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面,长三角仍是外商眼中的投资热土,长三角也仍需要外资;另一方面,长三角对于外资的承载能力越来越有限,土地、环境的“硬约束”也越来越严重。这样来看,外资确实可能会过剩。
对那些传统的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外资,那些大量占用土地、大量消耗能源、严重污染环境的低端制造业外资,不能再像以前那样“来者不拒”了。“招商选资”应该成为一种普遍的招商理念。
1、对外资并购境内企业加强监管,却被贴上“保护主义”的标签
对新的《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国内媒体报道寥寥,而对长三角外资过剩的担忧,却风生水起。细细琢磨,两者似乎暗含着某种因果关系,有些重要新闻,未必能引起太多人注意。
9月8日,修订后的《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施行。或许是太过专业,国内媒体报道寥寥。相反,国外却有不少评论。一家英国媒体评论说,中国保护主义正在抬头,外资遭遇“紫禁城”。还有人担心,中国引进外资的大门变窄,是否意味着对外开放政策会有所变化?
作为新兴的外商直接投资方式,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外资并购在全球迅猛发展。资料显示,上世纪90年代,外资并购的平均增速达30.2%,远超全球对外直接投资15.1%的平均增速;90年代中后期,外资并购投资占国际直接投资的比例已达70%—90%。并购由于能给引资方带来大量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因此成为一些国家的主要引资方式。
相形之下,一篇为长三角外资过剩担忧的报道可谓“出尽风头”。
该文谈的是“提高引资质量、改善引资结构”的老问题,但用了“外资攀升难掩‘过剩隐忧’”这个颇能刺激眼球的标题。报道说,作为吸引外资的重镇,长三角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向世界敞开怀抱。然而,随着外商直接投资的连年攀高,接连引发“防范外资风险”和“外资过剩”的论战,人们开始认识到协调、统筹发展的重要性,对外开放过程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也越来越引起关注。
最近几年,我国直接利用外资规模每年都在五六百亿美元,居发展中国家之首。2003年我国吸收外国直接投资额达535亿美元,第一次超过美国,成为全球最大的外国直接投资接受国。
长三角是我国引进外资重镇,每年约一半外资流进这一地区。对长三角外资过剩的担忧,与国家加强对外资并购境内企业的监管之间,似乎暗含某种因果。
长三角外资真有过剩之忧?吸引外资政策真的有变?
2、什么样的外资过剩了?
外资对长三角发展仍非常重要。但是,在高耗能、高污染、低效益的传统行业,是否还要引进更多外资?长三角强大的制造业,建立在国外投资者的资金和技术基础上,是否值得担心?
江苏省社科院科研处处长田伯平研究员否定了外资过剩的看法。他说,“过剩”这个概念不确切。我们仍处于一个发展的时期,对资本需求量很大,谈“过剩”为时尚早。引进外资不同于借钱,外资一般是以项目形式进来的,不能赚钱还会来吗?换言之,引进外资自有市场调节,没必要担心多了还是少了。田伯平指出,应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看问题,资源是在全球范围内配置的,外资项目落户长三角,但产品销往世界,不仅在本地市场消纳。“对外资而言,不存在过剩与否的问题。”
上半年,长三角地区实现到位注册外资158亿美元。16个城市中,到位注册外资超过10亿美元的城市有5个,分别是上海(40.09亿美元)、苏州(35.08亿美元)、无锡(12.81亿美元)、宁波(12.03亿美元)、杭州(10.82亿美元)。增幅高得让人心惊:有6个城市的引资比去年同期翻了一番,其中舟山增幅达300%。除了上海和绍兴实际到位外资的增幅是个位数,其他均在20%以上。而去年此时,媒体正热闹地讨论长三角引资为何明显放缓、引进外资增幅下降对长三角未来发展有什么影响呢!
田伯平认为,长三角引资总体上是正常的、合理的。“有些人议论长三角外资比重是否过高,其实,长三角外资占全社会固定投资总额的比重不过20%多。即便是苏州,这个比重也只是40%左右。”不过,他也指出,如何建立一个更加合理的外资结构,长三角必须面对。
近年来,对长三角、尤其是苏南地区,一直存在这样一种诘难:外资激增,百姓收入有没有同步增长?甚至把外资经济看成“打工经济”,认为引进外资不如发展民营经济,后者,老百姓更能得实惠。
田伯平承认,在苏南一些地方,确实存在外资比重过高而民资比重过低的情况。不过,在很多领域,尤其是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高科技行业以及现代服务业等领域,仍然需要外资进入。而在一些传统劳动密集型产业,引进外资需要适当控制。高耗能、高污染、低效益的传统行业,是否还要引进那么多的外资,需要好好思量。
“外资对长三角仍然十分重要。”上海社科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陈维担心的,不是外资过剩,而是长三角一些主导产业控制在外资手上。“长三角制造业规模很大,却不是建立在自身实力基础上,而建立在国外投资者的资金和技术基础上,隐含着巨大的风险和不确定性。”他强调,长三角必须注重培养核心竞争力,掌握产业发展主导权。
这话值得深思。资料显示,在我国开放行业中,每个行业排名前5位的企业,几乎都被外资控制。在我国28个主要产业中,外资在21个行业取得了多数资产控制权。
3、“不缺钱不等于不要外资”
内资与外资,内涵大不同。外资背后,是技术、人才、管理、品牌、市场等等。外资对内资可能存在“挤出效应”,说到底是企业自身竞争能力不强。同时,体制约束和资本市场不完善,也导致民间资本投资渠道不够畅通
担心外资过剩的人,主要理由是“咱们不缺钱”。这或许是真的,我国民间资本数以万亿元计;外汇储备将突破1万亿美元,稳居世界第一;金融机构存款余额30多万亿元……还需要引进那么多外资吗?
专家指出,引进外资,一方面是解决资金不足,更多的是希望国内企业在技术、管理、人才及理念方面获得全面提升。这话似乎不错,美国是世界头号经济大国,每年也要引进数百亿美元外资,其规模长期居世界第一。
“内资与外资,内涵不一样。”陈维认为。外资背后,是技术、人才、管理、品牌、市场等。“没有这些东西,即便有钱,也很难在国际市场上有一席之地。”
对引进外资,有种观点颇为流行:外资对国内民间资本会形成“挤出效应”。因为,外商投资将导致对国内资本和其他生产要素的占用、对国内市场的垄断,进而阻碍国内投资的可持续增加,这是外商投资产生挤出效应的根本原因。
同时,从外商投资实际情况看,在结构上,内外资存在很大的相似性;在技术上,外资主要投向技术密集程度不高的一般加工业;在来源上,来自港澳台的中小企业投资占有较高比例。
另外,外资进入行业主要是那些竞争性行业或市场化程度较高的产业,外企因享受优惠政策更加剧了外商直接投资的挤出效应。特别是,一些生产效率并不高的外企,通过各种超国民待遇在国内市场获得竞争优势,挤压了相对具有更高效率的国内企业。
有些专家不完全认同“挤出说”。田伯平说,这种“挤出效应”不能说不存在,但应该更多地从民营企业自身以及体制机制方面寻找原因。在一些行业,民营企业竞争不过外资企业,甚至在竞争中被淘汰了,说到底是企业自身竞争能力不强。“因此,对于挤出效应,不能简单地说好还是不好,它实际上是‘竞争效应’。如果没有引进外资,如果没有这些年‘与狼共舞’,我们的产业发展水平能否提升得这么快?”
学者认为,从总体上说,民间资本投资渠道确实不够畅通,其根本原因在于体制约束和资本市场不完善,在一些行业、尤其是垄断行业,还没有向民资敞开大门。
4、“内外有别”的状况有待扭转
以前那种“不对外商说‘不’”的理念,如今是否还有市场?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过渡期行将结束,外资享受的“超国民待遇”也该适时调整。传统招商引资方式当与时俱进,尤其对于土地、环境资源日益稀缺的长三角,应该更多考虑参股、并购等新的引资方式。
最近,浙江省出台了《市、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实施办法(试行)》。当地官员发现,固定资产投资和招商引资两大传统指标,没有出现在考核标准中。专家乐观地指出,新的地方党政干部考核办法,不仅将从制度上推动和加快地方政府科学发展观的建立,也将直接催生新的经济增长模式。
在浙江企业界,有个流行语:正在建设的项目没有钱,正在投资的项目没有地,正在生产的项目没有电。虽有些夸张,但缺地、缺电的确困扰着这个经济大省。有资料显示,浙江目前可用作工业用地的耕地不足400万亩,每年使用50万亩,8年后就将告罄。浙江一度是全国缺电最严重的省份,去年电力缺口达800万千瓦,因此也就有了“全国缺电数华东,华东缺电浙江为最”之说。这样看来,取消招商引资考核指标,势所必然。
苏南几年前就提出,变“招商引资”为“招商选资”。在当地媒体上,也经常看到“谢绝外资项目”的报道。一位市委书记说:“以前‘一窝蜂’的招商引资方式需要反思。多多益善,来者不拒,拣到篮里就是菜,不顾产业选择,优惠政策太多,结果付出成本太大,尤其是土地成本和环境成本,影响长远的可持续发展。”
几年前,笔者参加江苏某市改善投资环境动员大会,市委书记的一句话让我印象深刻:“不要对外商说一个‘不’字!”
这一理念曾被很多地方奉为圭臬。随着科学发展观深入人心,加上土地、能源、劳动力等方面的“瓶颈”制约日益加剧,长三角各地招商引资的观念和政策也悄然转变,“不对外商说‘不’”之类的话也乏人提及。一些地方“全民招商”的壮观也成过去。
另一种隐忧依然存在:内资与外资的不平等竞争。
专家指出,按照世贸组织规则,我国对外资企业实行国民待遇,但实际上实行的是各种超国民待遇。优惠政策核心是各种税收减免,也包括在操作层面所给予的各种特殊照顾。这种超国民待遇虽然不违背世贸组织规则,但在国外是很少见的。
长期以来,我国对外资企业贯彻“税负从轻、优惠从宽、手续从简”的原则,普遍给予外资企业税收优惠待遇。外资企业在投资、金融和外贸等方面也享受优于内资企业的管理,总体来看,外资企业要享有更宽松、更开放的经营管理环境。
有消息称,在强化对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监管的同时,我国也在酝酿如何适当调整针对外资企业的税收政策。前段时间,国家有关部门也发布了《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专家指出,这一系列“组合拳”,并不说明对外开放政策有什么变化,恰恰是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也符合国际惯例。
看来,在制度层面上,外资的超国民待遇会一点点改变。但是,在操作层面,还有大量问题亟待解决。
不妨从另一个角度解读对外资过剩的担忧。
目前,长三角引进外资的方式,主要还是外商直接投资为主。项目进来,批租一块地,建几间厂房。这样一种传统的引资方式难以为继。长三角面临诸多“硬约束”,最突出的是土地、能源以及环境容量。一方面,长三角仍然是外商眼中的投资热土;另一方面,长三角对于外资的承载能力越来越有限。这样来看,外资确实可能会过剩。
专家指出,在美国等发达国家,外资主要通过资本市场进入的,也就是通过并购、参股等形式,对原有企业改造提升,而不是另起炉灶,设立新厂。对于长三角来说,一方面,要充分用好有限的土地资源,提高单位面积土地的产出。同时,不断提升引资质量,提高外资项目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另一方面,也可以不断探索并购、参股等新的引资方式。
总之,对于长三角而言,原先那种“摊大饼”式的招商引资模式要改改了,那种“拣到篮里都是菜”的招商理念也要换换了。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与转变招商引资方式,二者如何有机结合,这是长三角面临的紧迫课题。
【来源:人民网-华东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