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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啸虎: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

日期:2022/11/29|点击:333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充分发挥法治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基本目标。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提出明确要求。党的二十大报告进一步提出,要“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现代化”与“法治化”相互依存、相互促进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其基本要求而言,是以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为政治前提与核心、以多元共治为基本内容、以法治为重要保障的,即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建立一整套有效的法律制度体系,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其中,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习近平总书记对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非常重视,指出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就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而言,“现代化”与“法治化”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关系。法治化既是现代化的重要评判指标,也是现代化实现的必要条件。没有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法治化,就没有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首先必须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法治化。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键是要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作用。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人民群众在物质生活条件不断得到改善的同时,民主法治意识、政治参与意识、权利义务意识普遍增强,对社会公平正义的追求越来越强烈,需要转变传统的管理和治理模式,充分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作用,为国家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盼


 充分发挥法治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盼,这也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根本目的。国家治理的终极目标,是实现并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利益。党的二十大报告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作为必须牢牢把握的五个重大原则之一。这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本立足点和重要内容。法治建设的基本任务,就是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和新期待,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首先,要加强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和法治保障。制度化的关键是法治化,制度建设的重点是法治建设。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必须坚持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和法治保障的关键,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保证人民在党的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推进国家各项事业和各项工作的开展,从制度上、法治上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实现。


 其次,法治建设要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在法治方面的具体体现,就是要切实保障人民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要以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为基本出发点和落脚点,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盼,满足人民群众对法治的需求,依法保障全体公民的各项权利不受侵犯,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保障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再次,要以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法治建设的基本目标。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的一个目标。要实现这一目标,关键要充分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作用,依法公正对待人民群众的诉求,保证人民群众的合法权利得到法律的保护和救济。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增强人民群众对法律的信仰,从而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顺利进行。


来源:上海宣传通讯 2022-11-25

作者殷啸虎为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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