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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迎霜《浅析我国反垄断法中的民事责任》

日期:2009/07/10|点击:144

【作者中文名】 刘迎霜;

【作者单位】 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所; 复旦大学法学院;

【文献出处】 南京社会科学, Social Sciences in Nanjing, 编辑部邮箱 2009 01 

【关键词】 反垄断法; 民事责任; 追究机制;

【摘要】 我国20078月通过的《反垄断法》第50条规定:"经营者实施垄断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这意味着我国对垄断行为的处罚除了行政罚款、限制营业、行为禁止、追究刑事责任之外,还引入了民事责任机制。然而,相比较与行政罚款、撤销登记、垄断行为禁止等法律责任来说,《反垄断法》仅仅在第50条对民事责任承担做出简单规定,似乎稍显不足。有必要对《反垄断法》中规定的民事责任的性质、具体形态和具体的实现途径等进行学理上的探讨。

 

浅析我国反垄断法中的民事责任.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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