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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道根著《经济制度演进的逻辑——政治经济学讲稿》

日期:2021/01/06|点击:744



作者张道根,经济学博士,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上海市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上海社会科学院原院长。曾任上海社科院市场经济研究中心主任、邓小平理论研究中心副主任,上海市计委总经济师兼综合经济研究所所长,市政府研究室主任,市委副秘书长兼市委研究室主任。出版《中国收入分配制度变迁》《经济发展与收入分配:相关机制的系统分析》《现代企业制度的国际比较》等专著,在《经济研究》《中国工业经济》《学术月刊》《社会科学》等期刊发表论文近百篇。

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

出版时间:20211


 20201130日,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全面深化改革,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点任务并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理论和实践创新,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于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具有重要意义。

什么是经济制度?经济制度创新和演进逻辑有什么规律?经济制度如何影响居民、企业和国家?上海市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上海社会科学院原院长张道根撰写的《经济制度演进的逻辑——政治经济学讲稿》,全方位展示经济制度形成发展演进的过程,细致梳理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制度演变的脉络,为继续深化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强大的理论支持。


以下内容摘自《经济制度演进的逻辑——政治经济学讲稿》第五讲“经济体制与运行机制”中“深入推进市场经济体制建设”部分

从经济体制或经济运行机制看,随着生产力发展和社会生产关系演进,市场经济体制是更适应生产关系复杂化和社会分工协作深化的经济体制。无论是世界经济发展史,还是中国经济发展史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的经济发展,都充分表明建立和完善现代市场经济体制,必须继续深入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

一是坚定不移走市场经济改革道路。从社会主义集中计划经济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一个极其重大的制度创新。经过40多年改革开放,中国基本形成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制度变迁促进了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创造了二战以后世界经济长期快速增长的奇迹。但是,行百里者半九十,改革尚未成功,推进创新发展和有效率的经济体制还没有完全建成。改革越往深处走,碰到的利益刚性越强、矛盾冲突越多,很容易出现制度僵化、扭曲、锁定,迷失本来想清楚的方向,甚至绕着弯子走回头路,导致改革进入死胡同。尤其是要防止改革结果南辕北辙,偏离市场经济目标方向,落入以权力为核心的行政性市场体制陷阱。

首先,中国改革开放是渐进的试错式的制度创新,各种各样制度创新允许基层先试,但最终成效如何、可否扩大推广、能否成为正规制度,要靠上级领导乃至中央确定。中国改革开放看似由下而上、由点到面、由沿海到内地的群众性制度创新探索,实际上是自上而下由中央权威尤其是主要领导人及领导层指引、鼓励、支持并推动的结果。重大改革目标蓝图和基本原则,都是中央层面制定的,总体上清楚的。比如,必须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必须把握好改革、发展和稳定三者关系,必须既不走老路,也不走邪路等。概括地讲,中国改革开放实质上是用权威主义行政手段,通过鼓励基层制度创新,促进微观经济主体之间竞争包括地方各级政府改革开放(招商引资)竞争,走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道路。由于在走向市场经济制度的演进过程中,权威主义统领、政府力量强大、行政权力举足轻重作用,对中国市场经济往哪走、怎么走、走的路径和方式等,都具有决定性影响。因此,尽管中国目前的市场经济从运行机制看,似乎同世界上很多国家的市场经济没有多大差异,但是,中国目前的市场经济,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还未能发挥基础性或决定性作用。随着市场化改革的推进,自上而下的党政部门又给市场体系和微观主体,不断增加了许多各种各样的有形或无形的审批、认证、许可、管制等。随着市场规模、市场边界范围、市场体系、市场交易持续快速发展,各级政府规模(包括准政府的事业单位)越来越大,对市场干预的范围、程度、方式等也更大、更深、更多,地方和部门行政性分割和垄断有增无减。我们应当清醒地认识,权威主义统领下的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最大的危险是过多的行政干预,必须始终对此保持高度警惕。

其次,中国改革开放是从国有经济为核心的经济体制主体架构之外突破展开的,主要是放开搞活非国有经济部门。虽然,国有经济通过“抓大放小”、股份制改造、分类改革等,逐步以独立的微观经济主体参与市场竞争。但是,国有企业在许多关系经济全局的行业和领域垄断没有改变,甚至有所强化。无论在国家同企业关系还是金融、重要战略性产业准入和扶持等方面,国有经济偏向的经济体制没有根本改观。下一步深化改革开放,发展市场经济,必须深入到原有经济体制的核心部分,着力解决政治权力对市场经济干预的越位和依法监管的缺位,重构各种所有制经济公平竞争、法治保障的市场经济体制。中国需要的不是按部就班的市场取向改革开放深化,是迈向现代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开放再出发。这是在改革开放带来中国40多年经济增长奇迹和社会长期稳定奇迹基础上的再一次制度创新,是触及中国经济体制乃至治理体制核心内容的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是国内外经济环境处于前所未有错综复杂时期的重大制度性变革。现阶段,中国社会经济体制中既得利益结构的刚性很强,长期积累的历史遗留问题和矛盾很突出,社会结构多样多元变化的冲突加大与社会纵向流动越来越难,精英主义和民粹主义的渗透、博弈和对峙更加复杂,市场经济改革得到真正的响应和落实有相当的难度。改革开放、制度创新,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建不成规范、健全、法治的市场经济体制,必然要回过头转向传统的集中计划经济体制。但历史已翻篇了,传统的集中计划经济回不去了。

再次,制度变迁一般总是有路径依赖的,尤其是一个国家或民族的文化思想或意识形态决定的知识特征和行为伦理规范,是很难割断、无法一下子根本改变的。中国有5000年文明史、2000年封建王朝历史、近30年集中计划经济史,长期形成的文化思想和行为伦理从骨子里不是市场经济的和法治的,这些都是制约我们制度创新走向的根本性影响因素。我们都希望市场经济能充分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提高经济潜在增长率,促进我们收入、福利和民生福祉持续改进。但我们每个人都害怕自由竞争,都惧怕风险失败,都倾向于有困难时找市长、找政府、找老乡而不是找市场、靠法治、善创新。我们相当多人本质上不相信市场经济,不信任“看不见的手”,更相信政府管理,信任“看得见的手”。我们虽然讲,要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我们其实更笃信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更深信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体制优势。尽管理论上讲,“看不见的手”和“看得见的手”不是必然冲突对抗的,可以结合得非常完美。但是,这只是一种理论假设,在中国尚未建立健全现代市场经济体制之前,市场不可能真正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看得见的手”始终是最强有力的组织力量,没有对社会主义现代市场经济体制的高度敬畏,这种集中统一、高度权威的力量很可能受路径依赖影响,把中国经济体制带向偏离市场经济的方向。因此,改革开放越往深处改,越要防止偏离市场经济方向,坚定不移走市场经济的路。

二是集中精力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改革开放、制度创新从来都是奔着问题去的。因为人们对现实经济社会发展不满意,对国家管理体制机制和办法不满意,才会有越来越多的人盼改革开放、拥护制度创新,才会有更多人敢于创新、带头探索。深化改革开放还是聚焦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紧迫的实际问题,实事求是,解放思想,什么制度管用、什么措施有效、什么法律有力,就大胆试、大胆改、大胆干。改革开放进入深水区、攻坚期,不怕没有伟大的长远理想化的目标蓝图,最怕的是改革的领导者、组织者、推进者遇到矛盾、难题、瓶颈绕着走,看到人民群众普遍不满意的制度性痼疾不敢碰、不敢改、不愿改。以至于全面深化改革碰到形式主义的阻碍,不少人是喊口号、唱高调、玩虚的,关键领域和核心环节改革老是空转,不落实、不落地,错失可遇不可求的历史机遇。

第一,改革开放进入十字路口,人民群众最关心的是对未来的预期和信心,首先是对自身财产权为基础的产权制度安全稳定的预期和信心。尤其是那些在改革开放中闯出来的企业家和一部分先富起来的有闲阶层,以创新谋求事业发展的竞争更激烈,受到各种各样规制约束更多了,社会上“疑富”和“仇富”情绪蔓延,对未来家庭和企业产权稳定安全不放心增多,不少人想转移资产、移民国外、放弃国内已有产业。虽然党中央三令五申表示,要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但是实践中,民营经济发展尤其是实体经济中非公有制企业发展面临诸多困难,一些做大的民营企业缺乏对未来产权制度预期和创新发展能力,中小微非公有制企业感到创新创业越来越难。究其根本,主要是各类企业家对未来产权制度走向缺乏稳定预期,对国家依法严格保护私有财产长期信心还不够足,这是导致近年来生产性投资特别是制造业投资持续下降的主要原因。周其仁教授认为,改革开放过程实质上是重新界定权利的过程,重新界定私产,离不开重新界定公权力。从权利界定角度看,中国改革开放未解决的问题一点不比已经解决的问题少,私产界定半半拉拉,公权约束甚至没有破题(周其仁著:《改革的逻辑》,中信出版社2013年版,第267—268)。下一步,必须深入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各种所有制产权平等保护、公权力公开透明受社会严格监督的产权体系和法律法规体系,要注重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严格保护。

第二,改革开放要往前走,人民群众最关心未来经济是要尊重市场经济规律,还是遵循政府行政命令安排。不同的制度安排下,每个人在投资、储蓄、择业、教育、技能培养等方面的行为选择会完全不同,生产、流通、分配和消费方式和过程也有很大差异。改革开放往前走,核心是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精神,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必须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而不是使政府行政指令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经济制度创新就要把握好若干基本原则。一是要建立公平竞争、统一有序的市场体系,一切生产要素包括资本、技术、劳动力、知识、信息等和一切商品、服务、货币等,都要自由流动。政府不能用行政壁垒、行政命令、行政手段,阻止生产要素和各类商品、服务等自由流动,而是要防止各种企业垄断、行业垄断、市场串谋等,促进市场开放、自由、竞争、有序。二是要依靠反映供求关系的价格机制来引导资源配置,使价格结构和水平变化成为带动资源配置的“无形之手”。要充分认识人们的需求非常复杂多变,投资、生产、供给等也非常复杂多变,供给与需求总量、结构、质量等要匹配更是复杂得不能再复杂了。因此,计划经济计划不出来供求变化,如今的人工智能大数据也不行。还是要靠市场经济这只“看不见的手”,靠价格的灵活变动,引导供给与需求、生产与消费、投资与储蓄、进口与出口、本币与外汇及时有效调整。政府要尽可能减少对价格包括商品、服务、劳动、资本、土地、货币等价格的直接干预,尽可能取消行政规定最低价格或最高价格,扭曲价格信号,误导企业和个人投资、生产决策,造成资源配置和经济结构失衡。

第三,改革开放搞了40多年,人民群众最不满意的还是审批经济没有根本改变,计划少了、审批多了,许多审批或备案都是改革过程中越加越多的。市场经济不是不需要政府规制,许多发达市场经济国家,政府规制很严、法律条文很详尽。但政府规制主要不是政府行政审批,更不是审批为主的政府管理。中国开办企业要审批,进入很多行业要资质审批,投资立项要审批,施工等要审图、要许可,办营业执照后办理行业的许可证要审批,进入金融、证券、保险以及关系国计民生、医疗卫生和教育领域等都要严格审批。有些审批含金量很高,准入限制很严,导致寻租情况严重,权钱交易多,发生各种各样腐败案件,人民群众极为不满。有些审批就是许多政府工作人员任意管卡压,办事效率低,甚至吃拿卡要、以权谋私。推进市场经济改革,必须全面改革审批经济体制,最大限度取消各级政府对市场活动的行政性审批,建立健全政府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强化政府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目的就是要创造更好的营商环境,让企业自由投资、自由创新、自主创新,让群众办事更方便。

三是强化市场经济体制法治保障。推进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换的改革,建立健全现代市场经济体制,极其重要的是要构筑规范市场经济体制运行的法治体系。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市场经济体制的成熟、定型、有效,根本靠法治体系保障。社会主义集中计划经济本质上是命令经济,是权威的等级制经济,经济运行、资源配置主要靠行政命令、行政手段、行政方式协调,法律法规制度、法治体系基本上不起协调作用。加之,中国几千年封建社会的思想文化历史传统,缺乏现代意义上法治国家、法治社会的传统。只有加强法治体系建设,才能确保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

第一,法律制度从来都是最稳定、最公开、最规范、最严格的制度规定,法律制定、执行、惩罚等都是依靠国家机器落实的。就有些个人、企业敢不讲伦理道德、不遵守社会公序良俗、不怕人唾骂损人利己,但是面对法律法规神圣不可侵犯就是不敢违反,因为法网恢恢、违法必究。市场经济虽然遵循“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原则,但是损人利己、以次充好、偷工减料、坑蒙拐骗的行为从来不少。遏制这些恶劣行为的,不是市场经济本身,虽然所谓充分竞争、相互博弈能够抑制无良行为;而一言九鼎的是法律,如保护产权、保护消费者、反垄断、反欺诈等法律法规,才是真正让人不敢干坏事的达摩克利斯之剑。中国长期封建社会讲的是儒家文化,我们习惯统治天下而非法治天下。中国几千年封建社会都是皇权最大,不是法律最大。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我们更要把法治建设放在重中之重位置,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和法治国家。

第二,法律制度最重要的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每一个司法案件都要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中国长期封建社会就是人情社会,不是法治社会。中国很长的封建社会也有法家思想、也讲法制规则,但不是现代意义上法律思想、不是现代社会的法治。我们更多的是刑不上大夫,官帽子可减刑抵罪,还可以撤职而不必再法办。即使在改革开放的今天,我们的法治和政治、纪律、政策、内部行政规定等往往缠绕在一起,有时很难完全分开。反腐败案件也揭示,司法腐败案件仍然不少,有的非常严重,影响极坏,完全是知法犯法,玩弄法律、践踏法治。权力干预司法,人情影响司法,金钱腐败司法,对我们建立市场经济体制产生严重负面冲击影响。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我们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形成相对独立、相互监督、相互约束的司法体系,确保司法公正,为市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第三,法律制度尤其是要有效管用,法律制定了出台了,法不责众,人们都敢置法律规定而不顾,这是对人类社会制度最后一道防线的突破。因此,推进市场经济的法律制度建设,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能过度超越中国国情和发展实际。比如,新劳动法的颁布就有点超前,对企业发展、劳动就业、经济发展造成了一些不好的影响。法律制度是用最严厉的强制手段惩罚作恶害人行为的制度,就是要严惩坏人坏事,让所有人不敢做违法犯罪的事。对那些严重侵犯消费者权益,造成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对那些不顾劳动者健康和安全的企业生产经营行为,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就是要给予最严厉惩罚,以儆效尤,让人望而止步,不敢再犯。此外,中国是发展中社会主义大国,许多经济制度还不成熟、不协调、不配套,不要急于层层加码加速立法,不宜频繁改变法律。法多变,则民疑,社会无稳定预期。法律的生命在于执行,再漂亮的法不能执行的话只能坏事。对于巩固、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法律法规,对于稳定人们财产权利、投资权益、公平竞争等方面预期的法律法规,必须加强改进和完善,取信于民。


目 录

前 言   

第一讲 政治经济学与制度创新

一、政治经济学研究什么    

二、经济制度内涵  

三、经济制度演进


第二讲  经济制度创新的基本途径  

一、制度创新从边际的违规开始      

二、制度创新与高水平制度陷阱

三、制度创新的需求与供给

四、制度创新与创新者


第三讲 经济制度演进总体趋向

一、经济制度创新的大致趋势   

二、制度创新的规律性特征

三、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     


第四讲 产权制度与企业制度研究

一、现代产权制度概论

二、所有制内涵特征及其本质

三、现代企业制度分析

四、中国现代企业制度建设


第五讲  经济体制与运行机制   

一、经济体制的实质

二、现代市场经济体制

三、中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


第六讲  分配制度与分配公平   

一、分配制度的价值原则与基本理论     

二、制度变迁对收入分配的影响和决定

三、中国收入分配制度变迁


第七讲  经济全球化与国际经济制度

一、国际经济制度内涵和特征

二、全球化与生产关系国际化关联矛盾

三、国际与国家经济制度协调平衡


来源:上海人民出版社公众号 2021年1月6日 “一部中国化大众化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著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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