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和联动机制,使各职能部门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进一步推动我院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党风廉政责任制的有关要求,近日,我院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职能部门联动机制。联动机制由院纪委牵头,院党政办、干部人事处、党群处、宣传部、科研处、外事处、台港澳办、财务处、行政处和工会为成员单位。按照《院党风廉政建设联动机制》的规定,联动机制将围绕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定期学习有关精神、沟通工作情况、研究存在问题、协调布置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要求。2月10日,联动机制召开第一次会议,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洪民荣,院纪委副书记、经济所副所长沈开艳,以及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出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