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在市第九次党代会报告中指出,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加强收入分配调节,着力形成企业普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通过提高中低收入者收入水平,提高社会平均收入水平。这是从机会均等和收入分配关系角度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战略步骤之一。
必须明确地指出,在收入分配问题上,政府应当旗帜鲜明地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和公正的目标。应当知道,无论是宏观经济学的理论证明,还是发达国家收入分配政策经验,都十分清晰地显示,维护社会公平和公正,实现充分就业是现代政府在市场经济环境下的基本职能,也是当代政府与执政党合法执政的重要依据之一。问题在于,如何理解公平公正的含义呢?
笔者认为,问题的关键在于应当从机会均等角度来正确理解和分析收入分配问题。社会公平和公正在收入分配领域中的关键意义在于提倡和维持收入分配领域中的机会均等以及由此决定的收入流动问题,而不是简单的回答收入分配差距有多大,或者分配公平不公平的问题。即使存在较大的收入差距,但是只要存在社会机会均等,从而只要存在不同收入阶层之间自然的收入流动性,收入差距就不会始终被固定化在某个水平上。市场经济下,机会均等意味着每个市场经济的利益主体都有平等的权力和机会为社会做出贡献,都有平等的机会获得收入的可能,这就意味着收入流动性的可能。所以,社会公正的基本含义和最重要的意义就在于机会均等以及由此决定的收入流动,从而收入流动缓解收入差距的压力和冲突。
如果设想存在着收入分配的机会不平等,过程不平等以及结果不平等,人们最不能够容忍的首先是机会不平等,二而不是结果不平等。因为,机会不平等的背后实际上剥夺了人们的选择权利,也意味者剥夺了人们参与市场平等竞争的机会和资格,从根本上制约和阻碍了收入流动,结果则是放大了收入分配差距的“隧道效应”,即假设在一个两个车道都向同一个方向行驶时,两个车道都遇到了交通阻塞;这时如果一个人在左边车道上,发现右边的车道汽车开始移动,在起初阶段,左边车道上的人心情会感到很愉快;但是如果右边车道一直在移动,而左边则是一直未动,这时左边车道上的司机则会由开始的心情愉快变得沮丧,甚至出现可能想办法强行插入右车道。这显然会使得整个交通情况变得十分糟糕。实际上,经济发展过程中人们对于收入不平等的忍耐问题具有非常典型的“隧道效应”。
应当看到,目前我国收入分配关系扭曲,收入流动性受阻,一个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收入分配领域中政府与市场的边界不清,政府权力分配与要素分配和收入分配之间的关系尚未理顺,突出表现在强势政府背景下导致权力配置资源、权力资本化等对收入分配带来了较大的扭曲,也破坏了平等竞争的市场机会。为此,必须通过制度创新,尤其是政府职能的根本性转变,进而对收入分配领域中市场与政府的功能和边界进行重新界定基础,政府应当从涉及资源配置的领域、一次分配的领域直接退出,由市场机制决定生产要素和资源的配置、流动,并由市场机制实现生产要素的价格;政府应当主要完善各项市场经济的制度和规则,并从实现社会公正和公平的目标出发,进入二次分配,通过税收、分配政策等手段加强对收入分配、财富分配、社会保障、养老医疗、公共教育等方面的干预和完善。
同时,还应当看到,收入差距适当拉开本身不应当成为主要的问题,但关键是收入差距中哪些是合理因素导致的合理差距,哪些则是不合理因素导致的不合理差距,而这同样与收入分配的环境和秩序以及背后的机会均等程度有关系。改革开放以来,在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多元化的收入分配体制和制度作用和影响下,尤其是在多元化的生产方式的作用下,人们的收入除了劳动收入,还有各种非劳动性收入;除了货币收入,还有各种财产性收入,包括金融资产以及各种其他经营性财产收入;除了保障性收入,还有各种转移性收入;除了体制外收入还有体制内收入等等。所有这些多元化的收入来源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但是收入来源多元化的同时,也出现了各种不规范的收入,包括收入来源的不规范、获取收入的和手段方式不规范、收入管理不规范等等。而且,正是这些种种不规范的收入往往与不合理的收入差距联系在一起,构成不合理收入差距的主要成因。而这一点正是收入分配秩序恶化,收入分配环境不规范的重要原因。因此,当前的重点是要正确处理好收入分配中的多元化和规范化的关系,既要确保收入来源多元化,更要确保收入规范化和透明度,包括收入来源规范化、收入管理规范化以及获得收入的方式手段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