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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荣华:教育公平:和谐社会的奠基石

日期:2007/08/14|点击:149

    一个城市能否和谐发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是否办好让人民群众满意的基础教育。“十五”期间,上海市深化基础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实施了上海有史以来规模最大、惠及人数最多的学校基础设施改造,深入开展课程改革,大规模提高教师专业水平,推动基础教育均衡发展,为上海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打下了坚实基础。但是,上海基础教育仍旧存在着一些涉及到教育公平范畴的问题。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底线,是人的全面发展的起点,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石之一。当前,从上海的实际出发,应当重视三个方面解决基础教育的公平问题:
    第一,缩小区域之间、学校之间的差距。近几年来,上海义务教育在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学校之间的差距逐步缩小,特别在硬件设施方面,过去的薄弱学校面貌已大为改观。但是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部分学校在学校管理、师资队伍、教育质量等软件方面存在着相当大的差距。上海农村地区义务教育总体上仍然相对薄弱,优质教育资源较为紧缺,师资队伍相对薄弱,影响到教育质量的稳定与提高。由于区县财政力量差异,2006年部分远郊区的初中生均公用经费只达到中心城区的四分之一。有的区经济发展水平不够高,又属于人口导入地区,所承担的学龄人口较多,在教育投入、教师待遇等方面与中心城区的差距较大。根据《义务教育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这一法规,应当从财政体制、教育规划等方面加强统筹协调,均衡区域发展差异,采取综合配套措施解决校际差异,尽快实现义务教育的均衡。缩小区域之间、学校之间的差距,是当前促进教育和谐发展、实现教育公平的首要任务。
    第二,维护外来务工农民子女受教育权益。随着上海经济社会的发展,外来人口大量涌入,既带来了城市的发展活力,也产生了外来务工农民子女的教育问题。国务院要求各地解决外来务工农民子女入学要“两个为主”,即流入地政府为主、公办学校为主。上海作为特大型城市,人口密度相当高,外来务工人员很多。在解决这个问题上,市区(县)政府作出了巨大的努力,但是,进一步解决这一问题的任务还很艰巨。一是现有公办学校还不能充分提供外来务工农民子女受教育机会;二是外来务工农民子女的教育质量还需进一步提高;三是外来务工农民子女如何与上海本地学生融合的问题需要进一步解决。2006年上海在全日制公办中小学(含民办)中就读的外来务工农民子女数为20.78万人,占义务教育阶段全日制公办中小学(含民办)学生总数的21.41%,占外来务工农民子女总数的53.88%。随着外来流动人口的持续增加且移民倾向越来越大,上海落实“两个为主”解决外来务工农民子女受教育问题的任务已相当严峻。基础教育最有利于奠定整个社会的共同价值观,塑造族群认同,是弥合由社会分层造成的人际鸿沟,实现不同阶层人群融合的重要途径。这一点我们可以从美国的经验中获得启发。作为一个移民国家,美国特别重视对新移民的语言和文化教育,把教育作为融合不同种族和民族的调和剂。解决上海市外来务工农民子女教育问题是保障社会困难群体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融合、体现教育公平和正义的重要举措,应当纳入到和谐上海建设的总体战略当中。
    第三,努力缓解择校矛盾。基础教育,特别是义务教育的择校问题,影响着教育公平的实现。义务教育的全民性、基础性,决定了它本质上是面向全体适龄儿童的“合格”教育。在义务教育普及之后,上海基础教育工作重点应转向大力改造薄弱学校,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从而缓解择校矛盾。首先需要对义务教育的功能、价值有正确的认识,确立义务教育的全民性、基础性和平等性。其次,教育公共财政和人力资源应当在学校设施设备、师资队伍、管理水平等方面优先扶持薄弱学校。第三,通过制度设计和舆论宣传,如分配重点高中招生名额到普通初中等政策措施引导公众理性选择学校。择校现象不仅是教育问题,而且也是社会问题。基础教育是教育的基础,是教育的起步,涉及千家万户,备受家长重视。所以,形成择校的原因是复杂的,解决这一问题必然有个历史过程。政府在这方面既要有限制性规定,也要有疏导性措施,以体现教育公平和社会正义。
    (作者系上海市政协副主席、上海社会科学院院长)

    来源:《文汇报》,2007.08.06 版次: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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