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借鉴西方学者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梳理出我国协商民主发展的逻辑,促进多个领域、不同层次、不同程度的协商民主的发展,促进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是我国政治学理论研究面临的重要任务。互联网时代下协商民主的发展无疑是其中一个重要方向。
【编者按】 近日,“上海社会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学术前沿丛书”与读者见面。丛书按各学科研究进展状况,系统梳理中国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60年来研究发展脉络,内容侧重学术重点、焦点争论、代表人物、未来趋势等。丛书共约20本,既有传统学科、交叉学科,更有新兴学科,为近10年来哲学社会科学学术领域覆盖面最广、内容最新、体系最完善的一套丛书。上海观察“思想汇”挑选丛书中的五本,即《政治学理论前沿》、《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前沿》、《应用经济学理论前沿》、《世界中国学理论前沿》、《中国史理论前沿》,从中选编部分章节内容,推出“理论前沿纵览”专栏,让广大读者及时领略思想理论前沿成果的风采。
在我国政治领域,协商民主无疑具有相当重要的地位。近些年,协商民主的话题热度也比较高。然而,尽管现实生活中不少人对协商民主有浓厚的兴趣,但对究竟什么是协商民主还并不十分了解。那么,协商民主是怎样一种民主形式?互联网时代,协商民主在我国又将呈现出哪些新的发展态势和走向?
协商民主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民主形式
协商民主理论最初兴起于西方。在这一理论看来,选举民主目的在于,以选举的方式聚合民众对领袖、政党或政策的偏好,协商民主则更加注重偏好的形成过程。协商民主的前提,是认为政治偏好不应该被简单制定,而应该关注其聚合机制。一般认为,1980年,美国克莱蒙特大学政治学教授约瑟夫•毕塞特在《协商民主:共和政府的多数原则》一文中使用的“协商民主(Deliberative Democracy)”是这个概念在西方学术界中的首次运用,毕塞特用这个概念来说明只有在对共同体长久、总体的利益进行集体协商之后,才能合理地制定公共政策。20世纪90年代后,更多西方学者开始关注协商民主,罗尔斯、吉登斯等人都是协商民主的积极倡导者。2001年,法兰克福学派著名学者哈贝马斯来华做题为“民主的三种规范模式”的演讲,介绍了西方的协商民主理论,在中国学界曾产生一定的影响。
西方的协商民主与我国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Socialist Consultative Democracy)概念有一定的关联,但并非一致。有学者认为,西方的“Deliberative Democracy”更适合译为“审议民主”而非“协商民主”。因此,在考察协商民主这一概念的演进时,必须注重中国协商民主概念以及实践产生的内在逻辑。
在中国,协商民主的形式在民主革命时期就已孕育,革命时期中共与民主党派的联合被视作我国协商民主的发端。到了20世纪中叶,协商民主原则在制度层面得以巩固。新中国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为载体,建立起了中共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协商民主特点被概括为“事先协商”、“有效协商”、“妥协性协商”,协商的原则被概括为“平等相待、民主协商”和“求同存异,兼容并包”。
近年来,我国协商民主得到了进一步的确立。2006年2月,《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正式提出并科学论述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有选举和协商两种重要形式,再次确立了我国协商民主的政治地位。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决定把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作为政治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内涵界定为“在党的领导下,以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为内容,在全社会开展广泛协商,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2015年,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本质属性和基本内涵,阐述了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渠道程序,对新形势下开展协商民主作出全面部署。
协商民主在中国的理论建构和政治实践内涵充分证明,这一民主形式具有显著的中国特色:首先,协商民主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有组织、有程序、有协调的民主政治的丰富实践,党的领导始终是协商民主有序发展的前提和核心保障;其次,协商民主是多主体共同参与的民主制度安排,是国家政治层面的民主形式,要义是增进国家与民众之间在重大公共决策和与民众切身利益直接相关事务上的沟通和交流,在协商民主的实践过程中,各主体之间在根本上不是利益对立的关系,而更多是为了实现同一目标而开展的相互协调和整合的政治活动;再次,协商民主是全方位、多渠道的民主沟通方式,尤其是作为我国基本政治制度载体的人民政协发挥着重要渠道和主要平台作用;最后,协商民主的目标在于通过广泛的意见表达和民意汇集形成政府、社会和民众之间的集体共识,最大向度地凝聚现代化和民族复兴亟需的精神动力。
协商民主在西方以及在我国的兴盛,都有其特定的背景和发展阶段。从概念的提出到规范性概念的产生,也都与政治实践息息相关。而对于协商民主的理论研究也进一步推动了社会现实的发展。在借鉴西方学者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梳理出我国协商民主发展的逻辑,促进多个领域、不同层次、不同程度的协商民主的发展,促进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是我国政治学理论研究面临的重要任务。
互联网兴起与协商民主的新走向
在新时期协商民主的发展中,一个重要方面是建立社会协商对话制度,在社会领域里运用对话的、协商的民主方式去解决各种矛盾和冲突,这就将协商的场域拓宽到社会领域。在当今社会领域的对话,除了传统模式之外还有一个不可忽略的场域——互联网世界。
现代社会正处于网络与新媒体高速发展的时代。技术的进步为民主的实现提供了无限可能。随着互联网的发展,我国网民人数逐年以飞快的速度增长,更多人学会了通过网络参与到政治讨论当中,公众网上问政、参政、议政已成为一种新的潮流。这些都说明,互联网环境下协商民主的新走向值得关注。
网络结构本身具有高度的交互性。网络的隐蔽性和离散性,创造了一个相对平等的、中心分散的信息空间。在新媒体时代,传统的传播者和接受者融合成较为对等的交流者,无数交流者之间也可以同时进行个性化交流。与传统的政治、政策议题传播格局不同,当今的公众成为主动的信息寻求者、使用者和传播者,信息传播成为一种公众参与、集思广益的活动。网络还使公众与政府实现了无中间环节的平等沟通,为网民提供了广泛的舆情表达空间。信息网络传播技术的发展对社会和政治结构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公众通过网络参与公共事务治理的讨论,无疑是行使民主权利的一种方式。在新时代,借助互联网、手机,通过微博、微信等典型的新媒体形式,协商民主的实践形式更加多样,出现了公众通过网络投票、网络民意调查等表达意愿和政治诉求的渠道;出现了在线政务处理、网上问政等政府与民众的沟通方式;出现了网络公共论坛、政党与政府开设的微博账号、微信公众号等讨论与宣传政策的新途径……这些都拓宽了协商民主的实现形式。
网络环境之下,协商民主的优势得以凸显:
首先,借助互联网的民主协商形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实现公民对政策制定过程的直接参与,弥补“被代表”的不足之处。通过直接参与,可以使民众在实践中掌握民主参与、民主协商的技能,逐步具有平等协商、理性表达等民主精神。其次,在网络中对于政治政策与公共事务的论述与争辩,也拓展了公共参与的空间、扩大了民众对政治议题、政策制定以及公共事件的参与度,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权威垄断,更好地实现了民主参与的平等性原则,提高了公共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推动了政府官员与公民之间的直接对话。此外,网络对于协商民主的作用还可以体现在网络之外。例如,政府部门可以通过对网络舆情进行监测,进一步了解和收集民意,科学制定协商议题。
网络与新媒体环境下的协商民主是一种新事物,在其发展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还可能会遇到一些困境,这也需要政府、民众与学者的反思与积极应对:
首先是数字鸿沟问题。虽然我国网络已较为普及,但不可否认,仍有大量人无法做到通过网络闻政、问政、参政。如果缺乏对这些民众的关注与服务,那么,网络环境下的协商民主则会变成少数人的民主,表现出某种精英主义的倾向等。
其次是网络技术决定论问题。网络环境下的协商民主并不是虚拟的、独立的,将之与现实政治割裂是危险的。一方面,现实政治社会制度对互联网以及在互联中存在的协商民主发展有决定性影响。另一方面,网络中的政治议题、协商过程、民主决策、舆论导向等又会反过来对现实政治产生影响。
再次是群体极化问题与“沉默的螺旋”问题。网络协商中,个体身份具有一定隐匿性,言论自由程度较高,言论较易极端化,同时较易出现“沉默的螺旋”现象——广受欢迎的观点更易得到大胆地表达和扩散,而对于无人理会的观点即使赞同也保持沉默。如此循环往复,一方的声音越来越强大,另一方则越来越沉默。这最终则将消解协商民主的公共理性,甚至给协商民主带来情绪化和非理性的危险。
因此,要看到互联网是一个技术平台,要将互联网纳入协商民主的政治架构中使之成为有益的社会动员力量,将虚拟空间中的活动和社会的政治走向相结合,其效果取决于民众、政府机构、媒体、知识界等多方的支持和引导。此外,互联网上的协商民主需要现实中的协商民主制度的对接。政府一方面要重视网络协商民主,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推广电子政务,加强互联网监管的科学性,另一方面,要缩小数字鸿沟。网民则需要提高自身在的网络空间中的素养与参政议政的能力。网络媒体则需要加强网络舆情引导,创新技术与管理,强化行业的自律。
互联网思维对协商民主的启示
互联网为协商民主提供了技术支持,也提供了一种新的发展思路。互联网与新媒体平台实际上是一个在互联网空间中构建起来的,生产、营销及整合各种资源的网络系统。在互联网上取得成功的,不仅仅是原创的媒体,更多的是整合、聚合的应用服务平台。而这样的应用服务平台不但可以为市场、社会所用,也可以而且应该为政府与政党工作所用。民主协商的开展,与第二、第三代互联网技术中的建立用户思维、搭建平台有契合之处。现实生活中,以民众与基层组织为中心开展的基层协商,尤其值得重视这种互动思维与平台思维。
互联网时代的民主协商工作要认识到在当今社会中人人都是自媒体,各种思潮和观念都有了呈现的平台,自上而下的垂直的信息结构体系被打破,开放多元、协同治理和底线共识意识,将是政治协商与舆论引导的重要原则。在互联网平台中开展民主协商,需要注意的是互联网既是人民表达诉求、形成舆论的新平台,也是政府组织与动员的新渠道。
互联网技术将垂直管理力量软化。在现代信息技术时代,权力的运用越来越依赖于知识、技术、劝服力、影响力等软力量。这与民主协商中所注重的“说服”作用是相似的。在互联网时代中,加强协商民主建设需要注意发挥新兴信息技术力量,柔化与新兴网络媒体的关系,协同合作,共同发展。
(作者单位:上海社会科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研究所)
来源:上海观察 2016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