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本文通过对清末民初江苏设立审检厅的基本过程进行深入分析,认为:当辛亥革命成功之后,江苏的施政者与民众们满怀着建立共和国的热情,把需要经过较长时间的司法改革变成为一个随着主观愿望而转移的跃进式过程时,问题的出现也就是必然的。因此,仅仅用“历史的倒退”来评说随之而来的县知事监理制度显然是失之简单的。 [关键词]司法改革 司法独立 审检厅 [作者简介]陈同,上海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副研究员 200235 [原载]《史林》2011年第5期 文字:|图片:|编辑: 返回顶部 最新 热门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