有了一些新的体会。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只是从物质上,也包括文化和社会建设。在全面建成小康的过程中,在生活水平提高后,究竟应该以什么作为人们的生活意义?
时代改变了,今天我们承认人们的个人利益,承认它是发展经济的动力,特别是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人们可以在合法途径下追求自己利益的最大化。市场经济在不断塑造着个人利益最大化和无限占有财富的欲望。而社会的发展,特别是我们在自觉进行社会建设的过程中,也提出了需要倡导的社会责任,倡导对他人的关爱与友善,倡导对自然的保护,倡导为帮助需要帮助的人的奉献,并从对他人的帮助中得到内心的满足。它反映了人类文明发展的要求。它应该包含在“文明”这个价值中。这正是十八大所提出的建设一个繁荣、民主、文明、和谐国家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所蕴涵的。文明包含对社会进步和整体福祉改善的责任、对秩序的尊重、对自然的敬畏、对他人的关怀和包容。对一个国家与社会来说,没有文明,也就无法达到和谐。
而从个体层面,慈善又是十八大针对公民个人所提出的“爱国、诚信、敬业、友善”核心价值体系中“友善”的价值。
当我们把十八大所倡导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与全面建成小康的目标联系起来,就可以看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过程,也应该是提高整个社会文明程度的过程,其中,时代将赋予友善以新的涵义,成为人们对待他人的基本价值之一。中国历来有“与人为善”的说法,但结合今天的时代特征,它不是从个人对利害权衡的角度出发,而是从价值的角度提倡尊重和关心每一个人的生命和命运,把帮助需要帮助的人作为自己应尽的责任。
在这个意义上,慈善事业承载着弘扬以社会责任、对他人友善为核心内容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功能。这也应该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过程中,衡量慈善事业发展得好与差的一个重要的指标,即在于能否站在社会责任的文明高地,具有引领整个社会文明向前的意愿和使命,并找到适合当时、当地人们接受文明、友善的价值的途径,使慈善成为人们的生活方式。
在这个过程中,慈善作为文明和价值传播的过程,一定会涉及几个要素:对苦难感同身受的体验、对他人慈善活动的感染与感动、从事慈善活动得到的满足与快乐、从参与具体的慈善活动中升华对构建一个美好社会的信念与理想。
从形式上来看,慈善是一种付出行为,经济学家把它看成是一种国民收入第三次分配的方式。但从动机上来说,它不同于出于怜悯的施舍,不是出于为今后的回报而作出的馈赠,而是关涉他人,特别是在一个超越了熟人社会的环境中,它是对困难和苦难的感同身受的理解与分担,对一个能人人相互关爱的更美好社会的向往和为整体社会福祉的提升而作的努力。
只有在对文明、友善的价值理解和理念上领先了,一个慈善组织才会在慈善活动的内容上不断创新。
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过程中,可以预计,慈善理念一定会在民间的活力、境外慈善组织的推力下进一步激发活跃起来。谁能在慈善理念上占据高地,谁就有条件成为21世纪上半叶引领中国慈善事业发展的领头羊。
(作者周建明为上海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所长、研究员)
来源:《文汇报》2013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