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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上海社会科学院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日期:2021/06/10|点击:498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十巡视组于20201020日至1218日对上海社科院党委进行了巡视,同时合并巡视了社科院所属经济研究所等15家单位党组织,并于2021128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政治责任,做深做实巡视后半篇文章


 (一)深化理论武装,统一思想认识,增强整改自觉


 社科院党委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重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李强书记在听取本轮巡视情况汇报及在市委巡视整改工作动员会上的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突出思想整改,把思想整改和行动整改相结合,切实增强抓好巡视整改落实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院党委深刻认识到,市委巡视是对社科院党委落实政治责任、履行职责使命的一次全面政治体检,巡视指出的问题深刻准确、抓住要害,不折不扣将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到位,既是市委对社科院党委的重大政治要求,也是社科院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国家高端智库发展的重要保证。抓好巡视整改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是必须答好的“政治答卷”,是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坚决从院党委班子抓起,以身作则,形成“头雁效应”,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全面落实整改


1.强化整改领导责任


 院党委自觉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巡视反馈会当日下午即研究整改落实工作,成立院党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院长任领导小组组长,成员由院党委班子成员和各研究所负责人组成。各级领导干部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院长主动履行院党委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积极组织落实巡视整改任务,坚持亲自部署、亲自推进、亲自协调、亲自督办;院党委班子其他成员也从各自分管领域,自觉认领问题,深入开展调研,认真落实整改任务,共同负起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院属各单位负责人认真履行本单位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院党委召开2020年度院党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结合巡视反馈问题、班子成员职责进行对照检查和党性分析,查摆问题和不足,不回避、不推卸、不遮掩,推动巡视反馈问题真抓实改、全面整改。


2.研究部署整改方案


 院党委认真对标对表市委巡视反馈意见,对反馈意见中涉及的四个方面50项问题进行具体分析、细化任务,制定整改方案,共制定130项整改措施,均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审议通过《上海社科院党委巡视整改工作推进落实方案》,明确了巡视整改要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以制度建设和完善为主要抓手,推动全院工作提质增效的指导思想,对我院全面推进落实巡视整改任务作出整体部署,责成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对照分工任务表,确保在规定期限内落实好、完成好巡视整改的各项工作。


3.严格落实整改举措


 在对整改方案认真审议、反复打磨的基础上,院党委班子成员分别牵头推进整改,对各项整改举措落实情况严格把关,重点难点问题均提交院党委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和院党委会审议。巡视整改工作小组切实担负起协调督办职责,建立巡视整改工作协调例会及双周报告制度,及时组织跨部门会商,对重点难点问题紧盯不放,逐条研究细化整改措施,通过严把时间节点、严控整改质量、督办重点事项,确保整改落地见效。院长主持召开8次党委会、4次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推进整改落实工作。院党委班子成员针对各自整改任务召开25次专题推进会,召开整改工作小组会议8次。院党委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院属各单位负责人之间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加强走访调研,共挖原因,共研举措,确保整改质量。院属各单位结合各自实际,自查自纠,对照院党委巡视整改工作方案任务分工,制定本单位整改方案,成立整改工作专班,提交整改进展报告,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全院上下一心、齐头并进,形成合力整改的良好格局。


 (三)注重举一反三,坚持标本兼治,确保整改成效


 在巡视整改过程中,院党委勇于迎难而上、敢于动真碰硬,以“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长远”为原则,重点聚焦职能责任、聚焦改革发展、聚焦管党治党、聚焦人才队伍,将“当下治”与“长久立”相结合,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上轮巡视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相结合,与国家高端智库建设、第二轮创新工程实施等长期性重点工作相结合,一体整改、一体推进。在集中整改的三个月内,院党委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的时间节点推进各项整改工作,集中整改阶段应完成的整改任务已全部完成,其余持续推进的整改任务均已破题,并按巡视整改方案计划的时间节点完成了阶段性工作,下一步将依据计划节点按时完成。


 截至目前,巡视反馈50项问题已经整改39项。提出整改措施130条,已经完成117条。通过批评教育等方式组织处理2人。已新建制度9项,修订完善23项,拟修订和完善3项。


 二、坚持问题导向,明确职责目标,全面推进巡视整改落地见效


 (一)关于学习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中央、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质量不高,落实职能责任存在差距方面的整改


1.针对学思用贯通存在明显差距的问题


 一是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主动先学一步、自觉学深一步。市委巡视反馈以来,院党委修订完善了《中共上海社会科学院委员会学习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党委中心组学习、院党委专题学习等学习形式,形成集体学习、研讨交流、现场调研相结合的学习机制。院党委认真制定2021年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在学习内容上,及时跟进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中央、市委重要决策部署。已开展8次党委中心组学习和专题学习,及时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给上海市新四军历史研究会百岁老战士们的回信”“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等。在学习方式上,强调个人发言与集体研讨相结合,每次学习都增加了与会者结合工作实际交流学习体会的环节,强化交流,增强学习实效,目前已有20人次进行了主题交流发言。在学习效果上,联系社科院实际进行研究部署,重点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十四五”规划纲要等,及时部署了加强对外宣传等相关工作举措和研究任务。


 二是加强理论联系实际,推动研究阐释深化。院党委组织全院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努力成为世界主要科学中心和创新高地”等重要文章,围绕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等本年度理论学习热点议题,密切关注重大社会实践和重大理论问题,发挥我院理论研究和决策研究优势,及时根据学习内容部署相关研究主题,组织全院力量开展前瞻性、针对性、储备性政策研究。2021年院重大系列课题、院创新工程项目、国家高端智库年度认领重点课题等,强调重点关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新发展格局、国家战略目标任务、上海“十四五”发展等研究项目,为党的二十大召开营造良好理论氛围,为相关形势任务政策宣讲做好理论储备。围绕建党100周年,全院广泛发动,开展理论征文,现已收到92篇论文参加市委宣传部的建党百年理论征文活动。引导科研人员深入研究,形成系列成果推进理论阐释的深化细化。


 三是聚焦国家高端智库使命,加强学习成果转化。院党委聚焦履行国家高端智库职责使命,组织开展国家高端智库理事会年度重点课题、院重大系列课题和年度预研究课题研究工作,提高我院在重大战略性、前瞻性问题上的研究水平,强化成果的社会化传播和转化。已完成国家高端智库2021年度认领重点课题,已完成院重大“上海‘十四五’深化研究”和“新发展格局研究”等系列课题的申报与审定。突出研究部署的系统性、前瞻性,目前全院本年度已立项院重大系列课题29项。院党委出台《上海社会科学院重要学术成果出版资助管理办法》,办法规定每年分系列资助出版重要学术成果,年初规划、年底推出,持续推进,形成学术品牌。同时加强了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报送高质量专报工作,进一步发挥智囊团的作用。巡视整改以来,院《国家高端智库专报》围绕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当下社会需求,积极推动中国学术话语和外宣话语体系建设,先后组织编发了近30份重要稿件。已编制完成《上海社会科学院国家高端智库建设规划(2020-2022)》,对院智库建设进行整体规划。


2.针对职能责任履行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以科研考核为核心,着力提高科研能力。院党委深挖科研能力下降的原因,针对不同科研人员特点精准施策,老领导、老专家发挥传帮带作用,向中年科研骨干压实科研重任,向青年科研人员给予科研政策倾斜,重点扶持其成长。分级别、分类别、分学科认真组织、设计纵向课题的选题策划、申报动员、流程管理、辅导报告及后期管理,修订完善科研管理办法。院长主持召开两场院青年科研人员座谈会,并深入到研究所调研,广泛听取科研人员对科研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带领相关职能部门专题研究、破解难题,明确修改方向和具体内容,增加强化科研考核条款,提高C刊奖励力度,增加对国家级纵向课题的奖励等条款,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实现科研提质增效。已修订完成《上海社会科学院科研人员科研考核管理办法》,围绕科研核心竞争力,强化论文、课题、专报批示和获奖等四大关键指标的考核。已修订完成《上海社会科学院重要学术成果奖励办法》,强化对纵向课题的奖励力度,新增获得国家级课题(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青年项目)立项和结项的奖励。提升课题申报和全流程管理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对于国家和市级纵向课题的申报,根据当年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申报工作安排,将国家重大课题、重点课题、一般年度课题分三级做好申报辅导和重点管理,优化管理方法、提升管理能级。


 二是加强决策咨询研究,强化资政能力。为更好地发挥我院高端智库平台的作用,院党委进一步加大对国家高端智库年度认领课题的组织和管理工作。今年以来已有15项课题获得国家高端智库理事会正式立项。为更好地开展前瞻性、战略性研究,已进一步优化国家高端智库资深专家组特聘专家的构成与功能,已初步形成10余个重点选题。加强专报编辑部的统筹管理与协调,已启动新的专报编辑工作流程,定期召开《上海新智库专报》和《国家高端智库专报》编辑部联席工作会议,协调和优化专报稿件的受理、送审、编辑和报送等工作机制。今年以来,《国家高端智库专报》报送上级有关部门28篇;《上海新智库专报》刊发23篇,其中16篇次获得中央或上海市领导同志批示,重要批示率达70%。进一步加强与中央、本市等有关部门的对接联系和成果报送,主动学习政策文件,多渠道获取决策咨询需求,搜集整理中长短期的选题。加强与其他专报平台之间的信息沟通与经验交流,先后与市委办公厅、市发改委、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浦东国家干部学院、市委党校等交流学习,吸收成功经验和做法。


 三是强化学科建设发展规划,重视研究生教育,进一步提升学科水平。召开全院研究生教学工作会议,出台进一步规范和提高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加强院所培养研究生协调合作机制和学科发展规划建设,统筹协调学科建设经费投入,有效提高学科建设水平,完成《上海社会科学院学科建设发展规划(2021-2025)》初稿。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减少在职博士生比例;优化课程布局,提高对任课教师的业务要求,强化导师第一责任人意识。加大博士生中期考核和毕业论文双盲评审的力度,强化对毕业论文开题、预答辩和答辩整个流程的管理与监督。已召开各所专题分析会,制定整改计划。已成立院博士学位论文质量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学位论文的整改工作,各研究所相应成立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所的整改提升工作。


3.针对党委领导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


 一是强化系统谋划和顶层设计,着手编制全院中长期发展规划。院党委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在谋划全院发展和重大事项上,深入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充分酝酿达成共识,立足当下、着眼长远,积极破题,启动了《上海社会科学院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0)编制工作方案》,在对全院人才结构进行调查分析的基础上,起草《上海社会科学院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0)》。制定《上海社会科学院国家高端智库建设规划(2020-2022)》,明确了到2022年我院高端智库建设取得明显成效,配套改革取得重要阶段性新突破,形成高质量成果、高质量人才和高质量智库服务支撑国家高端智库建设新局面的总体目标。


 二是加强院第二轮创新工程组织领导,努力推出高质量研究成果。院长亲自挂帅,成立院创新工程领导小组,设立院学术委员会、院领导和17个研究所所长组成的创新工程联席会议。院长作为院创新工程领导小组的组长,全面规划顶层设计,先后数次主持召开专题推进会,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明确目标、破解难题、形成共识,制定完成《上海社会科学院第二轮创新工程工作方案》《上海社会科学院创新工程(第二轮)实施方案(试行)》《上海社会科学院创新工程(第二轮)创新团队和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细则》《上海社会科学院创新工程重大选题方向指南》等文件,通过创新工程更好地促进学科发展、更好地发挥中青年科研骨干的作用。全院科研人员共计申报创新团队69个,申报项目257个。先后经院外专家评审、院创新工程联席会议票决,确定创新团队58个,创新项目103项。


 三是优化院所管理,提升治理能力。通过优化机关处室职责分工、避免不同研究所之间的研究领域交叉重叠、规范各类研究中心的管理、强化研究所目标责任制考核等举措,切实增强院党委的领导作用,完善法人治理体系,切实提升我院的治理能力。针对部分内设机构之间职责边界不清、管理效能不够优化的情形进行了梳理和认真研究。同时,针对部分研究所研究领域有所交叉的情形,梳理了全院各研究所的实体研究室,在做好核实工作的基础上进行调整。对全院各研究中心进行了排查,开始对已停止运行的研究中心进行清理,按计划于今年9月底前修订完成《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研究中心的日常管理和考评。


4.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较为薄弱的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推动院所两级严格执行《上海社会科学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院党委及各单位每年至少两次专题学习、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域情况。院所两级党组织每年至少一次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落实责任传导机制,社科院党委委员及各基层单位(部门)负责人已全部签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从加强政治建设、强化理论武装、加强阵地管理和压实领导责任四个方面落实责任传导机制。加强监督管理,强化问责机制,每年在院党建与党风廉政建设督查中进行意识形态工作专项检查,每年年底对院基层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和考核。加强研究生教育领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已修订《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外聘教授管理办法(试行)》、《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外聘教授聘任实施细则)》,严格按照程序完善院外聘教授的遴选条例和管理条例,强调所有外聘教授须经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并强调依据合同进行考核。


 二是强化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为进一步落实巡视整改要求,已完成全院微信公众号、二级网站、公开发行的报纸期刊以及常设论坛的摸底调查,系统梳理了全院39个网站、33个微信公众号、17份报纸期刊、7个常设论坛,严格按照《上海社会科学院对外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加强我院对外传播载体的常态化管理,加强对管辖范围内的报、网、刊、微信公众号等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监管,明确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归口管理和属地管理原则,落实信息发布和日常维护等职责,使阵地管理规范有序有力。充分发挥各单位宣传委员、通讯员作用,建立意识形态阵地日常督查队伍,跟踪检查督促。加强内容审核,严格落实公开发布稿件三审制和对外信息发布第一责任人负责制。


 三是加强对科研队伍的政治引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挖掘好、运用好我院党史教育资源,激发广大党员群众爱党爱国热情,进一步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已在院网、院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开设专题专栏,宣传先进典型。组织参观“上海社科院党的诞生地资料中心”、“我眼中的红色上海——上海社科院庆祝建党百年职工摄影展”等活动,发挥“张仲礼的学术人生”主题展示这一阵地,引导科研人员学好“身边的党史”。通过制度建设和日常教育,预防敏感事件发生。已修订完善《上海社会科学院国(境)外人员来访接待管理办法》《上海社会科学院关于举办国际会议的管理办法》等制度规范,进一步明确了全院涉外接待管理工作归口国际合作处统一管理。举办院外事专管员、各研究所分管领导专题培训班,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教育。已制定《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党委对导师在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中的要求和岗位职责的规定》《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生工作维稳长效机制规定》,定期对学生支部书记进行培训,发挥研究生党团组织和研究生会的积极作用,已通过加强学习教育、建立维稳责任制、畅通信息沟通渠道等措施,切实加强研究生政治思想教育工作。


 四是不断提升网络安全水平。已清理整合院各级网站域名,明确各级网站负责人、内容建设责任人,严格执行网站大平台安全管理办法和日常使用规范,保障网站运行安全。完成网站大平台技术改进工作,并将其部署至上海市电子政务云进行托管运维。制定网络安全实施方案,今年11月底前完成院网站大平台等级保护二级建设工作。分阶段提升网站、机房、应用系统等安全水平,消除网络安全隐患。出台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二)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廉政风险防控存在隐患方面的整改


1.针对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已制定出台《中共上海社会科学院委员会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实施细则》,强化责任意识,明晰责任主体,形成党委牵头、党委主要领导主抓、党委班子成员协同、职能部门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明确院党委会每年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年初制定年度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明确重要着力点,年底撰写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报告。通过督查制度加强对研究所、机关处室和直属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及时排查廉政风险点。班子成员共同查找管党治党突出问题和廉政风险点,对照巡视发现的问题,研究形成“问题清单”;依据问题清单制定整改项目,明确责任部门、整改目标、时间节点等,形成“项目清单”;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主动认领项目清单中的整改任务,班子成员根据问题和项目所在领域,分工负责相关项目,负起领导责任,根据相关分工情况制定形成“责任清单”。巡视整改以来,院党委结合巡视整改已召开8次会议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院党委班子成员已签订《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全院副处级(含)以上领导干部已签订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领导干部年终述职的重要内容。已召开全院党建与党风廉政建设大会,印发本年度党建工作要点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部署今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二是切实履行“一岗双责”。院党委班子员已签订《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党委委员党建工作责任书》,明确责任清单、明确领导干部须认真履行对分管协管单位(部门)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职责,发现分管工作中存在违纪违规苗头性问题或隐患,及时提醒、及时纠正。院党委班子成员须带头加强规范使用经费,保证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定期参加所联系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党内政治生活。在院党建与党风廉政建设督查中,重点检查院、所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党建第一责任、一岗双责和双重组织生活情况。全院副处级(含)以上领导干部已签订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党建工作责任书》。已优化细化党建责任考核办法,明晰党建责任制清单,将党建责任细化为政治建设、主体责任、支部建设、党务基础工作、党员学习教育管理、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群团工作、党建特色8方面内容,年底院党委班子成员带队对研究所负责人述职评议进行现场督查,院考核工作组对党建工作责任制报告进行逐一审阅把关,杜绝只谈业务不谈廉政现象。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监督检查,将巡视整改督查情况与“四责协同”相对接,已出台《中共上海社会科学院委员会党建与党风廉政建设督查规定》,加强日常监督,通过组建督查小组,对全院17个研究所和机关处室、直属单位党组织及领导干部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党建第一责任、意识形态责任制、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等开展经常性教育和监督检查,分析排摸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风险点,检查、抽查各单位“四责协同”落实情况,及时发现苗头、警示提醒、防微杜渐,通过构建督促检查和风险防控机制,强化问责与督促整改,落实一岗双责,对违规违纪现象严明纪律,对管党治党不力的行为严肃追责问责。已完成今年第一次全院党建与党风廉政建设督查工作。


 三是选优配强纪检队伍。加强与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以下简称“驻部纪检监察组”)沟通,重点加强对副处级(含)以上干部的监督,做实日常监督,推动下沉监督。加大兼职纪检队伍业务培训力度,通过多种方式提升纪检干部的业务能力,加强推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监督。已举办2021年第一季度专兼职纪检人员培训班,邀请驻部纪检监察组同志作专题报告并进行交流讨论。加强了机关纪委人员配备,已增加1名专职工作人员,待机关党委年内换届时选举产生机关纪委委员。进一步发挥社科院纪检微信群的作用,每周向全院职工推送有关纪检监察的相关政策或有关报道,推进党风廉政教育常态化。


2.针对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针对聚焦“关键少数”不够的问题。驻部纪检监察组以处级干部为重点,会同社科院机关纪委,重点强化对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的了解和关注。结合日常监督工作,突出政治视角,每年定期与社科院会商研判社科院政治生态情况,加强对政治生态报告的评估分析。督促社科院党委、机关纪委认真落实市委宣传部制订的“四责协同”实施意见,不断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指导社科院加强警示教育,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针对发现的制度方面存在问题,督促社科院及时修订完善《上海社会科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试行)》、《上海社会科学院预算外课题管理办法》、《上海社会科学院预算内科研项目(课题)结余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加强日常执行。


 二是针对日常监督不够深入的问题。驻部纪检监察组采取列席党政会议、不定期走访调研等形式,已开展对社科院领导班子成员、下属各院(所)负责人、机关纪委书记访谈、交流、沟通,及时传达近期上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最新指示要求,分析研究近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商讨解决问题、推进工作的举措。督促社科院党委加强机关纪委建设,进一步健全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定期选派人员到纪检监察组轮岗锻炼,不断提升日常监督、办信查案等业务能力水平。健全完善联络员工作制度,纪检监察组联络员每周用半天时间到社科院“驻点”,加强日常监督,充分发挥“探头”“前哨”作用。


3.针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打折扣的问题


 一是持续纠治“四风”问题隐形变异。全面严格规范因公出访,已修订完善《上海社会科学院领导干部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办法》、《上海社会科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工作的实施细则》,从制度层面明确了加强院党委对因公出访等外事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强调领导干部因公出访年度计划、对外合作的重要项目、合作协议等重要涉外事项,统一交由院党委集中审议。严格控制公务出访数量,严格区分领导干部公务出访和作为教学科研人员的国际学术交流出访;不在年度计划内的出访,原则上不予批准;出访任务与分管工作或科研业务无关的,一律不予批准。加强管理对外交流合作经费,实行领导干部临时出访经费先行审核制度,对经费来源与出访任务的关联性予以先行审核,严格按照出访公示情况执行经费核销。提升出访办理的程序规范,将出访团组目的地、访问时间、经费预算等信息在新建的院外事管理信息系统在线公示,接受全院干部职工监督。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和违规公务接待,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已通过多种形式加强领导干部和职工群众的财经纪律教育,增强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加强学习接待、会议、出差等管理规定,已对资金使用、财务报销等方面的管理办法进行全面梳理,加强对接待、会务和出差等用餐费用支出的审批管理,严格按照院相关规定和费用支出标准履行财务核销手续,已从线上线下加强对费用支出审核,并举办了财务核销系统操作培训,从执行层面加强了严格管理。


 二是密切联系群众,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院党委审议通过《中共上海社会科学院委员会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完善了院党委领导班子基层调研制度、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制度、与党外人士联谊交友制度及院长接待日制度,明确规定院领导班子成员下基层调研每年不少于10次,调查研究必须结合工作,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院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每人联系1个本人党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之外的党支部为工作联系点,到联系点指导支部工作全年不少于2次,讲党课不少于1次,定期参加联系点组织生活会。院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对所联系的党外代表人士,原则上每年至少联系、谈心1次。加强信访矛盾突出部门的思想政治学习、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凝聚力建设,相关人员已调离。同时以此为警醒,为举一反三妥善解决今后工作中遇到的信访矛盾,制订了《关于进一步落实责任和措施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方案》,建立各单位负责人协调解决信访工作机制、规范信访办理流程等,进一步压实信访工作责任,强化整体工作合力,深入细致开展有针对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切实化解信访矛盾。对可能导致不良后果的信访问题,提高警醒,主动靠前,主动作为,积极化解矛盾,防止不良影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院相关制度文件要求,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对来信来访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置,并开展针对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4.针对课题管理及经费使用问题突出的问题


 一是加强科研资源合理配置。领导干部减少承担、参与预算外课题。已建立领导干部承担、参与预算外课题报备制度,同时结合党建与党风廉政建设督查,对领导干部承担、参与预算外课题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加强对各单位课题立项、结项的管理,机关处室和直属单位领导干部对本部门组织的院内课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在院课题、创新工程项目以及其他科研资源分配、设立的过程中,已加强对中青年科研人员和一线科研人员的支持力度。创新团队首席专家不设职称限制,鼓励和支持中青年科研人员勇挑重担、敢挑重担。


 二是严格执行课题经费管理办法。加强干部群众财经纪律教育,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召开全体财务人员学习接待、会议、出差等管理规定,严格执行课题经费使用制度。召开2021年党建与党风廉政建设大会,要求全院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巡视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紧盯科研经费使用等突出问题,加强重点领域监督机制建设,有针对性地补齐制度短板。全院副处级(含)以上干部均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须认真履行对分管协管单位(部门)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职责,发现分管或协管工作中存在违纪违规苗头性问题或隐患,及时提醒、及时纠正,尤其加强对本单位(部门)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保证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在全院范围内组织财务核销系统培训,进一步提升财务工作质量,服务科研工作,规范使用各类经费。紧密对接上位法全面梳理资金使用、财务报销管理办法,及时修订与新形势、新情况不相符合的内容。在预算内课题认领环节已经细化预算编制,课题实施中规范预算调整程序,严格按照核定的预算执行,规范劳务费发放和费用报销。加强负面清单管理,强调课题负责人对承诺事项负责,规避风险隐患。将原《上海社会科学院纵向和院财政科研项目结余经费暂行管理办法》修订为《上海社会科学院预算内科研项目(课题)结余资金管理办法》,修订完善《上海社会科学院预算外课题管理办法》,将原《上海社会科学院预算外课题管理费使用办法》所涉内容修订后纳入其中。已修订完善《上海社会科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增加了规范科研项目外包管理的规定,明确科研项目外包合同必须列明具体工作内容、验收指标等,明晰外包审批流程、经费转拨审核等具体规定,对课题外包承接单位的相应资质等进行审核,预算外课题实行合同管理,课题实施中规范预算调整程序,严格按照核定的预算执行。


 三是加强课题经费监管工作。针对入账咨询中心的课题脱离院财务统一监管的问题,目前已不再受理我院科研人员以咨询中心名义承接、挂靠新的预算外课题项目。对于存量课题由咨询中心执行并实施经费监管,每半年向财务处、科研处等职能部门报告课题执行和财务运转情况,直至存量课题全部结项。根据上级单位保留咨询中心企业主体的意见,明确承接外部业务的经营性质,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参与社会相关咨询类商业项目招投标,按照企业经营管理的相关规定,履行对出资主体的义务。加强课题结存经费的梳理工作,已对2017年及之前预算内立项课题进行摸底梳理,正在核对相关课题的结项情况。已规定院属各单位每半年向科研处报送预算外课题立项、在研及结项情况。已要求各单位严格落实合同管理要求,将合同特别是科研课题合同台账管理情况,列入院党建与党风廉政建设督查的重点内容。科研处与财务处联动做好预算外课题的流程管理,监督落实立项及结项情况。认真落实《上海社会科学院“一网统管”管理信息平台建设方案》编制工作,20223月前完成搭建“一网统管”统一工作门户,将科研、财务和人事系统之间的流程贯通,优化工作流程,通过数据仓库的方式,将业务系统数据整合。


 (三)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有力,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方面的整改


1.针对“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完善制度,加强民主集中,提升议事决策能力。院党委领导班子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政治担当,严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完善重大事项决策制度,提升议事决策能力。已修订《上海社会科学院“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实施细则》,进一步明晰议事范围和内容,对重大项目、大额资金的内容和范围作了进一步明确,特别强调了议事规则以及决策程序,更好地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强调重大事项决策的“会前、会中、会后”全过程管理。坚持干部任免决策严格贯彻“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严格执行《党委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加强对党委会审议干部议程的管理,严格规范干部任免工作程序,确保干部决策质量。对于某些重点难点问题,院党委采取专题会议等形式研究形成方案后,再提交院党委会或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的形式予以解决。


 二是严格执行制度,提升决策执行力。已对2016年制订的《上海社会科学院预算外课题管理办法》、《上海社会科学院预算外课题管理费使用办法》进行专题研究,以实事求是为原则,针对目前财政预算核减形势下各研究所以预算外课题管理费弥补预算缺口的现实情况,院部不再按原定比例收取管理费进行统筹,因此对制度进行修订并严格执行。针对日常管理松散,部分研究所执行考勤不到位的问题,已全面启动考勤工作,加强全院考勤执行和统计,并将结果作为各单位评优和推优的参考指标。关于个别研究所未执行院党委关于部分研究所搬迁至顺昌路分院的问题,院党委在专题研究后,针对目前现状,结合新形势,对我院三地院区进行统筹全盘考量,形成调研报告和中长期工作方案;做好强化顺昌路院区服务保障功能、增配必要保障设施的基础调研,同时对院研究生学历教育与专业教育进行合理化布局,优化教育及办学条件。已修订《上海社会科学院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对各单位、部门需要请示报告的重大事项范围进行了调整,对一些不够清晰的事项进行了明确,对院内公文管理和处理的流程进行了规范。


2.针对队伍建设举措乏力的问题


 一是做好人才中长期规划。已全面分析全院人才队伍的年龄、专业、性别和学历结构,紧扣学科建设、智库发展、研究生教育等全院工作布局,多次专题研究人才队伍建设存在的瓶颈问题,制定建设方案,起草《上海社会科学院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0)》初稿,做好与院中长期规划的对接,对今后10年培养社科新人,促进青年科研人员培养进行布局,并采取院课题向青年科研人员倾斜、创新工程首席专家不再设定职称标准、进一步为青年科研人员提供国际学术交流平台等具体措施,助力青年科研人员的学术发展。


 二是强化担当作为导向,突显科研考核激励作用。巡视整改以来,院党委先后修订出台《上海社会科学院科研人员科研考核管理办法》、《上海社会科学院重要学术成果奖励办法》、《上海社会科学院科研免考认定实施细则》,修订中充分考虑了新形势下学科发展和智库建设“双轮驱动”、提质增效和有效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同时,对科研管理信息系统作相应改造,对院学术委员会和院学科组作进一步调整、充实和完善,规范程序、公正履责。针对科研考核执行不严肃,部分研究所存在科研人员之间调剂考核分数的现象,严格执行科研考核各项规定,发挥考核制度的导向作用。对科研考核成果的认定以实事求是、按科研成果的实际贡献率分配分数为原则,优化流程设计,加强过程管理,抽查填报的真实性,强化科研考核过程中的学术道德和研究规范,对考核中的学术造假一经认定,即定为当年考核不合格。院主要领导与近年来在研究所目标责任制考核中排名靠后的研究所领导深入沟通,教育督促,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强化研究所考核成果激励,进一步做好课题申报和专报撰写的组织工作,切实提升科研能力和行政管理能力。


3.针对基层党建普遍薄弱的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院党委加强对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检查,院党委班子成员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加强对各自分管、协管和联系职责范围内的党建工作责任落实,指导、督促各研究所党组织书记切实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已制定《上海社会科学院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依据清单编制《上海社会科学院党组织书记基层党建工作责任书》,院党委班子成员签订党建工作责任书,明确7项党建工作责任,定期到分管、协管和联系单位进行指导和督查,将院党委班子成员分管、协管、联系职责范围内基层党建领导责任列入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各研究所党组织书记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均签订并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党建工作责任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在院党建与党风廉政建设督查中,重点督查院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研究所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党建第一责任、一岗双责和双重组织生活情况。


 建立基层党组织换届常态化管理机制,通过年初制定换届计划、届满前及时提醒、每月由党委组织部联络员定期到各基层党组织指导检查、开展换届培训等方式多管齐下,及时掌握基层党组织工作动态,规范换届程序和工作台帐,发挥服务基层、指导基层的作用。巡视反馈后,已经严格按程序完成5个基层党组织的换届选举工作,启动所有列入计划的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和督促检查,提高基层党建工作水平。巡视后,我院建立了党建与党风廉政建设督查制度,在第一次全院督查中,将研究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记录详细程度、“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作为督查重点,通过集中督查和随机抽查的方式,深入实地听取汇报,谈话了解情况,核验台帐资料,一方面加强对政治建设、年度工作计划、“三会一课”开展情况的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反馈和纠正,坚决杜绝组织生活存批量补台帐现象;另一方面对基层党建重点任务推进情况、工作成效、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等,加强对工作任务执行过程和落实情况的督促指导。对于个别研究所党组织批量补台帐的情况,已严肃进行批评和规范,并在相关会议上通报,举一反三,严明纪律。同时出台《中共上海社会科学院委员会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建设规定》,从制度层面严格党的组织生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目前,全院各研究所正根据新修订的院“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实施细则,结合各自实际修订并严格执行本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实施细则,已着重加强对重大事项决策过程的记录,明确记录班子成员对决策的意见和理由等情况,并立卷归档。


 巡视反馈后,我院建立了党建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布置、督促检查基层党建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加强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工作,出台《中共上海社会科学院委员会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规定》,完善《中共上海社会科学院委员会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推进基层党建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已将基层党建工作纳入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所目标责任制、机关处室岗位责任制考核。已进一步完善党建工作联络员制度,细化联络了解工作内容,要求联络员每月到基层党组织开展联络指导工作,及时掌握基层党组织工作动态,发挥服务基层、指导基层的作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加强对各党组织书记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加强党支部建设、抓实党务基础工作的指导,严格落实党员学习教育管理、加强党组织班子自身建设和党员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建设。


4.针对干部选用、管理工作质量不高的问题


 一是着力加强干部人岗相适。在上级部门支持下,已完成文学研究所副所长等4个岗位的选拔任用工作。制定《中共上海社会科学院委员会加强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实施办法》,明确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强化正确用人导向,健全考核机制,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夯实主体责任等5方面的具体举措,坚持事业为上,人岗相适,激励担当作为。修订完善《中共上海社会科学院委员会关于落实市委<2019-2023年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实施纲要的意见》,坚持从具体岗位职责需求出发,在新一轮干部聘期管理中把事业需要、岗位要求与促进干部成长有机结合起来,为科研骨干和行政骨干提供分类培养通道;在干部试用期考核和聘期考核中加强对人岗相适度的深入考察,完善干部岗位流动机制,进一步提高干部人岗相适度。强化行政管理岗位职责,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加强对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承担预算外课题进行严格管理,定期报备;加强职能处室与研究所的沟通联系,结合“学党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加强机关对全院职工的联系服务,增进院所沟通。


 二是加大从严管理干部力度。采取多项措施双管齐下,加强“两项法规”的宣传教育和严明纪律。已严格落实《2021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工作四级责任清单》机制,通过党委会、所长例会和“一对一”政策宣讲等多种方式明确责任,加强政策学习;加强对易错易漏事项的指导,认真组织2021年个人事项报告填报工作,针对社科院易错易漏的9种情况,进行着重提醒;对填报内容的完整性、规范性、逻辑性进行逐条检查,按干部管理权限逐一进行严格审核;严肃纪律,举一反三,将本院领导干部易错易漏事项,由院党委在全院处级干部会议上进行专题教育和通报提醒。


 严格落实领导兼职常态化管理,加强社团兼职审批工作,对于已达兼职数量和年限上限的干部,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对新增的社会组织兼职不予审批。对未及时归档的审批材料进行补充说明和归档;对符合兼职规定,但未履行审批报备手续的处级干部,逐一进行提醒教育和补报备;对违规兼职进行清理规范,对存在兼职超数量和届数的处级干部,已按规定要求其逐步辞去部分社会组织兼职,对超年龄界限兼职的退休处级干部,已按规定进行清理规范。


 针对日常管理松散,部分研究所执行考勤不到位的问题。已全面启动考勤工作,加强全院考勤执行和统计,并将结果作为各单位评优和推优的参考指标。


 (四)关于对上轮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检视问题的整改落实不到位方面的整改


 一是持续抓好巡视整改推进工作,每年在年度工作总结中说明整改持续推进问题进展情况,并按要求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尚在整改推进事项列入来年工作计划。对整改后易犯易发问题保持警醒,加强日常监督,防止反弹回潮。


 二是对部分整改未完成事项,经过排摸主要为院领导班子需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加强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执行、加强科研经费和外事活动管理、院所办实体管理混乱等。其中,除了院所办实体管理混乱的问题外,其余各项已在前文中述及。关于院所办实体混乱的问题,上轮巡视整改要求我院清理21家院所办企业,至本轮巡视尚余5家企业因涉及历史问题和法律问题而未能如期完成清理,我院继续紧密对接上级部门,通过注销、划转等方式分门别类予以处理,目前正在积极推进。


 三、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更好推动学科发展和智库建设


 (一)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持续推进整改落实


 院党委继续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中央和市委对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事业、构建社会主义新智库的要求,全面履行党委主体责任,持续推进巡视整改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活动有机结合,层层压紧压实巡视整改责任链条,进一步深化细化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进一步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带领社科院全体干部群众奋勇争先担当作为。


 (二)以建章立制为根本保障,深入强化日常监督


1.进一步加强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一是继续修订完善制度,堵塞制度漏洞。根据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对全院各项制度定期进行梳理,积极做好制度的“立、改、废”,努力做到“工作推进到哪里,制度管理就覆盖到哪里;问题出现在哪里,制度完善就覆盖到哪里”。二是狠抓制度执行。坚决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按规矩办事处事成事,做到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用完善制度保障全院各项工作有规可循、有据可依,用狠抓执行保障制度不停留在纸面。


2.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督,长期坚持严的主基调。一方面,院党委加强对持续整改问题的统筹协调、跟踪督促、对账销号,对整改不力的单位负责人进行问责,确保持续整改标准不降、力度不减。院党委切实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主动配合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视办及驻部纪检监察组对巡视整改的日常监督工作。另一方面,院党委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督查责任,常态化监督全院各项工作,加强与驻部纪检监察组的沟通交流,积极接受日常监督。严格执行《中共上海社会科学院委员会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实施细则》,通过监督检查、考核评价、责任追究,形成有效的责任考核机制,不断增强全院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履职尽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三)以巡视整改成果运用为抓手,更好推动事业发展


 院党委深化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将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院党委每年专题研究巡视整改工作,既关注持续推进整改问题的落实情况,又要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适时组织“回头看”,尤其对于市委巡视指出的我院重点难点问题时刻保持警醒,防止已整改问题的反弹回潮。


 以巡视整改为契机,将整改工作与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中央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相结合,与推动我院学科发展、智库建设和党的建设相结合,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进一步激励全院干部职工新担当新作为、推动全院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按照李强书记“服务决策谋高见,着眼未来谋先见”的指示精神,持续推进国家高端智库建设、抓好第二轮创新工程实施,聚焦国家和上海的重大战略任务,为党和政府关心的问题提供及时有效的决策咨询成果。充分发挥院、所两个积极性,推动全院工作提质增效,为促进我国和上海改革发展、繁荣和发展我国哲学社会科学事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反映。


 联系电话:021-53068658

 电子邮箱:yb@sass.org.cn

 通讯地址:淮海中路6227号上海社会科学院党政办公室(信封上注明“关于巡视整改落实情况的意见建议”)

 邮政编码:20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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