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题目:我国审查逮捕程序诉讼化的反思与整体进路
摘要:刑事审前程序的“高羁押率”对被追诉人的权利保障产生了不利影响,审查逮捕程序的诉讼化因此被视为改革的重要方向,但不应忽视现行程序在司法公正、诉讼效率与实践效果方面的积极价值。审查逮捕程序的诉讼化改革应避免“全面化”、“只能由法官主持”和“作为消解高羁押率的措施”等误区。审查逮捕程序无论是否诉讼化,完善的核心都是加强社会危险性的证明、完善辩护权利的保障和强化检察机关的中立地位。在大部分案件继续沿用现行逮捕审查程序基础上,通过在案件范围、审查时间和审查形式三个方面对该程序进行有限的诉讼化改造,辅之以救济程序的完全诉讼化,可以作为我国审查逮捕制度改革的整体路径。
关键词:审查逮捕程序;诉讼化改造;人权保障;
基金资助: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范式转换视角下刑事审前程序与审判程序的衔接研究”(项目批准号:24BFX130)的阶段性成果;
来源:法学. 2025 (03)
作者:陈海锋,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