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批复13个区域经济规划,数量超过了“十一五”规划前4年的总和。面对区域规划“遍地开花”的现实,不少人则表示了担心。有专家指出,这些规划已经形成了中国区域经济发展的空间布局,并将在未来较长一段时期明确了中国发展的路径。但是,对于即将召开的两会来说,人们更加关注的是这些规划对地方以及全国经济能产生多大的提振作用?各地又该如何利用政策发挥自身资源优势发展经济以及中央与地方的关系能理顺吗?
事实上,“皖江规划”只是2009年以来,国家已经批复的十几个区域振兴规划中的一个。不仅如此,据悉长三角区域规划、新疆大规模扶持计划、成渝经济区规划等也即将出炉。翻开今日的中国地图,我们不难发现区域规划遍地开花的景象:北到图们江,南至海南岛,东起黄河三角洲,西至关中-天水、新疆。
重整经济版图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形成的是一副“东强西弱”格局。为了落实国家“十一五”规划提到的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更为了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2009年至今国家先后批复了珠江三角洲、海峡西岸经济区、关中—天水经济区、横琴岛总体发展规划、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等13个区域经济规划。
国家发改委地区经济司副司长陈宣庆近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透露,今年我国还将出台一系列区域发展规划和政策性文件,其中包括长江三角洲区域发展规划、京津冀都市圈发展规划和成渝经济区发展规划以及新疆大规模扶持计划等。
至此,中国区域经济版图逐步凸显,东中西并进的局面形成。首先,沿海区域开发连成一片,形成 “三大”—珠三角、长三角、京津冀,“五小”—辽宁沿海、黄河三角洲、江苏沿海、海峡西岸、北部湾和“一海岛”—海南国际旅游岛的格局。其次,中部地区则有武汉经济圈、长株潭城市群、中原城市群、皖江城市带等,为中部崛起增添勃勃生机。最后,新疆扶持计划、成渝经济区和关中—天水经济区等也有望成为新的增长点。
“中国经济进入到了一个大变革的时代,国务院先后批复的十几个区域规划意味着中国经济版图的重构。”全国地理经济研究会会长
寻找经济增长极
一年批复13个区域经济规划,数量超过了“十一五”规划前4年的总和。对于这些区域规划来说,只有“真金白银”才是硬道理。
国家发改委地区司司长范恒山指出,这些规划和文件编制时突出了两点,一是体现国家的战略意图,二是考虑地方的比较优势,目的是推进区域协调发展、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全国地理经济研究会会长
的确,在2007年因美国次贷危机所引发的全球性金融危机中,我国传统的外向型经济地区,特别是广东和浙江等地,由于外需的萎缩,很多企业的经营十分困难,不少企业甚至是歇业或倒闭。
“沿海地区是典型的‘外向型’经济,在金融危机中遭到的冲击是首当其冲。为此,国家转而向内,提出4万亿拉动内需。一年之内批准多个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正好体现了国家区域经济发展布局的需要,并将为国家经济培养多个增长带。”上海社科院的
在不少专家眼里,2008年的金融危机表明非均衡的发展模式已经走到尽头。“可以说金融危机恰好为中国经济提供了一个反思的机会,它告诉我们:中国需要找到新的发展方式—一种区别于前30年东部沿海地区以点状或线状开发为特色的非均衡发展模式。今后中国要走一条动态均衡的、遍地开花的发展道路,这一道路同样是从地域空间入手,但更加注重于解放各地的生产要素,缓解各种结构性矛盾,缓和地区差距和城乡差距。”
区域规划上升为国家战略,对于各地经济提出了一套系统性的蓝图,它所具有的前瞻性无可非议。对此,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发展战略和区域经济研究部部长张军扩就指出:“这些规划已经形成了中国区域经济发展的空间布局,并将在未来较长一段时期明确了中国发展的路径。”
“不同于由中央直接决策、统一实施的、‘自上而下’的经济特区开发模式,区域开发规划则更多的是由地方政府主导,上报中央政府批复,使之具有国家战略层面的意义,是一种‘自下而上’的区域开发战略。”全国地理经济研究会会长
协调面临新课题
区域规划往往不再着眼于一市一省,而是需要很多地区的共同协作。这种情况下,传统的中央集权的模式可能行不通。事实上,区域规划对中央和地方关系的处理提出了一系列的新课题。
在专家看来,十几个区域规划上升为国家战略后,单就经济层面而言,央地关系至少有下面几点值得注意:规划地区地方政府之间如何避免“同质化”、如何协调需要统一,非规划地区该如何面对国家的政策倾斜。
“区域规划,显然会拉动地方投资,也会激活地方政府的创新机制。但由于地方政府间存在着激烈的GDP竞争,中央给予地方一定权力后,难保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问题不会接踵而至。另外,区域振兴规划激活了各地的房地产市场,我们需要为房地产的过热敲响警钟。这一切需要中央和地方政府有效协调。”
对这个问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发展战略和区域经济研究部部长张军扩同样有着清醒的认识:“在利益相对独立的情况下,地区之间进行竞争是一种正常的现象,但竞争必须有条‘底线’。绝不能以邻为壑,也绝不能竞相为外资提供超乎国民待遇的条件。”( 严友良)
来源:时代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