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欧美连续出台针对光伏、新能源汽车等中国新能源产业的贸易政策,增加新能源产品贸易壁垒,中国新能源产业的“出海”之路面临着更大风浪,考验着新能源企业国际化能力,决定它们能否由出口型企业转变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跨国企业。
欧美不断推高贸易壁垒
5月14日,美国政府宣布在原有对华301关税基础上对从中国进口的180亿美元产品加征关税,涵盖众多新能源产品,从税率看,电动汽车税率从25%提高到100%、锂电池从7.5%提高到25%、光伏电池板从25%提高到50%,8月1日起生效。5月15日-16日,美国政府宣布启动对东南亚四国光伏组件的反倾销、反补贴调查,并于6月6日终止为期两年的对东南亚光伏产品的豁免政策,未来是否继续,将取决于6月的初裁结果。东南亚国家组装成本低,加之两年前美国的豁免政策,推动了许多中国光伏企业到东南亚投资建厂,然后,出口硅片到东南亚,除了本地市场消纳以外,大部分光伏组件运往美国市场,从而,降低关税成本。
欧盟也在不断加强对华围追堵截。3月5日,欧盟宣布对中国电动汽车实施为期9个月的进口登记,若最终反补贴调查认定成立,欧盟有可能对这期间登记的进口车辆加征“追溯性关税”;4月9日,欧盟宣布依据《外国补贴条例》(FSR)对中国在欧盟五国的风力涡轮机供应商发起补贴调查。
不断抬高的贸易壁垒,反映了中国制造业“出海”正加快从传统劳动密集型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而新能源产业正是典型。
中国新能源产业的国际竞争力
新能源产业的规模经济效应显著,市场规模对产品的工艺技术、制造成本形成正反馈。依托中国制造业配套完整、成本低廉的供应链优势,加之国内市场竞争激烈,突围的企业在严酷竞争环境下积聚了成本、技术优势。更重要的是,中国长期坚持绿色发展方向,大规模推广风光电站、新能源汽车、储能等新能源应用,加大智能电网建设、消除制约新能源发展的瓶颈。这些市场和政策因素的共同作用,大幅提高了全球可再生能源对化石能源的性价比,加快了全球新能源对传统能源的替代,加速了新能源产业生命周期从成长走向成熟,也锻造出今天中国新能源产业在全球的成本优势、技术优势、市场优势。因此,中国新能源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得益于“双碳”国家战略下有利于产业成长的长期环境,任何一个国外市场都不可能复制。
数据直接反映了中国新能源产业的综合实力。分行业看,中国光伏组件产量已连续16年居全球首位,多晶硅、硅片、电池片、组件等产量产能的全球占比均在80%以上;中国风电产量居全球首位,2023年全球前十大风电整机厂家的名单上中国占六席,这六家产量占去年全球风电新增装机容量的55%以上(作者测算);同样,中国锂电池产量居全球首位,2023年全球前十大锂电池厂家中国有六家,占据全球第一、第二的企业(宁德时代、比亚迪)市场份额合计超过40%(作者测算)。
新能源产业“出海”如何拓展深度和广度
新能源是全球低碳发展的核心产业,各国碳减排的关键都是可再生能源对化石能源的替代——就是以电能、未来还有氢能等二次能源逐渐成为能源主体的过程,也就是“电+气”化(注:笔者指的是电能和氢能之和,不同于一般的“电气化”——电气化率等于电能在终端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围绕这个趋势,全球能源的生产、消费、传输、存储方式都在深刻变革中,而新能源产业正是实现这一变革的技术经济基础。
新能源作为中国制造“出海”的新名片,受到国家的高度重视、大力支持。2022年,国家发改委等四部门发布《关于推进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的意见》,提出“鼓励太阳能发电、风电等企业‘走出去’,推动建成一批绿色能源最佳实践项目”。部分新能源大省还推出了政策,大力支持新能源企业“出海”。以新能源汽车、锂电池、光伏为代表的“新三样”日益成为中国外贸出口的新增长极,2023年“新三样”产品出口首次突破万亿元大关,合计达1.06万亿元,同比增长29.9%。
面对日益提高的贸易壁垒,倒逼中国新能源产业从产品出口到大企业纷纷赴海外建厂,新能源企业能否突破层层壁垒,不仅关系到企业自身发展,也影响着中国新能源产业“双循环”发展全局。
1、以“三纵”策略拓展“出海”深度
从产业链垂直一体化看,“出海”企业可从制造端、服务端和消费端加强纵向联结,进一步扩大海外市场界面,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局面。
制造端方面,东道国大多设置本地化要求,领军企业在当地设厂后,其他配套企业可跟随“出海”——从零部件出口到海外生产,实现生产能力“出海”。例如,我国锂电池企业纷纷在欧洲、美洲、日韩、东南亚等地区布局产能,截至2024年5月底,头部电池企业已在海外建厂超30余个,海外收入占企业营业收入的比重快速上升,与此同时,大量零部件企业也跟随在当地建厂,在海外打造完整产业链。新能源汽车行业也是如此,将新厂建在更靠近终端需求的发达国家或临近区域,更有利于绕开贸易壁垒、统一生产标准、取得额外优惠政策。配套企业需高度重视这一趋势,否则,将处于不利地位。
服务端方面,光伏电站、风电场作为基础设施项目,往往投资大、建设周期长、使用寿命长,大多采用EPC(工程总承包)、BOT(建设-经营-转让)等模式,中国大型能源央企作为承包商或建设方具有较强的国际竞争力,在很多国家都有客户和项目资源。新能源企业应更多参与国内外开发企业的招投标合作,在风机、组件“出海”的同时,电站设计、勘测、运输、检测、维保等服务也应一起“走出去”。
消费端方面,俄乌冲突后,欧洲能源独立意识增强,中国光伏产品因高性价比被众多欧洲消费者接受并购买。但是,由于欧洲电网建设滞后,无法消纳这些可再生能源的绿电,导致很多用户买的光伏板被闲置浪费、甚至被用作护栏(不发电)。与传统能源不同,光伏、风电等可再生能源产品具有分布式特性,适合企业、家庭等终端消费者的离散化使用场景,但需要与储能设备、电力设备、智能化能源管理系统等产品相配套,方能发挥作用。国内外电力市场环境差异很大,尽管满足海外市场的新能源产品以及软件都能在中国找到供应商,但这些企业处于不同行业,海外终端消费者需要的是已整合好的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系统,不仅是产品,还有安装和维修等服务。这些海外需求为中国中小新能源企业提供了大量机会,“出海”企业不能只看销售额上升,应以提高对消费者的综合服务能力为目标,在拓展市场的同时,构建本土化服务体系和合作伙伴体系,才能在国际市场中行稳致远。
2、以“三横”策略拓展“出海”广度
从横向看,新能源不仅仅是风电、光伏、锂电池、电动汽车,还有氢能、核能、光热、储能等各种新技术,能源革命还包括大量交通、机械装备的驱动方式变革、以及传统电网升级。中国在新能源领域的竞争优势,有助于带动其他制造业企业“出海”。因此,新能源企业应与相关制造业企业加强战略合作,也需要专业服务业企业提供高水平服务,这一过程将进一步提升新能源产业的国际竞争力。
首先,应加强与传统能源产业的战略合作。例如,充电桩行业与新能源汽车和电力设备行业都息息相关,中国生产的充电桩产品性价比高、竞争力强,出口到发达国家市场的利润率远高于国内市场。充电桩企业通过吸纳新能源汽车厂家、电网企业以及电力设备商入股作战略投资者,既可使充电技术与产业创新生态保持同步,提高在海外市场上对同行的竞争优势,又可让传统能源企业分享到向新能源领域技术溢出和“出海”带来的额外收益,一举两得。
其次,应拓展与机械、交通等关联产业的战略合作。以户外机械为例,欧美国家家庭庭院大,且热衷于修剪整理,是全球户外园林工具的主要市场,2021年起,美国多地出台禁用汽油动力户外工具的政策。中国企业凭借锂电优势得以在油改电进程中抢占市场,通过海外建厂、收购海外品牌、打造自有品牌、打入欧美销售渠道等方式实现出海,动摇了国外企业在燃油时代形成的绝对主导地位。锂电作为中国的优势产业链,与工程机械电动化趋势相结合,可助力很多工程机械行业抓住新的“出海”机遇,同时也扩大了锂电市场。
第三,加强与专业服务业的战略合作。新能源企业“出海”需要贴合海外市场的专业服务,无论是收购还是绿地投资,都需要选址、融资等服务,与海外合作商议价的会计服务、法律服务、技术服务,以及境外供应链管理、人力资源管理、销售服务和售后支持等服务。出海企业固然可采购本土化服务,但随着海外业务比重上升,大量企业成长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跨国企业,需要国内专业服务业企业提供更多、更优质的国际化服务。
来源:澎湃新闻,2024-06-12
作者:梁朝晖,上海社会科学院应用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