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社会科学院副院长、著名的上海史专
外滩公园的出现,无疑是上海滩上的一个新鲜玩意儿。在这之前,园林向来都是富贵人家的私人地盘,普通老百姓很难有机会一睹芳泽。外滩公园则提供了这样一个可能性,让普罗大众发觉,原来在闲暇时候,还有公园这样一个好去处。
在
中国人一向具有宽大的心胸和自省的精神,儒家所提倡的“见贤思齐”,几千年来早已深入人心。针对“公园”这一新事物所引发的公德问题,很多有识之士非常及时地开始了自我审视。他们认识到,中国的传统生活方式在这一方面有一定的缺失,现在正是补上这一课的时候。于是,他们一边强调所有纳税人在享用公园方面有着同等的权利,不应对不同种族的民众区别对待;一边也强调中国人自身素质的提高,强调我们自己的内心建设。
能不能在公园里随便采花捉鸟?能不能拒绝与他人共坐一条长凳?这些零碎的小事,反映出的却是重要的品质问题。正是这一个又一个细节方面严肃而深刻的自省,促成了中国人在公德意识方面的逐渐成熟。
“所谓爱之深才会恨之切,对自我的批评是更加深刻的爱国主义。”
外滩公园位于黄浦江、苏州河交界处,外滩北端,南京路东端,建成于1868年8月,是近代上海第一个公园。公园占地30来亩,虽不算很大,但环境幽雅,视野开阔,园内花木扶疏,绿草如茵,奏乐亭、藏花棚等,将公园装点得十分别致。
开启都市空间
1885年,公园明确公布了游览规则,一共6条,其中第三条专门指出:“禁止采花捉鸟巢以及损害花草树木,凡小孩之父母及佣妇等理应格外小心,以免此等情事。”
这条规则在我们现在看来,也许是游览公园的常识了,但是在当时,专文提出却是相当有必要的。
因为中国近代以前没有公园,但是有中国式“公”的观念,也有中国式“公”的事项,如公田、公屋、社仓。这些公产,在一定范围内,不属于你也不属于我,你有份我也有份,你能使用我也能使用。然而在使用过程中的“管理”和“秩序”问题,相对而言则比较不受重视。
由于传统观念在这方面的缺失,因而在公园开放之初,的确出现了不少有违公德的行为。《申报》曾在当时的评论文章中提到,“公家花园自去年听华人领照入内之后,夏令往彼纳凉者颇不乏人。然有挟妓以入者,此已犯西人之所忌,而妓又爱花成癖,往往一见鲜花,必欲折取。”
《图画日报》一篇文章中也写道:“(国人)入是园后,往往不顾公益,任意涕唾,任意坐卧,甚而至于大小便亦不择方向。”
这些现象不但在外滩公园存在,在当时面向公众开放的其他花园亦时有发生,当时的报纸也经常提及。
从免费开放到不复开放
1888年徐园开得牡丹十二朵,含苞乍吐,纵人游赏,结果,“守花者一不顾及,已被折去十一朵”。
晚清上海最大的私人花园张园,一度免费向公众开放,也遇到了这种事情。张园主人张叔和曾叹息:本园花草,皆属中外佳种,莳花匠役按时灌溉,加意栽培,终岁辛劳,不遗余力,以故每年赛花胜会,尝邀品题,间列上品,即匠役亦列邀奖赏。
自开园纵人游览以来,赏花客无论贵贱男女,莫不流连爱玩,珍惜同深。“惟间有一种无知女妪,往往任情攀折,随意摘取。花既缘辞树而不鲜,果亦因离枝而莫顾。”匠役因此前功尽弃,得奖无门,提出辞职。主人不得已,特发《为花请命》之告白,“所愿来游之客,各戒其随同,抱惜花之心,勿动折枝之手,不戕生物,亦证慈仁,留得余馨,同臻寿考。此则私心之所切祷者耳。”
1916年,应华洋义赈会之请,哈同花园一度对民众开放,“然采花、践草、掬水、攀藤,园中景物为游人所狼藉者甚多。会散后,哈同先生痛惜不已,亲自提壶掇梯,补葺花草。”从此以后,哈同花园不复开放。
据《申报》记载,一日在华人公园里,“有一人欲独坐一凳,不肯与人共坐。是地之凳,皆可坐数人者,此人既欲独坐,即有不得坐者。且彼既拒人以共坐,必不肯心服,巡捕遂斥此人之非是,彼即骂声不绝。”
不仅是折花踩草这类问题,据《上海园林志》相关资料记载,当时还有在公园的游览券上动手脚的现象———“如更改日期,过期的入场券再使用等……这实在是一种破坏行为。”
自我检讨·体面畅游
至此,一些有识之士针对公共场所内的公德问题,展开了深刻而严肃的自我检讨。
1917年,在会审公廨里当文案的姚公鹤在《上海闲话》中写道:“此项公园(指专向华人开放的华人公园)建筑,远不逮西公园,然尚必派捕照料,故树木尚少攀折。呜呼,教育不普及,又曷怪公益心之薄弱耶!”
1924年,上海《时事新报》的一篇文章写道:“……欧战和平纪念开庆祝会的那天,花园的花都被人家摘尽了。……我不敢担保不再发生我们华人的弱点,所以也不敢完全要求自由地开放公园……我愿上海的华人,快教你们子女们去培养些公德心,不要叫他们贪了一些花草,便被自利和自私战胜。”
《申报》也在评论文章中指出:“华人以为可以畅游之地,而欲独适其适,此其人全不知恕道,全不知情理。同游诸人随声附和,凡此必皆下等人之所为,衣冠体面之人,必不为此。”
100多年前的外滩公园成为中国人公德素质培养的一个标志性场所,那么,100多年后的今天,我们的公园又是怎样的一番景象呢?
在《申》报之前所做的上海开埠160年的专题中,曾经提到过上海和台北的几处公园。不妨来看看其中两处的管理规定。
淮海公园管理规定节录:
第一条:游览人员应发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文明游览。
第四条:遵守“七不”规范,讲究公共卫生。
讲起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最经典、最深入人心的肯定是“五讲四美三热爱”。后来,上海对自己更加严格要求,便又有了“七不”规范。
台北大安森林公园管理办法则在第三条中规定,不得“随地弃果皮、纸屑、其他废弃物或倾倒废土”。针对“倾倒废土”这项,曾有人笑言,如果一定要在台北的公园里倾倒废土,那就要倒得讲点艺术,起码让人隐约觉得这是一件土雕作品,才不会被发现。
来源:《申江服务导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