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社会治安问题日益突出,抢劫、诈骗、盗窃等治安案件高发,虽然司法机关严厉打击,但是这些案件,如同割韭菜一般,割了一茬又一茬。为什么实施严刑峻法,还会出现这种打而又生、难以解决的困境呢?问题的症结可能在于,我们并没有找准治安案件频发的真正原因,没有做到对症下药。
治安案件高发的真正原因到底是什么?是通常以为的犯罪分子好逸恶劳、私欲膨胀,以至铤而走险吗?让我们来看看近些年来的统计数字。
在我国国家统计年鉴里,有“公安机关立案的刑事案件情况”这一类别。公安机关立案的刑事案件包括:杀人,伤害,抢劫,强奸,拐卖妇女儿童,盗窃,诈骗,走私,伪造、变造货币,出售、购买、运输、持有、使用假币,其他共10类。这10类案件都与社会治安密切相关,对人们的安全感有直接的影响。
分析这10类案件近10年来的数据,可以发现一个特别的现象:前面九类具名的犯罪类型中,除杀人、伤害、强奸这三类以外,其余6类涉及财产目的的犯罪,在1999、2000年前后,都是大幅度增加。以抢劫罪为例,1999年以前一直维持在公安机关年立案15万件左右、20万件不到的水平,1999年后猛升到30万件以上。再看盗窃罪。1999年以前一直维持在年立案100万件以上、150万件不到的水平,2000年后猛升到230万件以上,并持续保持在近300万件左右的水平。但是与此同期,杀人、伤害、强奸等几类非财产型犯罪,1999年前后的发案数量,变化幅度不大,有的如杀人犯罪,甚至呈下降态势。
为什么会出现上述现象?答案正是在我国的劳动力市场。众所周知,从上世纪90年代后期以来,虽然我国经济社会的总体形势发展平稳,但是,在劳动力市场方面,由于人口就业高峰到来、国有企业改革减员增效、经济增长带来的就业率降低、没有建立起一套适合的调节机制等多种因素,我国的劳动力市场出现了严重的问题,具体表现在:实际失业率大幅度攀升,涉及私营类企业和中下层就业群体的劳动保障水平不断下降,劳资之间的收入分配关系严重失衡。以至近些年来出现了大学生愿意零工资就业,每年年底,全国上下都在为农民工讨工资呼吁等惨淡的“风景”。
这样的劳动力市场环境怎能不容易引发犯罪!犯罪经济学理论告诉我们,如果正规的劳动渠道不能得到起码的生活保障,从事非法活动的可能性就大大增加;如果一个人从事非法活动的机会成本越低,那他犯罪的可能性就越大。这些道理只属于人类常识,如果不懂得这些常识,无视治安问题的社会经济根源,仅靠严刑峻法,当然难取实效。
那么,如何有效遏制社会治安恶化问题呢?答案已经不言自明:关键是要从劳动力市场着手,对症下药。从政府等管理角度而言,不仅要忙于打击,更要从促进劳动力市场的公正和效率,健全市场机制等多种途径,大力解决失业和工资保障水平低下等实际民生问题。如果我们的实际失业率得到有效控制和下降,如果我们的劳动力市场劳资关系比较平衡,广大劳动者能得到公正合理的劳动保障,可以预见的是,治安案件一定会大幅度下降,老百姓的安全感一定会大大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