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要成为一个好东西,民主选举不能是唯一重要的环节。
去年年底以来,肯尼亚一直是国际舆论的热门话题。
不久前,这似乎还是个社会稳定与政治民主大体兼得的国家,现在它却让人想起饱经战乱的卢旺达。有人认为,这种反差说明了民主不适合肯尼亚;有人则认为,这恰恰是民主在这个国家还没有得到真正实行的结果。
肯尼亚局势错综复杂,笔者不敢妄作评论。但从其引发的评论出发,却联想到这样一个问题:民主如何才能成为一个好东西?
1生于现代社会
“民主是个好东西”,现代社会多数人这样认为。因为现代社会之作为现代社会,有这样一个鲜明的特点:人们只要参与社会生活就必须遵守一些规则(法律、政策等),这是我们行动的正当性依据———所谓“天意神旨”、“祖宗之法”在现代社会,都已经不那么有说服力了。
反过来,这些必须遵守的规则要具备正当性,也必须是由民众自己参与制定,至少是由他们委托的人参与制定的。因为说服现代人遵守规则的最好理由,莫过于“你不能出尔反尔,自我否定”。
在很大程度上,民主要成为一个好东西,实行民主的那个社会就应该是这种意义上的“现代社会”。
2自愿并自觉
民主的本意是人民的“自我决定”。因此,民主是否真是一个“好东西”,还要看人民的“自我决定”是怎样进行的。民主涉及的是集体行动;像个体行动一样,集体行动也要如哲学家冯契所说的那样,一方面要体现“自愿原则”,另一方面要体现“自觉原则”。自愿是意志的品格,自觉是理性的品格,两个方面必须密切结合起来:没有意志的理性是无力的,而没有理性的意志是盲目的。
常有人把民主政治归结为民主选举,而没有看到,选举的重要性只在于它是自愿原则的体现。换句话说,如果只有选举的话,对于真正是一个好东西的民主来说必不可少的自觉原则,就还没有落脚之地。无论是选民自己的无知和冲动,还是选民背后其他人的欺骗和强迫,都会使表面上依据民主程序而形成的公共意志成为盲目的、非理性的东西。
民主要真正成为一个好东西,民众的意志必须与民众的理性有机结合;民众自愿表达的要求应该是经过自觉思考和理性判断的。从这个角度来看,民主要成为一个好东西,民主选举不能是唯一重要的环节。
3围绕实质问题讨论
那么,意志的自愿原则如何与理性的自觉原则统一起来呢?民众的意志总是有所指向的,总是以要做什么事情作为具体内容的。因此,民众的理性如果要与民众的意志一起在民主政治中发挥作用,他们就必须围绕“要做哪件事情”、“如何做成某件事情”这样的问题进行理性的讨论和协商。
讨论和协商之所以必要,是因为这里涉及的是诸多人们的事情,不能仅仅依靠个别人或少数人;讨论和协商之所以必须是理性的,是因为只有通过摆事实、讲道理,才有可能更好地理解彼此的要求,更好地缩小各个方面的差距,更好地对待暂时无法化解的分歧,并且在此基础上更好地逼近乃至形成共同的目标。
讨论和协商可以有各种各样的具体形式,但它的实质内容,却是任何真正称得上“好东西”的民主政治的必要成分。从这个意义上说,“协商民主”并不是一种民主形式,而应该看作是任何一个完整的民主程序的主要成分之一,甚至可以说是最重要成分。
从这个角度来看,民主要真正成为一个好东西,它必须是围绕实质问题而不是抽象词句而运作的,必须是以有关实质性问题的民主讨论作为其基本形式的。
4超越认同之争
讨论和协商之所以必要,不仅是因为民主决策所涉及的问题常常相当复杂,而且是因为影响决策的人们和被决策影响的人们常常是分成各个群体的。从民主原则上说,“影响决策者”和“被决策影响者”是同一批人,但即便是这同一批人,比方说一个国家的公民,或某个城市的居民,也常常因为利益、价值和认同的不同而分为不同群体。
民主实践的一个重要方面,是用讨论协商来处理人们之间的利益分歧,处理人们之间的价值分歧和处理人们之间的认同分歧。其中,最困难的是认同分歧:在涉及“我们是谁”的问题的时候,群体间的分歧往往很难通过实际利益的让步和妥协来解决,也很难通过价值立场的澄清和调整来弥合。一不小心,就会出现敌我分明甚至你死我活的局面。
当然,认同之争背后往往隐藏着利益之争和价值之争。但要进行有意义的民主商议,必须尽可能把价值之争、尤其是利益之争与认同之争区分开来:在认同问题上尽可能相互尊重,在价值问题上尽可能求同存异,并且在此基础上把利益问题作为中心议题,以求得对利益分配的公平安排。
不管怎么样,民主要成为一个好东西,就不能把认同作为争论焦点,尤其不能把一些无法自由选择的认同特征,如肤色、部落和性别等,作为争论焦点。
民国初年,李大钊在反省当时的“民主”实践的时候发现,我国国民有两大弱点:第一,“凡事皆以感情为主,不以理性为主”;第二,“凡事好依腕力而争,不依法律而争。”
将近一个世纪后,面对肯尼亚的乱象,我们也许不仅要抽象地谈论感情和理性如何统一、腕力和法律孰轻孰重,还要具体地思考这个问题:什么样的经济条件、制度框架和文化土壤,才能使这些方面的恰当安排成为可能?
来源:东方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