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强调“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为新起点上推进科技创新协同、培育新动能指明了方向。
时代呼唤:从“单打独斗”到“系统集成”——
科技创新协同是指在国家战略引导和市场机制驱动下,高校、科研机构、企业、政府等多元创新主体通过知识共享、能力互补与流程优化,形成高效联动、良性互动的创新生态系统。
这一概念包含三个核心要义:一是主体多元性,强调各类创新组织的功能定位与优势互补;二是过程连续性,涵盖从基础研究、应用开发到产业化全链条的有机衔接;三是系统开放性,体现为创新要素的自由流动与创新环境的持续优化。
内在逻辑:主体、空间、政策三大协同机制——
主体协同:激活创新链耦合效能。破解各类主体功能边界模糊、协同链路不畅,导致创新链出现“断点”、资源重复投入这一困境,关键在于构建“需求牵引—能力互补—平台支撑”的协同创新机制。比如,通过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健全“揭榜挂帅”等市场化机制,使真实市场诉求有效传导至研发端;同步推动高校与科研机构面向产业需求布局定向研究计划,共建新型研发机构。
空间协同:优化资源配置区域布局。京津冀地区可着力建设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核心承载区;长三角地区可充分发挥产业配套完善、市场腹地广阔的优势,打造高水平应用转化示范基地;粤港澳大湾区可依托制度灵活、开放程度高的特点,构建全球科技创新枢纽。
在数字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虚拟集聚”成为创新活动的新型组织形态。运用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数字平台,能够实现跨区域创新资源的云端聚合与协同配置,构建“虚实结合”的创新网络,显著提升空间协同效率。
科技园区作为创新要素集聚的重要载体,正经历从传统物理空间向“创新社区+数字平台”融合形态的转型升级。通过持续的功能升级与生态优化,相关创新载体有助于不断提升区域创新体系的整体效能。
政策协同:筑牢制度保障系统集成。当前,创新政策仍然存在部门分割、措施分散等问题,政策合力不足,难以形成稳定可持续的创新环境。国际经验启示,政策协同的关键在于打破部门壁垒,实现系统集成与精准适配。
路径探索:系统构建科技创新协同新格局——
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构建协同治理新框架。建立跨区域科技创新协同发展联盟,推动重大战略区域在创新规划、政策标准、资源要素等方面的系统对接。完善区域协同会商机制,统筹重大科技项目布局,协调解决跨区域合作中的制度障碍,并同步重点破除人才流动壁垒,完善人才柔性流动机制。
优化平台载体布局,完善创新资源配置体系。在实体平台层面,统筹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建立面向全国的开放共享机制;建设产业创新平台网络,开展行业共性技术联合攻关;完善技术转移与成果转化平台体系,打通从研发到产业化的关键环节。在虚拟平台层面,建设国家级科技创新资源云平台,整合各地区科研设施、科学数据和专家资源,运用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技术,实现创新资源的精准匹配与协同研发。
完善政策服务体系,营造协同创新生态。实施企业梯度培育计划,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普惠性支持,对“专精特新”企业开展精准服务等。大力培育开放包容、协同共进的创新文化,完善科研项目失败免责机制,加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通过创新竞赛与交流活动,促进创新文化融合,营造激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良好创新生态。
来源:解放日报,日期:2025-12-02
作者:曹祎遐、上海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上海社会科学院应用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庄舒涵,复旦大学创业与创业投资研究中心研究助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