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源于1963年的“枫桥经验”,其最初的目标是“捕人少,矛盾不上交,依靠群众,以说理斗争的形式把绝大多数‘四类分子’就地改造成新人”,采取 “以人为本”方式进行社会改造,随后因改造流串犯、帮教失足青少年使其内容更加丰富,并迅速推向全国。
改革开放初期,枫桥的干部群众敢于解放思想,率先为“四类分子”摘帽,产生了“摘掉一顶帽,调动几代人”的巨大社会效果。改革开放时期,“枫桥经验”侧重在基层治安体系和基础上,成为闻名全国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典型经验和维护农村稳定发展的样板。进入新世纪以来,“枫桥经验”不断保持与时俱进的品格,成为基层民主建设、法治建设、平安建设的典范。
党的十八以来,党中央对“枫桥经验”给予了前所未有的重视。习近平同志对“枫桥经验”作出了多次重要指示和批示。特别是2013年纪念“枫桥经验”50周年之际,习近平总书记对“枫桥经验”做出重要批示,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枫桥经验”的重大意义,发扬优良作风,适应时代要求,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
习总书记的批示为“枫桥经验”新发展提供了重要指引。“枫桥经验”是浙江的传家宝、金名片,也是全国政法战线的旗帜和我国基层社会治理的典范,成为我国社会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标志。55年来,“枫桥经验”历经管制、管理、治理三个阶段,正在迈向善治目标。新时代“枫桥经验”旗帜鲜明地突出党的领导、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引领时代风尚、保障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全面推进社会平安和谐。当前,新时代“枫桥经验”正在从乡村走向城市,从县域走向市域,无论空间上还是内容上都发生着重大的转变,将成为中国基层社会治理理论和实践的双重典范,同时也有望成为发展中国家社会治理的样本走向世界。
“枫桥经验”的基本做法
2017 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会治理的意见》提出“城乡社区是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实现党领导下的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全面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法治化、科学化、精细化水程度,促进城乡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诸暨市委提出了基层社会治理的总体行动方案,以及具体的“五治一体”推进模式,枫桥镇党委提出了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的实践方式。
在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提升方面,诸暨政法委提出了“五治一体”社会治理新模式:提出了“共治、法治、德治、自治、善治”为内容“五治一体”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打造“枫桥经验” 升级版,为全省乃至全国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诸暨实践、诸暨样板、诸暨经验。具体思路是:“共治为要,法治为本,德治为先,自治为基,善治为上。”形成“多元主体、多元平台、多元服务”为基本架构的多元共治体系,包括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公众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多方联动,协调推进,整合资源力量,共同施策、共同监督,共建共享。其中,政府治理主要依靠“一张网” 工程,全科网格员进行社会矛盾、公共安全、违法监管和公共服务四大类社会治理任务。其他主体包括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社会组织、志愿者组织、企业、社区等,积极发挥各自的作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同时积极探索“服务型基层社会治理模式”,将政府在基层社会中的职能定位为服务,包括各种面向群众的政府服务。服务过程中,提供服务所需要的时间、花费的精力等, 成为衡量服务质量的主要指标;效率为中心成为“服务型基层社会治理模式”的显著特征。诸暨市推出了“组团式服务”、“集约化服务”、“最多跑一次”、“一次也不跑”等服务模式,产生了积极效果。此外,诸暨将优先提高文化品位作为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的标志之一。
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构建方面,诸暨市明确提出了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的内涵,提出并优化了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的基本要素,注重发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整体优势的作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科学合理的治理体系,需要经过实践才能得到确立。理论和实践的结合,是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形成的基本途径。从2017年开始,诸暨全面加强镇乡(街道)“四个平台”建设,提出了政府提供健全完善的管理服务体系的内容,明确提出四个平台建设任务,即综治工作、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和便民服务。着力构建权责清晰、功能集成、扁平一体、运行高效、执行有力的镇乡(街道)管理体制和机制,形成‘部门主建、镇乡主管、平台主战’的工作格局,全面提升镇乡(街道)社会管理和服务群众水平, 全面提高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枫桥镇党委提出了开展基层治理综合标准化和“两网融合”等国家级、省级试点,建立矛盾诉求甄别疏导机制,建设村规民约和村史家训体系,大量培养社会组织,全面推进全科网格的基层社会治理实践方式。
枫桥镇则因地制宜,全面探索“全科网格”治理方式。第一,强化“党建+”引领作用。全面开展党建显性工程,开展市镇干部“进村赶考”专题活动,持续开展“返乡走亲”和“民情大走访”活动,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模式,设立综合受理、服务窗口,成立联审联批中心,清理出 一百多项“最多跑一次”明细。第二,以信息化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全科网格建设,建立镇、分中心和村三级综治网络,优化网络划分,健全完善网格管理工作,每个网格配备“三员一警”(一个网格长及专职网格员、一个网络信息员、一个兼职网格员,以及一名网格警长),对网格内的基础信息进行精准、全面地采集。第三,以法治为保障推进社会治理规范化。积极探索实践村规民约+调解新模式,明确要求新上任村主职干部分管治保调解工作,根据新的实际积极探索创新村规民约制度,将村规民约融入人民调解, 发挥软法作用。第四,积极发挥社会组织功能和作用。培育镇级社会组织,为村民免费提供人民调解、法律咨询、心理疏导、矛盾化解、妇女维权等服务项目。
送钱、送物,不如送好一个党支部
西北政法大学校长助理汪世荣教授认为,以基层党组织建设带动基层社会建设,全力解决好群众关心的社会治理问题,是枫桥经验的一个宝贵秘诀。将基层党组织建设作为基层社会建设的中心任务,将社会治理作为基础的基础、重点的重点,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送钱、送物,不如送好一个党支部”,这是枫桥干部群众几十年来的深刻认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是打牢基层社会治理的关键所在。在枫桥镇,一个党员是一片“枫叶”,一个支部是一株“枫树”,一个党委是一片“枫林”。只有坚持党对基层社会治理的全面领导,动员一切力量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才能为干事创业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实现平安和谐目标。学习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必须全方位推进基层党建。特别是在城乡一体化大背景下,要特别注重城市化进程中的社区党建。紧密结合“网格化”管理基础,通过党建引领,全面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的领导力和凝聚力。积极探索建立以乡镇(街道)党组织为核心、村(社区)党组织为基础、全体党员为骨干的网格化民情联系服务制度,实现联系无缝隙、管理无盲点、服务无遗漏。
走向充满活力的社会善治样态
浙江警察学院副院长黄兴瑞教授认为,经毛泽东同志批示总结推广,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的“枫桥经验”已经走过了55年的历程。虽然“枫桥经验”在不同时期发挥作用的对象和方式具有差异,但其对党的执政根基的夯实以及对基层政权的巩固的意义和价值从未改变。这是广大干部和群众在工作中不断将“枫桥经验”创新发展的动力所在,也是“枫桥经验”能历久弥新,不断显示出巨大生命力的原因所在。迈入新时代,“枫桥经验”从管制的经验、管理的经验,发展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经验,要紧紧抓住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关键。具体而言,一是在治理主体上要处理好党政推动和群众参与的关系,更加注重调动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形成人人参与、人人有责的局面。二是在治理的方式上处理好自治、德治、法治的关系,更好地发挥好自治的基础作用、法治的保障作用、德治的引领作用。三是在治理手段上要处理好传统治理模式与智能化治理模式的关系,要更加注重发挥现代科技,特别是信息技术、互联网技术、大数据挖掘分析技术等科技手段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更好地提高治理效能。四是在治理形态上要处理好运动式治理与常态化治理之间的关系,要更加注重推进有一整套机制保障的常态化治理,实现既平安和谐,又充满活力的社会善治样态。
“民主法治村”与村规民约建设
杭州师范大学枫桥经验与法治建设研究中心主任余钊飞认为,新时代“枫桥经验”具体落实到基层,就必须积极推动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建设,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发挥基层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从源头上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参与国家和社会治理的途径和方式,就是基层民主制度化、规范化,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枫桥经验”源于基层群众首创,进入新世纪以来,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方面取得了长足发展。学习推广“枫桥经验”的过程,必然是以“三治融合”为载体进行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过程。“枫桥经验”真正创造者和发展者始终是人民群众。自1998年《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颁布以来,枫桥的干部群众能够充分把握历史发展的时代契机,在全面推进村民自治方面作出了许多有益的探索,特别是以推进村务、财务公开,提高基层自治组织透明化程度为目标的“民主法治村”建设和系统化村规民约建设,为基层社会的民主法治建设树立了标杆。在新时代,各地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必须坚持基层民主建设和法治建设。依法保障公民基本权益,加大对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重点做好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等社会群体维权工作。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形成人人学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和城市社区自治制度建设。全面建立企业、农村法律顾问制度,拓展法律服务领域,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
40年来“枫桥经验”是如何与时俱进的
中国浦东干部学院周望副教授认为,“枫桥经验”是基层社会治理的中国经验。50多年前,浙江枫桥干部群众创造了“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的“枫桥经验”。此后,“枫桥经验”的内涵不断丰富和发展,成为全国政法综治战线的一面旗帜。进入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以党建为引领、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依靠和发动群众”,实现了内涵上的又一次与时俱进和转型升级,突出的变化有:第一,治理目标方面,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升级为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从“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升级为以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导向的善治,从促进乡村治理转向促进城乡治理。第二,治理方式方面,从传统方式升级为法治方式,强调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强调维权就是维稳,强调政府依法办事、百姓依法维权。第三,治理手段方面,从传统手段转向智能化手段,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科技推进智慧治理,“让数据多跑路,让百姓少跑腿”,推动社会治理从单向管理向双向互动、从线下向线上线下融合、从单纯部门监管向社会协同转变。第四,治理内容方面,从“小治安”转向“大平安”,从社会治安转向社会治理,从重管理轻服务转向服务和管理并重,从矛盾化解转向风险治理,矛盾化解与预防并重,构建社会矛盾风险综合防控新体系。
诸暨民风是如何从强悍到温润的
著名文化学者钱汉东教授是土生土长的诸暨人,他说西施故里诸暨 “枫桥经验”的核心是将问题和矛盾在基层解决,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这在当前具有特别的现实意义。诸暨为越国绍兴建都之前的古都城,越王勾践卧薪尝胆,灭吴雪耻,不屈不挠的强悍性格影响着后人。县志记载诸暨人“俗尚刚果”,“民性质直”。刚烈侠义是出了名的,抗战时期,当地流传着一句俚语“中国人怕日本佬的飞机,日本佬怕中国的诸暨。”当时日本小部队活动,常常有去无回,被自发的村民全歼,让日寇胆战心惊,不敢轻举妄动。诸暨人个性刚直,争强好胜,永不服输,这有好的一面,但有时会为一些琐碎小事互不相让,发生殴斗。但这些年来,我的祖籍地江藻镇钱池村,我亲眼目睹家乡的变化和进步,认真学习“枫桥经验”,坚持正面引导,分清事非,邻里乡亲友好相处,出现矛盾和问题,及时摆到桌面上谈,党员干部以身作则,鼓励礼让相处,解百家难、暖百家心,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帮助社会弱势群体,从影响群众满意度的小案件着手,深入推进处理小事件、解决小麻烦、调解小纠纷、整治小隐患、杜绝小事故。民风慢慢变得和谐宽容。从而使这个二千余人的村子没有出现一例到镇里上访的事件,更不要说到县里省里了。村风乡貌焕然一新,让我这个在异地工作的老乡,感到无比欣慰。我从钱池村一个侧面看到“枫桥经验”在诸暨落地开花,其文化价值和社会功能,可以说是社会长治久安的根本。
“枫桥经验”的“根”在民“魂”在心
上海社会科学院原副院长何建华研究员认为,“枫桥经验”历经半个世纪得以坚持发展、创新推广说明,国泰民安的根基在基层社会,美好生活的源泉在人民群众,社会和谐稳定共生发展的“根”与“魂”在于民心。一是坚守初心,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基层社会落地生根开花结果。“枫桥经验”之所以具有历久弥新强大生命力,其核心要义与价值追求在于一切发展为了群众、相信群众、发动群众和依靠群众,时刻记住人民是载舟覆舟之水,运用党的群众路线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让基层群众在解决涉及自身利益的矛盾与问题时感受到公平正义。二是能够攻心,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与民间纠纷。清末赵藩所撰“攻心联”:“能攻心则反侧自消,从古知兵非好战;不审势即宽严皆误,后来治蜀要深思”。“枫桥经验”之一是“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这看上去质朴无华,事实上传递出一个微言大义,就是面对各类凸显的民间矛盾纠纷,应当从心灵层面注重化解,做到春风化雨、润物无声,以情动人、以理服人。三是善于凝心,形成城乡基层社会共建共治共享新模式。“枫桥经验”还注重帮扶刑满释放人员,坚持“不推一把拉一把,不帮一时帮一世”,这就扩大了社会团结面,同时着力构建外来务工人员管理新模式,让新移民融入当地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古语云,“天下者乃天下人之天下”。新时代发扬光大“枫桥经验”的现实意义,就是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在努力“做好自己”的奋斗中,切实提升城乡基层社会执政能力现代化水平,凝心聚力,共建共治共享和谐稳定、河清海晏的朗朗乾坤。
来源:上观新闻 2018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