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社保部发[2008]115号文件精神,为迎接国家和上海市对我院博士后流动站的评估,我院将从3月开始用2个月的时间,按照《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评估办法》、《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评估指标体系》和《关于开展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评估工作的通知》)进行自查自评估工作。其中,部门经济所(应用经济学流动站)将重点做好接受国家人保部、上海市博管办的评估。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社保部发[2008]115号文件精神,为迎接国家和上海市对我院博士后流动站的评估,我院将从3月开始用2个月的时间,按照《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评估办法》、《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评估指标体系》和《关于开展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评估工作的通知》)进行自查自评估工作。其中,部门经济所(应用经济学流动站)将重点做好接受国家人保部、上海市博管办的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