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历史,人们不难意识到,社会主义归根结底是亿万人民群众活生生的创造活动和发挥历史主动精神的历史进程。“共建共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理念的提出和形成,这是一个重要标志,表明我们党勇敢担当起带领中国人民创造幸福生活、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在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进程中已经达到了一个新的历史水平。
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报告中强调,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取得一切成绩和进步的根本原因,归结起来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最根本的就是要坚持这条道路和这个理论体系。而搞清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念的深刻内涵,是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基本政治前提。
从社会主义学说研究史上看,《十九世纪的社会主义和社会主义运动》是最早系统研究和叙述社会主义思想和运动的综合性社会主义史著作之一,它的作者德国人威纳尔·桑巴特在他的专著《德意志社会主义》中曾这样提出问题:“何谓德意志社会主义?”他认为,“德意志社会主义”这个名词正确的意义,“不应当把它当做德意志人的社会主义讲(思考、著作、要求)”。他强调的是,德意志社会主义不是国族的社会主义,不问其主张之人为德意志人或非德意志人,而“是一个单独并专门适用于德意志国的社会主义,并且是为我们时代的德意志国,因为它是按照德国情形而制订的,所以这社会主义好比是一袭按照德意志国身材裁制的衣服,即是定做的(不是成衣)。”(《德意志社会主义》第145页)这里,桑巴特所说的“德意志社会主义”不是成衣、而是按照德意志国度身定做的衣服;不仅是人口、心灵和民族精神的需要,而且更重要是把整个民族“导出经济时代的沙漠”的目标与途径等寓意,对于我们今天深入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念的精神实质,不是没有启迪意义的。建设社会主义,要从国情出发,走自己的道路。
社会主义不是成衣、必须度身定做的思想,是符合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于思考社会主义的方法论原则的。
众所周知,与空想社会主义者不同,马克思、恩格斯对未来社会理想的设想,不是教条式地预测未来,而是在批判旧世界的过程中发现新世界,在揭露和剖析资本主义社会的过程中预测新社会。他们丝毫没有制造一个社会乌托邦的幻想,或从理性原则出发来预定未来社会的模式,过早地描绘未来社会的具体细节。尽管他们没有严格区分共产主义和社会主义的界线,并没有专门对我们今天所称的社会主义的特征作更多的描述,但他们也曾指出,社会主义社会同共产主义社会一样,生产资料由全体社会成员共同占有,人们结成平等合作关系有计划地为全社会进行联合劳动,在个人消费品分配上实行按劳分配,逐渐消灭阶级差别,国家政治职能渐渐消退等。(李忠杰等主编《社会主义改革史》,第21页)马克思、恩格斯始终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观点,把社会主义看成是一个不断发展和变革的历史过程,坚决反对任何教条主义的倾向。恩格斯明确表示:“我认为,所谓‘社会主义社会’不是一种一成不变的东西,而应当和任何其他社会制度一样,把它看成是经常变化和改革的社会。”(《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7卷,第443页)他一再强调:“马克思的整个世界观不是教义,而是方法。它提供的不是现成的教条,而是进一步研究的出发点和提供这种研究使用的方法。”(《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9卷,第406页)《共产党宣言》作为科学社会主义的纲领性文献,制定了建设未来社会的一系列基本原理。但是,马克思恩格斯却郑重指出:“这些基本原理的实际运用,正如《宣言》中所说的,随时随地都要以当时的历史条件为转移。”(《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28页)当有人要把马克思关于西欧资本主义起源的历史概述彻底变成一般发展道路的历史哲学理论时,马克思声明说,这是对他的历史理论的误解,这样做会给他过多的荣誉,也会给他过多的侮辱。他强调,想用一般历史哲学理论这一“万能钥匙”来解决一切复杂的历史现象,那是永远达不到这种目的的。这些论述,为我们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提供了方法论武器。
对于中国人来说,社会主义不是成衣、必须度身定做的历史进程,具体表现为对社会主义的四次历史性认同,这是一个从民族意识到国家意识、执政党意识和人民意识四个层面上的步步深入的认同。
第一次是民族意识层面上的认同。辛亥革命后,中华民族向何处去成为一个大问题。当时代表中华民族表示对社会主义认同的主要有孙中山和李大钊。孙中山是一个真诚的社会主义者,他认定“社会主义能够解除中国的疾苦”、“中国要成为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民生主义就是社会主义”;李大钊则提出“社会主义理想要尽量适用于环绕他的实境。”第二次是国家意识层面上的认同。早在延安时期,毛泽东思考中国向何处去的问题,他宣布“中国共产党是我们民族一切文化、思想、道德的最优秀传统的继承者”,“从孔夫子到孙中山,我们应当给以总结,继承这一份珍贵的遗产”;(《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共产党国际执委会主席团提议解散共产党国际的决定》,《解放日报》
社会主义不是成衣、必须度身定做的思想,突出表现在“共建共享”的历史创造精神和历史主人翁精神上。
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社会主体不是别人,就是我国广大人民群众。行使国家行政管理权或者司法权的国家机构和国家公职人员,只是在人民授权范围内行使国家管理某些权力的执行者,任何机构和个人决不能未经人民授权或者超越人民授权,成为人民之外或者人民之上的治理国家的主体。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要的就是在价值观念层面上确立人民群众权利本位的目标取向,这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性基础。换言之,就是要唤起人们的价值主体意识、公民权利意识,就是要使人们学会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独立人格、自由、尊严和切身利益。总结近30年的改革开放史,使我们对于尊重人民群众的历史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热情和创造活力的重要性,有着更为深刻的认识和体会。邓小平同志曾指出,家庭联产承包制是农民群众的发明创造,我们不过是把人民群众的经验智慧集中起来加以总结,形成政策,再到人民群众中去推广执行而已。还有乡镇企业也是如此,不一而足。综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曲折历史,人们不难意识到,社会主义归根结底是亿万人民群众活生生的创造活动和发挥历史主动精神的历史进程。虽然社会主义在世界上处于低潮,但是在当代中国社会主义风景这边独好。由此可见,党的群众观念和群众路线是中国共产党人持续执政的生命线和不二法宝。
近年来,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党十分重视党的群众观念和群众路线的理论创新。在“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形成的同时,胡锦涛同志强调“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这句话从根本上指明了党的群众观念的本质和核心。在提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时,胡锦涛同志强调,激发社会活力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特征和基本原则。在提出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时候,他的着眼点也还是进一步发挥人民群众的历史主动精神。他一再强调,群众利益无小事,群众的事再小,也要竭尽全力地去做。他重申,要心系群众、服务人民,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点,始终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时刻摆正自己和人民群众的位置,在思想感情上贴近人民群众,下大力气做好关心困难群众生产生活的工作,多办顺应民意、化解民忧、为民谋利的实事。他非常重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时时处处强调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在2007年两会记者招待会上,温家宝总理更是强调“政府的一切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一切属于人民,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一切归功于人民。政府工作人员除了当好人民的公仆以外,没有任何权力。”他还说,一个舰队决定它速度快慢的不是那个航行最快的船只,而是那个最慢的船只。如果我们改善了困难群体的生活状况,也就改善了整个社会的生活状况。应该说,“共建共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理念的提出和形成,这是一个重要标志,表明我们党勇敢担当起带领中国人民创造幸福生活、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在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进程中已经达到了一个新的历史水平。(作者为上海社科院邓小平理论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员,华东师范大学社会科学部教授)
来源:《文汇报》,2007.10.22 版次: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