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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徐海琨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日期:2022/11/23|点击:353

沪社科院〔2022101号,经研究决定:聘徐海琨同志担任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办公室主任(管理六级),聘期自202211月至202511月止。

免去裴斐同志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办公室主任、院法务办公室主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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