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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希东:建立健全跨省治理体系 助力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

日期:2021/09/14|点击:382


 我国中部地区连接东西、贯通南北三大流域(黄河流域、淮海流域、长江流域),包括山西、河南、安徽、湖北、江西、湖南六省,总面积约为102.8万平方千米,约占我国国土总面积的10.7%;人口总数约3.72亿人,约占全国总人口的26.6%GDP总和(2021年上半年)约占全国的22%,境内拥有郑州、长沙、武汉、合肥、南昌、太原等一批经济比较发达的国家中心城市和省会城市。不论从地理区位,还是从人口数量和经济规模上看,中部地区在我国经济、政治、文化发展中均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和全局意义。20217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发布,再次为中部地区谋篇布局,也将进一步推动中部地区走出一条转型升级的发展新路,进而成为中国区域经济发展的未来增长中心。作为一个跨越多个省市的跨界经济区域,处理好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即行政区与经济区之间的关系,建立健全高效能的跨省治理体系,是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所在。对此,本文试图提出三点思路,供中部地区相关省市政府思考借鉴。

 一是树立多向开放的“大区域”观,构筑提升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和区域经济规律的“区域利益共同体”。与前几年国家的中部崛起战略相比,此次中央发布的《意见》是在构筑“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崭新布局,重在要求各省市要积极主动地打破行政区划的藩篱,谋求开放、整合、协同、共赢,追求各类要素的自由流动、资源的科学配置、城市功能的充分连接、产业结构的互补协调,发挥区域整体优势最大化、推动中部经济跨越式发展。在此进程中,作为区域经济的重要推动主体,各省市政府首先要对传统各自为政的发展理念、治理理念、政策理念进行创新,尤其是各级“一把手”,可充分学习借鉴“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经验,树立多边开放的“大区域”观念,采取多种形式,融合黄河文化、淮河文化、长江中游文化于“大中原文化”之中,营造并形成“经济利益共同体”“创新共同体”“健康共同体”“生命共同体”“文化共同体”等独特的区域文化,提升文化软实力,引领助推区域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的融合互动发展。

 二是按照“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相互适应的原理,联合推动区际政治经济关系的重塑再造进程。马克思主义关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内在逻辑告诉我们,当生产关系无法适应生产力发展的时候,生产关系必须要做出改革创新,以释放和促进生产力的更大发展。对中部地区的高质量发展而言,在高铁互通互联、企业跨区域扩张、人口跨区域流动、数据跨地域流动、平台无边界运营等新生产力促使下,尤其是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工业物联网等新科技越来越成为新型生产力的背景下,区域治理模式必然要跳出“一亩三分地”的“行政区经济”思维,在省区层面、省际交接层面、城际层面等,加大区际政治经济关系的改革创新,理顺纵横向政府间利益关系,重构与经济区运行、市场经济规律相一致的跨区域治理体系,更新跨界治理流程,共同构筑与中部区域经济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及现代互联网经济发展要求和趋势相适应的跨省市区域治理制度,打通内循环的堵点、难点和痛点,降低市场交易成本、改善营商环境,激发经济发展、社会创新的制度活力。

 三是中央和地方相结合,加快推动多层次、多领域的跨省市区域治理制度集成创新,提高共建共治共享的空间协同发展能力。中部地区面积大、人口多、省份多、地域类型多样,跨区域治理面临更大的复杂性和挑战,需要中央与地方紧密合作,围绕基础设施互联共享(消除断头路、构筑铁路网航空网等)、科技创新协同、产业链价值链创新链互联、数据资源开放共享、民生公共服务共享、生态环境共建共保、公平市场环境共建、重大公共应急事件共防共处等跨区域事宜,加大适应性、创新性的跨界治理制度集成创新,建立健全中部地区省际合作机制,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内在动力。推动中部“行政区经济”向“都市圈经济、经济区经济”转型发展,可着力于重点推动如下四方面机制建设:

 其一,充分发挥“国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工作办公室”的统筹指导功能,稳步增加国家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在中部地区的投入,协调解决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强化督促和实施效果评估。

 其二,探索建立三层次的“中部地区跨省区协调机制”,首层为跨省决策层,建立由中部地区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组成的“中部地区主要领导座谈会制度”,对重大事宜进行共商共议共决,有关与东部和西部接壤省份相关议题的决策,可邀请相邻省市区主要领导参加;第二层为多级协调层,建立包括由六省主要核心城市或大城市组成的“中部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协调会议”或“中部地区城市市长联席会议”、由7个都市圈(太原、洛阳、郑州、合肥、武汉、大南昌、长株潭)和2个城市群(中原城市群、长江中游城市群)组成的“中部地区都市圈(区、群)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协调中部地区各类跨省、跨市、跨县区发展中的相关议题;第三层是执行层,以各省市的职能部门为主体,通过各专业委员会、联席会议、合作协议、共建协议等形式,落实解决中部地区高质量一体化发展中产生的问题。

 其三,突出“牛鼻子”效应,推动重大关键跨界治理制度的创新。跨界治理本身极其复杂、艰巨,不可能齐头并进,更不会一蹴而就,但选择一些制度支点、集中攻坚,对推动跨区域融合发展非常关键。对中部地区而言,可以选择优先推进“打通断头路”“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政务信息开放共享”“建设用地指标跨区域交易”“社会信用体系联网”“市场监管标准统一”“人才资证互认”“营商环境协同”等牛鼻子项目,起到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效果,为跨区域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提供基础制度保障。

 来源:光明网-学术频道2021-09-14

 作者:陶希东(上海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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