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城市信息化是指在国家信息化发展的方针政策及总体思路的指导下,以城市为主体,在经济、文化、教育、社会和生活各个方面广泛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深入开发和充分利用信息资源,加速城市现代化的发展过程[[i]]。
客观评价城市信息化的发展水平是城市信息化建设的重要任务之一。上海一直十分重视城市信息化发展水平指标体系的制定工作,曾建立了多套指标体系[[ii]]。但随着上海城市信息化建设的深入发展和信息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对原有的城市信息化指标体系进行适当调整,使之既符合上海实际情况、又能与国际城市信息化水平测评指标体系接轨,已变得十分必要。建立这样的指标体系,可以使人们对上海城市信息化现状以及未来发展有更加清晰的认识,为评价信息化工作成效、确立上海信息化建设目标、制定上海城市信息化发展战略提供科学依据。
2 国外城市信息化指标体系概述
2.1 国外的信息化测评体系
自1965年日本学者小松崎清介提出了一种名为“信息化指数”的算法以来,国内外专家学者提出的信息化测评指标体系方案不计其数[[iii]]。下面列出近年西方发达国家提出的有代表性的信息化测评指标体系[[iv]][[v]][[vi]][[vii]]:
l 七国信息化指标体系。由国际电信联盟于1995年提出,主要用于评价西方七国信息化发展现状,包括六组指标:电话主线、蜂窝式电话、ISDN、有线电视、计算机、光纤,是一个注重信息基础设施的指标体系;
l 信息社会指数(ISI)。信息社会指数由国际数据公司(IDC)于1996年提出,它包括四大范畴,共23项指标。其最大优点在于加入了大量具有时代特征的信息化指标,但与七国信息化指标体系一样,它过于注重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而忽略了社会信息化的其它内容,很不合理;
l 世界经济论坛“网络化准备指数”评估体系。2002年,哈佛大学国际发展中心与世界经济论坛合作,在基于各国信息与通信技术的应用现状和发展潜力的基础上提出NRI指数,并对世界上75 个国家或地区网络化准备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估和比较;
l 英国电子经济评估体系。2002 年3 月,应英国信息时代联盟( IAP) 的邀请,美国咨询顾问公司驻伦敦办事处与英国电子专员办公室和INSEAD 商学院合作,制定了电子经济评估体系,第一级的指标包括四个方面:应用、影响、环境、准备度;
l 澳大利亚“信息经济办公室指数”评估体系。澳大利亚国家信息经济办公室分别于2002 年4 月和2003 年8 月公布了一些国家的信息经济发展水平指数。第一次参评国家(或地区) 为14个,第二次参评国家(或地区) 为12 个。这个评估体系直接由23 个具体要素构成;
l 日本的地区信息化指标。日本总务省2003年公布了“2002年地区信息化指标”,共有17项,涵盖产业、家庭、政府机构、学校教育等方面;日本总务省于2004年又公布了“2003年地区信息化指标”,共有15项。这个指标体系注重网络、软件业和信息技术应用,具有时代特色,但指标的综合性略显不足。
2.2 国外信息化指标体系的发展过程
对比不同时期的信息化指标体系可以看出,这些指标体系也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在不断发展。从总体上看,信息化指标体系的发展呈现以下趋势:
(1) 从国家(社会)到城市(地区)。信息化指标体系的制定,一般总是先以国家为目标对象,然后在此基础上对城市或地区提出相关要求。在欧美,先有“西方七国信息化指标体系”、国际数据通信公司的“信息社会指标法”等,再有“西雅图指标体系”。在日本,先有测量国家信息化水平的“信息化指数法”、“信息化指数模型”等,然后再确立“地区信息化指标”;
(2) 从硬件、设施到软件、应用。信息化指标体系的重点,一般总是先置于硬件和基础设施,然后再转移至软件和应用方面。从世界范围进行考察,时间大致以新千年为界;
(3) 从整体指标到分类指标。即从国家(社会)、城市(地区)为单位的整体性统计,发展到以行业、专项为单位的分类性统计;
(4) 同社会发展水准和目标相适应。同一国家或地区的信息化指标体系并不具有很长时间的稳定性,它不断根据信息技术环境的进展情况和城市信息化发展水平来进行调整,处于不断更新,不断修正的过程中。
3上海城市信息化测评指标体系的技术方案
3.1 指标体系的设计思路
从城市信息化的范畴上讲,城市信息化指标体系应该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1)信息技术基础设施,如电话的普及率、移动电话的使用人数、传真机的台数、电视和有线电视的普及率、计算机的普及率、光纤线路的铺设以及宽带网的容量和长度等;
(2)信息技术的使用情况与重要生活领域的信息化程度,如互联网的使用情况和企业信息化、政府办公信息化、社区服务信息化、学校教育信息化与医疗信息化等;
(3)信息产业的发展情况,尤其是信息产业在经济结构中所占的比重。信息化的过程也是信息产业所占比重不断上升的过程;
(4)城市信息化发展的综合环境,如经济基础、政治法律环境、技术资源和人才资源等。
因此,本文所建立的城市信息化指标体系应当包含以上四方面的内容。同时,在具体指标选取上要遵循以下原则:
(1)科学性。科学性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指标的选择要符合基本的思维逻辑,二是指标体系应紧密结合社会信息化的现实状况,测度结果能够反映社会信息化的核心运动;
(2)可比性。在设立指标体系以及定义计量方法时,要考虑到不同地区进行比较(横向比较)以及同一地区的不同时间(纵向比较)进行比较的要求。横向比较要求我们采用评价性指标而不是采用统计性指标,纵向比较就是要求我们充分考虑不同时期的指标方案的连续性;
(3)简明性。指标体系的设立要在充分反映城市信息化水平的基础上,尽可能地简单,以尽量少的指标来完成综合评价的任务;同时,指标体系的简明性也要求各个指标之间相互离散,不应有过强的相关性;
(4)可操作性。指标体系不仅能客观地反应问题,而且能比较方便地取得准确的数据,完成测评任务,以真正做到为政府宏观决策和城市信息化建设提供量化的依据;
(5)导向性。城市信息化指标体系具有一定的导向性。信息化指标体系中的各项指标本身也指明了上海城市信息化建设的重点、着眼点和关键所在,因此信息化指标体系将对上海城市信息化建设起到指引与导向作用;
3.2 上海城市信息化测评指标
根据上节所述的设计思路,结合上海“十五”期间以及几年来国内外各类城市信息化测评指标体系,本文所建立的指标体系包括如下十一项指标:
l 国际出口带宽
l 计算机普及率
l 互联网普及率
l 家庭宽带上网比例
l 家庭信息消费占家庭总消费的比例
l 电子商务交易额占全市商品销售总额的比例
l 在线企业比例
l 银行卡持卡消费总额占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比例
l 政府信息支出占政府预算的比例
l 信息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例
l 社会IT固定资产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例
3.3 指标解释与统计口径
(1) 国际出口带宽。本文使用的是International Internet Bandwidth,即国际互联网出口带宽这一统计口径;
(2) 计算机普及率。不包括各类PDA和带嵌入式操作系统的家电设备。在这一列指标中我们使用的是personal computers per 1000 people,即每千人的电脑拥有量这一统计口径;
(3) 互联网民普及率。指使用互联网的人数与城市总人口的比值。在这一列指标中我们使用的是internet users(thousands)这一统计口径,再除以各城市人口乘以1000得出;
(4) 家庭宽带上网比例。城市宽带用户数除以城市总户籍数再乘以100%;
(5) 家庭信息消费占家庭总消费的比例。家庭信息消费包括通信费、家庭信息化设备、软件和信息服务等费用的支出。但在实际的数据收集中我们发现,不同的国家和研究机构在此项指标的统计口径上差异甚大,有些统计包括交通和通讯费,有些统计只包括通讯费,还有一些统计则包括了教育、休闲娱乐和书报费用,也有一些统计中明确指明了是信息支出。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将根据上海的统计口径来与国际水平作参照;
(6) 电子商务交易额占全市商品销售总额的比例。总电子商务交易额除以全市商品交易总额再乘以100%。电子商务交易额包括B2B和B2C的交易额;
(7) 银行卡持卡消费总额占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比例。本指标的统计方法为市民消费中采取银行卡支付的总额除以全社会商品零售总额再乘以100%;
(8) 在线企业比例。凡拥有域名、在网上实现最基本电子商务功能的企业,如网上信息发布、电子邮件方式报价、询价等,均为上网企业。在本文中为简单起见,凡拥有web网站的企业均认定为上网企业,域名按CNNIC标准统计域名(除含ac.edu.gov.org外的所有域名),企业总数为在工商局登记的注册企业总数;
(9) 政府信息支出占政府支出的比例。政府所有与信息有关的花费除以政府年度总支出。在无法取得政府年度总支出的时候则采用政府当年预算。政府信息支出包括政府在信息设备、软件和信息服务方面的花费,不包括相关的人员费用支出;
(10) 信息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信息产业是指信息产品制造业、信息产品销售业和信息服务业。在收集此项指标的国外数据时我们采用的是ICT as % of GDP这一统计口径,国外文献中的“ICT as % of GDP”主要包括两种含义,一般情况下是指信息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也有些统计中注明是指ICT投资和消费占GDP的比重。本文中此项指标的数据都来自于ITU,其指标含义指前者;
(11) 社会IT固定资产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例。全社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额除以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再乘以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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