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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永明《海洋问题时评(第2辑)》

日期:2018/10/31|点击:3158

编者按:《海洋问题时评(第2辑)》于2018年10月由中央编译出版社出版,内含51篇短文,是《海洋问题时评(第1辑)》(中文版,2015;英文版,2017)的后续作品,也是《中国海洋法理论研究》(初版,2014;增订版,2016)的简易版,并构成“筹海论著”的组成部分。特此说明!

 

一、序言

二、前言

三、目录

四、后记

五、作者简介

六、筹海简介

 

一、序言    

我与永明相识已久,因共治国际法学和海洋法学而结缘。永明长期从事国际海洋法的研究,成果颇丰。我深感赞赏和羡慕。今次他将在2014年9月至2017年4月期间发表在传统纸质媒体和新媒体(网络)上的一系列短文,继续以《海洋问题时评》的形式予以选辑分类出版,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决策参考作用,并对国人进一步理解海洋问题,特别是有关海洋的国际法问题提供了一把启迪智慧的钥匙,可喜可贺。

从《海洋问题时评》(第二辑)选编文章的内容来看,基本涉及我国在推进海洋强国战略过程中的重大问题,需要继续关注和研究的内容。随着我国海洋强国战略目标的不断推进,我们不仅需要稳定的周边环境,尤其需要与美国发展良好的双边关系,减少其对我国海洋战略目标的实现的可能的干扰和危害,也需要与周边国家解决存在的海洋争议问题。所以从南海安全环境、南海仲裁案评析、日本研究与中日关系、中国海洋政策分析角度论述海洋,对于确保我国周边安全环境,认识南海仲裁案的由来和实质,了解中日关系的发展进程,理解和认识中国针对海洋问题的政策和立场等均有一定的助益。

本人以为,中国海洋强国战略目标的推进应分阶段、有步骤地进行。首先应合理有效地管控南海问题,再处理东海问题和台海问题,实现国家统一目标。为此,中国海洋强国战略目标可分为区域性海洋强国和全球性海洋强国两个阶段,具体的关键性指标为有效管控并最终解决南海问题、东海问题及台海问题。

应该认识到,在解决这些海洋战略性问题的过程中,不仅需要深入探讨造成这些问题的来由和本质,重点依据历史和国际法寻找解决思路和对策,同时也应拿出搞好中美关系、中日关系和中国与东盟国家之间的关系以及两岸关系的有效方案。当然,上述国家之间的关系,两岸关系,与海洋重大问题互相关联,不可割裂,所以不能单独应对,而应综合施力,合理处理。

同时,应该指出的是,上述海洋战略性问题因涉及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利益相关方很难作出妥协和让步,所以如何依据国际情势尤其结合海洋法的发展进程,寻找利益相关方可以接受的解决思路和方法实在是比较困难而重要的事项。

例如,针对南海问题,中国政府提出的“双轨思路”,包括制定规则、管控分歧、解决问题,是可行的措施,关键应加强国家之间的联系和合作进程,增进互信,尤其应在海洋低敏感领域加快合作进程,以共享海域资源利益。

对于东海问题,关键应让日方承认争议,存在搁置共识,这样才能就对立的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的争议问题展开实质性的对话和磋商,为合理解决争议问题探究方法和路径,为发展中日关系作出贡献。

如上所述,美国是中国推进海洋强国战略过程中的关键因素,尤其是中美两国就在专属经济区内的军事活动一直以来存在对立和分歧,在南海诸岛的领海及其有关岛礁的邻近海域(附近海域)的航行自由的性质持有不同立场,所以如何与美国就海洋安全举行持续的对话和协商也特别重要。关键是美国应遵守两国国防部门已缔结的双边协议和后续附件内容,以稳固和稳定东亚海洋秩序,确保海洋安全,为包括海洋法在内的海洋治理作出贡献。

为合理地解决上述海洋战略性问题,中国政府自十八大以来提出的新理念、新举措和新思路,例如,新型大国关系、亚洲安全观、“一带一路”倡议、人类命运共同体等,完全可以适用于海洋领域并进行海洋治理,以实现“依法治海”的目标。

不可否认,当前中国学者的主要任务之一是,批驳南海仲裁案的缪误及违法之处,即如何从法理上进一步批驳仲裁庭借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体系缺陷,利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赋予的权力,肆意妄为,滥用国际法;抑制司法扩张主义倾向,消除其不利的后续影响,为海洋争端解决机制正名,应该是我们近期的重要而艰巨的任务。

可见,对于海洋战略性问题的研究无论从范围和深度来看,研究的工作任务依然艰巨,海洋研究领域的学者大有用武之地,而高质量的成果也是国家决策部门所期待的。

永明这一本最新著作无疑是为推进中国海洋强国战略进程作出的又一学术贡献。我深切期待所有海洋法学人能与永明看齐,治学不倦,笔耕不辍,为我国的海洋事业做出应有的贡献。是为序!

 

浙江大学国家千人教授

邹克渊

2017年5月31日

于西子湖畔

 

二、前言:中美以建设性方式管控难题达成共识符合国际情势    

中美两国元首第一次会晤已顺利结束,达成多项原则性共识,会晤成果超越预定目标,获得丰硕成果,值得肯定。不仅增进了两国元首间的个人互信和团队间的融合,也进一步了解了对方的合理关切;同时,两国同意以互相尊重、建设性方式共处分歧和敏感性问题并达成多项共识,包括构筑和运用新的四个对话合作机制,追求阶段性成果,以期获得实质性的成效。这无疑为面向未来、共同发展的中美关系包括规划未来路线图等,具有重大意义,值得坚守。

不可否认,中美两国在重大安全和敏感问题上存在分歧和对立,而海洋安全无疑是两国一直以来存在对立和分歧的重要领域。对此,依据国际规则予以处理是双方必须遵循的重要原则,但两国对国际规则的理解存在分歧。在此,比较重要的国际规则特别体现在中美两国对《联合国宪章》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理解和运用上的差异。

众所周知,在处理国际重大安全问题上,《联合国宪章》是主要法律基础。尤其是其规定的利用和平方法解决争端的原则,以及禁止使用或威胁使用武力是各国必须遵守的强制性原则。为此,针对国际社会的重大安全问题必须依据联合国尤其是联合国安理会在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责任及通过安理会决议在认定国际争端危及国际和平与安全上的重要性,即国际重大安全问题的处置须依据联合国安理会的决议,不能依靠单个国家的主观认定,否则国际社会的和平与安定无法维护和确保。

而在处理海洋安全问题上,尤其应遵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体系所蕴含的原则和制度。鉴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体系存在模糊性和不确定性,但其多种原则和制度已成为习惯国际法,所以即使不是缔约国的美国也应遵守。但由于两国对《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内的若干原则和制度存在不同的认识和理解,所以在国家实践中出现分歧甚至对立的行为,这在海洋自由上特别明显。即国家在其他国家管辖海域内实施的海洋军事活动,存在“自由使用论”与“事先同意论”之间的对立和分歧。但不管如此,海洋应用于和平的目的,则是必须遵循的重要原则。但由于何为“海洋和平利用”并未作出任何规定,所以如果以结果为导向予以判定的话,则其活动目的事先是无法预知的,相反其海洋军事活动成果运用目的是在事后才知悉的。所以针对海洋军事活动问题事先进行必要的沟通和协调尤其是遵守两国先前达成的共识和缔结的协议就特别重要。

如上所述,对于这些海洋安全争议问题,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体系内无法解决,所以特别应运用中美两国新近设立的外交安全对话机制予以协商解决,以尽力达成共识和理解,并以此为基础为相关国际法制度的完善和发展作出贡献。这是中美两个大国的历史责任和现实担当。

最后应该指出的是,尽管两国元首达成了以互相尊重、建设性方式处理重大安全和敏感问题的共识,但在今后的发展和实施过程中仍会遇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和挑战,包括来自第三国的影响,所以中美两国坚守利用外交安全对话合作机制处理重大安全和敏感问题的模式,则是应该坚持的;否则重大安全和敏感问题就无法消除相反会扩大和复杂,进而无法发挥两国的积极作用,影响国际社会的和平与安全,这是国际社会无法承受和不予期望的。换言之,中美两国切实遵守两国元首间新近构筑的对话机制并取得实质性的阶段性成效,是国际社会追求的目标和愿景。

本文原载《人民日报海外版》海外网,2017年4月10日


三、目录

序言/邹克渊

前言

 

一、南海安全环境

1US needs neutral policy on sea disputes/2014/09/11

2A guideline to safeguard sovereignty/2014/10/27

3.美军舰若进入南沙岛礁12海里内是否违法?/2015/05/18

4Talks vital to avoid misjudgements at sea/2015/05/27

5.以对话化解中美对抗风险/社会观察/2015/09/05

6.Settle maritime issues in peace/2015/09/21

7.美对待南海问题应有建设性态度/2015/09/22

8.US should change tack in South China Sea/2015/10/13

9.South China Sea territories must be secured/2015/11/04

10.Will the tensions in South China Sea and East China Sea escalate?/2015/12/31

11.Prudence can help solve South China Sea issue/2016/04/01

12.Ruling won't calm disputes in South China Sea/2016/06/07

13.US should support Beijing and Manila normalizing ties/2016/10/17

14美军舰擅我国南海管辖海域的四个严重后果/2016/10/22

15.中美关系与海洋争议的关联性/2017/02/28

16习特会前看南海,中美能否携手维护亚太和平/2017/04/06

 

二、南海仲裁案评析

17.菲律宾南海仲裁案的裁决预测、消极影响及应对策略/2016/04/12

18.南海仲裁案的由来及中国政府的立场/2016/05/25

19.菲单方面提强制仲裁,中国坚持四不立场/2016/06/09

20.南海仲裁结果为何是“废纸”?只因这是一场违反国际法的闹剧/2016/07/10

21Tribunal null and void from the beginning/2016/07/13

22.南海仲裁案最终裁决效果及中菲关系预测/2016/07/13

23.否定中国南海“九段线”,南海仲裁庭错在哪?/2016/07/27

24.菲律宾对外政策的变化及对南海局势的影响/2016/10/12

25.非法仲裁案半年过去,美国在南海争议中造成了哪些影响/2017/02/27

 

三、日本研究与中日关系

26.冲之鸟的前世今生

27Concrete actions needed to reboot ties/2014/11/10

28.中日处理和改善两国关系四点原则共识评价/2014/11/10

29.前景迷茫的日本积极和平主义政策/2015/06/02

30.日本“政府开发合作大纲”的内容和对中国的启示

31.中国限制公民赴日旅游措施分析及建议——以南海安全情势为切入点/2016/03/15

32.菲日关系“再确认”,日本为干涉南海/2016/11/1

33.中日海洋关系发展进程及未来应对建议/2017/02/03

 

四、中国海洋政策分析

34.增强海洋意识及维护海洋权益的若干对策/2014/09/08

35.中国与周边邻国的岛争预测及展望

36Road and Belt Initiative to restore lost glory/2015/01/30

37China’s claim in sea legal and justified/2015/03/19

38.论中国南海政策倡议的合理性与可行性/2015/08/10

39.中国海洋强国战略论纲/东方早报2015/04/14

40.我国退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弊大于利/2016/03/31

41.国家安全教育日,我们来聊聊中国怎样转型为世界性海洋大国?/2016/04/15

42.海上丝路与南海问题/2016/04/15

43.新形势下我国处置海洋问题的思考/2016/05/30

44.中国加快加大国际法研究力度之要义——以南海仲裁案中仲裁员的作用为切入点/2016/07/05

45.中国未来如何经略南海/2016/07/25

46.中国成为全球和区域治理的引领者与弄潮者/2016/09/14

47.中国处置南海问题争议的若干对策建议/2016/10/18

48.中国海洋政策的文化之维/201610

49.稳定东亚海洋安全秩序,中国应积极作为/2016/11/29

50.时代的呼唤与中国的作用——简评《美国亚太地区国家海洋战略研究》丛书/2016/12/01

51.从上海到南海,中国离海洋强国有多远/2017/03/09

 

四、后记

呈现在读者面前的拙著《海洋问题时评》(第二辑),是《海洋问题时评》(第一辑)的后续系列作品。其中《海洋问题时评》(第一辑)中文版已于2015年6月由中央编译出版社出版;《海洋问题时评》(第一辑)的英文版由中央编译出版社于2017年12月出版。本辑继续保持《海洋问题时评》系列作品的原有风貌,包括在内容、形式和体系上。即对时事性海洋问题的短文并未在标题和内容上作任何比较大的修正和补充,以保持原有海洋问题时评系列作品的风格,也利于读者甄别作者的见识和学术成长过程。

《海洋问题时评》(第二辑)分为四大板块:南海安全环境、南海仲裁案评析、日本研究与中日关系,以及中国海洋政策分析,正文由51篇小文组成。这些海洋问题时评文章在时间上承袭《海洋问题时评》(第一辑)的内容,也即其时间跨度由2014年9月至2017年4月。它们是作者在此时段发表的与海洋问题有关的作品的选辑。当然,在此辑中的个别文章超越此时段跨度的短文也是存在的,这主要因为这些内容对当前海洋情势仍具有重要性而加以编入的。

在上述51篇短文中,主要来源包括三个方面。第一,传统的纸质媒体短文,包括从《中国日报》(英文版)、《东方早报》、《社会观察》、《中国社会科学报》等处发表的短文。第二,新媒体(网络)上发表的短文,包括《人民日报海外版》海外网、澎湃新闻网、文汇新媒体、上海观察网、求是网等。第三,咨询报告。即依据海洋情势的发展,尤其是我国在推进海洋强国战略过程中呈现的多个海洋问题而撰写的决策咨询报告短文。

从内容上看,这些短文中的内容和观点是拙著《中国海洋法理论研究》(第一版、增订版,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14年和2016年版)所载论文的简缩性观点版。所以读者如要更系统地了解相关内容,请参阅《中国海洋法理论研究》书籍内的论文,以便更全面地理解相关内容和观点。

作为海洋问题研究者,不仅要持续关注研究领域的学术前沿,也应依据时事和海洋情势,选择合适的领域予以研究,更重要的是要将自己撰写的论文和文章及时地对外公布和发表,做到“进口”和“出口”的最佳平衡,以便读者了解,所以特别感谢刊载上述短文的传统纸质媒体和网络新媒体的责任编辑,他们热情而认真的策划和编辑,才能使本人的学术观点和见解予以及时地发表,为此特别感谢大家的帮助和指导。

同时,为撰写各种类型的论文、文章和咨询报告,必要的学术环境和气氛也是很重要的。对此,本人所在工作单位的各级领导均给予了极大的指导和支持,使我能比较及时地完成写作任务、开展学术研讨活动。主要包括上海社会科学院院长王战教授、王振副院长、黄仁伟教授和叶必丰教授等,使我有更多的精力和条件完成研究和写作任务。当然,家人的一贯支持也是我能完成学术研究任务的重要保障。真诚地感谢大家的大力指导和帮助!

最后特别感谢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邹克渊教授欣然拨冗为本辑作序,定将使本书增色不少。感谢中央编译出版社薛迎春编辑的热情而认真的工作态度和作风,使本书能尽早优质面世。特谢大家!

 

于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室

金永明

2017年12月30日


五、作者简介


  金永明1966年9月出生,浙江绍兴人,法学博士,理论经济学博士后。现为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上海社会科学院中国海洋战略研究中心主任、日本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上海社会科学院创新工程特色人才(2014-2018)。

现任中国太平洋学会学术研究工作委员会委员、特约研究员,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会海洋法治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秘书长,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中心海洋战略研究室主任、特别研究员。中华日本学会常务理事,上海市日本学会副会长,上海国际战略问题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市法学会海洋法治研究会常务副会长等职。

在海洋法领域发表论文80余篇、文章百余篇,决策咨询报告十余部,出版学术专著8部,主持承担海洋战略性问题、海洋法研究项目十余项。

 

六、筹海简介

  “筹海”源于1562年郑若曾撰、胡宗宪主持出版的《筹海图编》。“筹海”的英文“Ad Mare”来自拉丁语,意为“向海”、“至海”,也即“经略海洋”、“谋划海洋”之意。“筹海”(Ad Mare)系借用上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学术茶社”而自发组织成立的学术团体。

“筹海”旨在从多视角、多领域对世界重要海洋国家的战略性问题进行系统而全面的研究,为中国建设海洋强国提供学术支撑和经验借鉴。

“筹海”分为“筹海论坛”、“筹海沙龙”、“筹海文集”、“筹海论著”、“筹海动态”和“筹海微信”平台,开展“六位一体”的海洋体系化研究。

“筹海”项目得到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中心和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会的支持和资助!诚邀各学术团体和专家学者加盟“筹海”,并提供各种学术支持,共同为中国海洋事业发展作出贡献。

 

上海社会科学院中国海洋战略研究中心编制

2018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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