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专家视点

王佩芬:切实保障上海外来务工女性合法权益

日期:2007/05/21|点击:336

外来人口是城市生活中的弱势群体,外来务工女性更是弱势中的弱势。她们绝大多数来自农村,学历低、收入低、工作层次低,社会地位低,生活在城市边缘,面临一系列突出的问题:

1、在就业竞争中受年龄歧视、性别歧视而处于弱势。女性生儿育女要花费大量的时间精力,还会影响到工作的连续性,用工单位就尽量选择雇佣负担最轻、最具活力的女性,出现了外来女性用工中的“35岁现象”,或是被拒绝招用。2、劳动权益和社会保障权益难以得到维护。由于女性忍让、懦弱的性格以及体力、心理上的弱势,对用工单位的种种违法违规行为,如超时劳动、不签合同,不办社保、拖欠工资,剥夺“四期”待遇(孕期、产期、哺乳期、经期)等等往往忍气吞声,逆来顺受,维权意识差。3、外来务工女性在生殖健康方面的问题突出、急迫。经济贫困与缺乏相应的医疗保障,外来孕产妇对大医院的高额费用望而却步,只得冒着风险接受地下诊所的非法接生或进行家庭分娩,导致城市流动人口中孕产妇死亡率居高不下,母婴生命安全受到严重威胁;非法同居所导致的恶果让外来务工女性身心倍受伤害。4居住环境差,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易被侵害。外来女性常以群租方式租借私房或是居住在条件简陋的民舍,居住地的治安环境很差,成为社会中暴力侵财、强奸、性骚扰的主要受害者,另一方面也易成为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5、心理与精神健康亟待关注。“三低”外来女性生活在城市边缘,生存的艰辛、金钱的诱惑、心理上的自卑,极易产生焦虑和对立情绪,游走在违法犯罪的边缘。

外来女性所引发的社会问题在世界上早已引起高度关注,1995年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行动纲领》中的12个重点关注领域,有8个将迁移妇女作为重点群体。上海近些年也在注重加强对外来人口的权益保障,但就目前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政府相关部门仍就大有可为。

1、转变观念,消除对外来人口尤其是外来女性的歧视、漠然、排斥,从观念上接纳她们,平等对待;市府在制定地方政策法规时应统筹考虑,把她们纳入社会整体,她们也为上海的繁荣发展做出了贡献。2、加强执法督察力度,对违反《劳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侵犯妇女合法权益的行为,严格依法进行处理。切实保障女职工能够享受到如“四期保护”等劳保政策,解决女职工在劳动和工作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3、高度关注外来务工女性生殖健康与计划生育方面问题。《中国妇女发展纲要》中明确提出了“流动人口中的妇女享有与户籍地妇女同等的卫生保健服务”、“将流动人口孕产妇保健纳入流入地孕产妇保健范围”。建立外来女性生育保险制度,研究如何提高医疗资源的利用率,保障其婚前检查及至少两年一次的普查保健工作。 4公安、妇联、居委会等联合建立妇女维权预警机制,提供法律援助,保护其人身权利不受侵害。5加强《劳动法》及妇女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提高她们自身的维权意识与能力,使其自尊、自信、自强、自立,尽早融入城市,共创和谐上海。

 

来源:上海法治报5/14

文字:|图片:|编辑:

最新

热门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