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大数据和机器学习技术的进步,以及大模型推动的具身智能的发展和应用,新型智能机器(简称“智能体”)逐步推广,人和智能体共存的“人机智能”时代逐渐成为现实。由此,城市治理的底层逻辑也面临着深刻变化。
“人机智能”将改变城市治理的社会基础
在“人机智能”时代,人与智能体的关系将改变城市治理的社会基础。
首先是人机物高度耦合。智能体作为新的基本单元,与自然人、法人一样,都是合法存在的智能社会行为体,人机物之间将会形成深度融合、相互作用的关系,共同构成未来城市治理的基本要素和行为主体。
其次是智能体角色转变。智能体逐渐从人类的附属工具转变为共生体,并在社会生产、生活等各个领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智能体不仅可以辅助人类完成各种任务,还通过自我学习和创新进行自主决策,由此通过社会结构和人类生活方式的变革进而影响城市治理的理论与实践。
再次是相互依赖关系形成。人与机器之间将更加相互依赖并相互影响,人类依赖机器提供智能服务和便利,机器则依赖人类的创造和维护,这种深度依赖关系将进一步改变人类的行为模式和思维方式,也要求我们进一步系统思考推动城市进步的行动主体及权力归属。
最后是生活和思维的重构。“人机智能”社会不仅会使得人们的生活更加智能化,还将促使人们重新思考人类的独特价值、创造力和情感体验,以及如何在人机共生的环境中实现人类的全面发展和进步,这些新的价值重构也将对人类的认知、情感、伦理等方面产生更为深远的影响。
“人机智能”时代的超大城市治理面临全新挑战
一方面,城市治理的主体和结构发生变化。不同于数字社会侧重于人与人、人与物之间通过数字技术进行信息交互和连接,智能体入场的社会更强调人与机器、机器与机器之间的深度耦合和协作,这一过程不仅包括信息层面的交互,还涉及物理操作、智能决策、情感交互等多个层面,交互方式更加复杂多样。与此同时,“人、机器、智能体创作者、政府”将构成更为复杂的社会关系网络,这种关系网络不仅包括人类社会中的各种关系,还涉及机器与机器之间的关系以及人机之间的主从关系、合作关系等,这就要求我们重新审视城市治理的理论模型和工作框架。
另一方面,城市治理的过程和重点发生变化。与数字社会面临的数据隐私与安全、网络空间与秩序、数字鸿沟与公平等挑战不同,“人机智能”社会的智能体既是治理的主体,与人类共同参与城市治理和决策过程,同时又是被治理的对象,再加上智能体既包含其本身,还包括智能体的创作者,这就使得城市治理的主体和对象都将发生重大变化,面临一系列新的治理挑战。这要求未来的城市治理不仅需要重点关注智能体的权责界定、算法偏见与歧视、机器的行为规范与伦理问题、人机协作中的责任归属等,还需要在治理过程中建立更加多元、灵活和动态的治理体系,以应对复杂的人机社会环境。
“人机智能”时代的城市治理需确立“边界思维”
将人工智能等新技术融入未来城市治理现代化,需要我们加强前瞻性综合研究,明确各行为主体的权责边界,以实现技术进步与人民福祉的平衡。
一是政府与机器的权责边界。“人机智能”社会由于技术开发者创造并普及智能体所产生的“技术权力”,以及智能体自主学习迭代所产生的“自我认同强化”或“自主权利”,会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城市治理权威的“离散化”问题。未来政府需通过理论推演和模拟实验等方式确定技术开发者的创新权利边界,以及智能体不影响他人权益的自主权利边界,以此明确智能体及其创造者的行动边界,确保技术向善。
二是机器与人的权责边界。“人机智能”社会智能体自主性的提升将使得当下建立在“人类中心论”基础之上的逻辑叙事面临新挑战。机器在何种情况下以及在多大程度上能够代替人类决策甚至代替人类行动,机器与人在共生共存中分别享有哪些权利和义务,这些都需要通过局部实验模拟求解公共利益最大函数,并绘就完整的人机权责边界。
三是政府与人的权责边界。随着智能体在人类社会的广泛应用,尤其是类人形机器人在公共服务领域的大规模应用,以及智能体在生产领域逐步替代人类,未来的政府该如何提供公共服务,如何维持财富分配相对均衡,如何促进就业或者在公共政策中彰显人的价值,这些问题的解答都需要再度确认政府行为的边界。在新的治理体系中,不仅要凸显政府作为公共利益代表的权威支配地位,同时更要凸显人对美好生活追求的物质和情感需要。
来源:解放日报,日期:2025-07-11
作者:薛泽林,上海社会科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研究所公共管理研究室主任、副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