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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斌:戊戌变法与“维新”名号

日期:2016/06/27|点击:47

     

当戊戌变法、戊戌维新、百日维新等名词成为同义词的时候,康有为赋予“维新”一词的彻底变革、开创新国新世的寓意却往往被人忽略了。同时被忽略的,还有“维新”一词背后的天命论和公羊学背景,以及这些传统的思想资源为戊戌变法的正当性所提供的支持。

戊戌变法又称百日维新,其倡导者称维新派,似乎变法和维新在当时语境中含义相同。后人述及晚清改革,经常将变法与维新混用,不加区分。如萧公权在《中国政治思想史》中就曾介绍冯桂芬、张之洞之“维新思想”。然而中国历代的变法改制,没有一次以维新著称。此次号称维新,难道只是借用了日本明治维新的名称,给变法增添了一个新说法吗?本文认为,维新固然是变法,变法则未必是维新。戊戌变法时期的政治人物在涉及政治改革的措辞方面十分讲究,是否使用、如何使用、如何解释“维新”二字,与其政治观点和政治处境有很大关系。康有为及其支持者使用“维新”一词,除了借助日本先例的影响,更希望利用其经典含义中的天命观念,来维护其全盘改革的方案。

“维新”的经典含义

儒家五经之中,“维新”一词凡三见。《诗·大雅·文王》曰:“周虽旧邦,其命维新”;《书·胤征》曰:“旧染污俗,咸与维新”;《书·盘庚上》曰:“器非求旧,维新”。这三个“维新”,含义不同。

先说《诗·文王》中的“维新”。《毛诗序》曰:“《文王》,文王受命作周也。”郑玄《笺》曰:“受天命而王天下,制立周邦。”这就是说,整首诗的主题就是关于文王接受天命建立周朝的。其中“周虽旧邦,其命维新”一句,朱熹在《诗经集传》中的解释是:“命,天命也,……周邦虽自后稷始封,千有余年,而其受天命则自今始也。”他在《四书集注》中对此句的解释是:“言周国虽旧,至于文王,能新其德以及于民,而始受天命也。”可见在这些经典解释中,“其命维新”都是说周文王新受建立新朝的天命。“维新”中的“维”字其实只是一个语助词,表示肯定和强调,“新”是形容词,“维新”就相当于“则新”、“乃新”,单凭字面不能独立成词。但是作为“其命维新”的略文,维新一词获得了字面之外的含义。例如,《后汉书·杨彪传》讲到,曹丕受禅称帝的时候,想请杨彪当太尉,杨推辞道:“耄年被病,岂可赞维新之朝”,意思是说,自己年老体弱,不能参与新受天命的朝政。

《胤征》是传世《古文尚书》的一篇,主要讲胤侯奉夏王之命征讨羲和,出发前告诫众将士。他宣布对待羲和及其手下的政策为“歼厥渠魁,胁从罔治。旧染污俗,咸与维新”。也就是说,首恶要歼灭,胁从者不追究,沾染了污秽习俗的人,要一起参与革新。这里的“维新”一词中,“维”字还是语助词,“新”是动词,意谓革新、更新。因为出典于“旧染污俗,咸与维新”,作为动词的“维新”一词在使用中往往含有改过自新之意。

《书·盘庚上》中的 “器非求旧,维新”,含义比较单纯,表示“就器物而言,人们所需求的不是旧的,而是新的”。这里的“维新”一词,没有像前两个那样具有超出字面之外的含义,引用者不多。

又据《康熙字典》“维”字条引《韵会》曰:“六经惟、维、唯三字皆通作语辞,……《尚书》助辞皆用惟字,《诗》助辞多用维字。”因此,严格说来,上述《尚书》中的两个“维新”都应作“惟新”,只有《诗·文王》中的那个才是“维新”。

 “维新”在“明治维新”一词中,由动词而名词,字面上是改革、更新之意,接近于“咸与维新”的用法。但同时也含有“周虽旧邦,其命维新”中接受新天命的意思。尊王倒幕的前驱藤田东湖在提倡藩政改革时,就引用过这句诗。从国家的角度讲,日本虽为旧邦,但经过尊王倒幕,废藩置县,无异于经历了一场革命。从君主的角度讲,明治天皇新登皇位,也可以说是新受天命。因此明治的“维新”,兼具中国经典中“维新”一词的两种字面之外的含义。

维新派领袖康有为属于今文学派,他认为传世《古文尚书》系后人伪造。在《新学伪经考》中,康有为列出了16篇伪《古文尚书》的篇目,《胤征》在列,所以“咸与维新”一语对于他来说没有经典依据。维新派虽然也在革新、更新的字面意义上使用维新一词,但是对他们来说,赋予这个词以经典内涵和分量的,只有“周虽旧邦,其命维新”一语。也就是说,维新派选用“维新”这个词作为变法事业的关键词,应当是看中了其“新受天命”或者说“受天新命”的含义。

变法时期“维新”一词的使用

戊戌变法时期变法派政治人物关于“维新”一词的使用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把“维新”一词作为变法运动的口号与关键词,反复使用;第二类仅在次要语句中偶尔使用这个词,而不把它作为变法运动的核心用语;第三类则避免在改革和变法的意义上使用“维新”一词。

康有为及其追随者对“维新”的使用属于第一类。以康有为本人的关键奏折为例。《请大誓臣工,开制度新政局,革旧图新,以存国祚折》(18982月)云:“今日之国是,莫有出于尽革旧习变法维新者矣。”又云;“下诏申誓,宣布天下以维新更始。”《为推行新政,请御门誓众,开制度局,以统筹大局,革旧图新,以救时艰折》(18986月)云:“臣所欲言而未详者,……誓群臣而明维新而已。”又请皇上布告天下“所有庶政,一切维新”。可见康有为对于“维新”一词的使用是坚定而谨慎的。其坚定表现在,“维新”一词是在“国是”、“申誓”、“布告天下”等最庄重的语境中作为关键词出现。其谨慎表现在,在上述奏折中“维新”一词出现次数并不多,且没有出现在标题中。这方面还可以用杨深秀《请定国是折》(189861日)来说明。杨的奏折是促使光绪皇帝于611日下达《明定国是诏》的重要文献,由康有为或其弟子代拟,文约千字,其中“变法”一词凡八见,“开新”十见,而“维新”三见。“维新”虽然在同类词语中出现次数最少,但它还是被用在了全折最关键的诉求中,那就是请皇帝“明降谕旨,著定国是,宣布维新之意”。

光绪皇帝的谕旨中对“维新”的使用属于第二类。根据林树惠的整理,从611日到921日,光绪皇帝下达的与变法有关的谕旨共有207件。其中的重要谕旨和关键语句均未使用“维新”一词。611日的《明定国是诏》由赞同变法的翁同龢起草,使用了“变法自强”一词,还采用了康派奏折中的一些措辞,但回避使用“维新”。其关于“国是”的表述是:“以圣贤义理之学植其根本,又须博采西学之切于时务者,实力讲求。”措辞相当稳健,并没有要进行一次彻底变革的意思。912日谕内阁诏为光绪皇帝变法遇阻后表明心迹之诏,被梁启超评价为“新政之殿”。诏曰:“今将变法之意,布告天下,使百姓咸喻朕心,……上下同心,以成新政,以强中国。”关键词是变法与新政,不提维新。在这207件谕旨中,“维新”字样只出现了两次。一次是912日的另一件谕旨中,主题是要求不阻塞言路,其辞曰:“诚以百度维新,必须明目达聪,始可收敷奏以言之效。”另一次是914日的谕内阁诏,主题是要求照顾旗民生计,其辞曰:“现当百度维新,自宜弛宽其禁,俾得各习四民之业,以资治生。”这两处“维新”都出现在从句中,显然不是作为变法运动的关键词来使用的。但是上谕中的每个词都是经过斟酌的,“维新”字样能在上谕中出现,说明光绪皇帝以及谕旨的起草者对这个词不反感。值得注意的是,95日杨锐、刘光弟、林旭、谭嗣同被任命为军机处章京,“维新”字样的出现,可能与他们参与起草上谕有关。

张之洞是属于避免在改革和变法的意义上使用“维新”一词的第三类变法派人物。张之洞虽然也主张变法,但并不同意康有为托古改制、全面变革的政治学说,因此他不用“维新”一词来称呼变法以示区别。他在戊戌年出版的《劝学篇》与康有为学说针锋相对,提出“旧学为体,新学为用”,主张不可变者为伦纪、圣道、心术,可变者为法制、器械、工艺。在戊戌变法期间,《劝学篇》由黄绍箕推荐给皇帝。光绪认为此书持论平正,命各省将此书广为刊布。就连保守派代表徐桐也表示赞赏此书。可见张之洞的变法理论比康有为学说在官

僚中拥有更多的支持者。因为政治观点不同,张之洞对于康学抱有很深敌意。他曾因为《强学报》使用孔子纪年而将其封禁,又曾因为《湘学报》提到“素王改制”而勒令改正。张之洞理解“维新”二字的复杂内涵,因此他既不像康有为那样以“维新”为号召,也不像光绪上谕那样含混地使用“维新”一词。他在《劝学篇》的《变法》与《会通》两章中两度引用《尚书》中的“器非求旧,维新”这句话,用来表示“必取新式机器之义”。值得注意的是,在不同版本的《劝学篇》中,引用这句话的时候,在《变法》章中均作“惟新”,在《会通》章中均作“维新”。可见张之洞除了在词意上给“维新”以明确而狭隘的解释之外,还有意在字形上区隔“变法”与“维新”的关系。

上述三类政治人物都同意用“变法”、“新政”等提法来指称当时的国策,其中唯有康有为及其追随者才把“维新”郑重其事地树立为此次变法的旗号,这是有其特别用意的。

康有为之维新论

康有为之所以要在变法阵营中特树“维新”之帜,是因为他所要推行的变法,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变法,而是前所未有的彻底改革。“维新”一词不仅比“变法”更能确切地表达彻底变革之意,而且可以从天命论和公羊学的角度为改革提供正当性辩护。

甲午战败以及胶州湾危机以后,康有为提出中国面临的是“四千年之变局”。这个变局可以简要地概括为从“一统之世”进入“诸国竞长之世”:

中国自汉唐宋明之后,皆为大一统之时,及今欧、亚、美、澳之通,遂为诸国竞长之世。一统、竞长二者之为治,如方之有东西,色之有黑白,天之有晴雨,地之有水陆,时之有冬夏,器之有舟车,毫发不同,冰炭相反。(《为推行新政,请御门誓众,开制度局,以统筹大局,革旧图新,以救时艰折》)

因为一统和竞长这两个时代在治国方略上完全相反,所以当时的中国必须彻底改制。又因为西方列强进入竞长之世的时间比较早,所以采用西法是改制的捷径。

在康有为看来,这样一个变局可以用《春秋》公羊学的三世说来解释。历史的演变须经过据乱世、升平世而进入太平世。“据乱则内其国,君主专制世也;升平则立宪法,定君民之权之世也;太平则民主,平等大同之世也。”(《答南北美洲诸华商论中国只可行立宪不可行革命书》)孔子本人虽然生于据乱世,但他通过《春秋》一书所传递的微言大义具有拨乱反正的作用。可惜的是,《春秋》之义只有在西汉时才为人信仰,其后便隐晦不明了:

汉世家行孔学,君臣士庶,劬躬从化,《春秋》之义,深入人心。拨乱之道既昌,若推行至于隋唐,应进化至升平之世,至今千载,中国可先大地而太平矣。不幸当秦汉时,外则老子、韩非所传刑名法术君尊臣卑之说,既大行于历朝,民贼得隐操其术以愚制吾民,内则新莽之时,刘歆创造伪经……自晋之后,伪古学大行……于是三世之说,不诵于人间,太平之种,永绝于中国,公理不明,仁术不昌,文明不进,昧昧二千年,瞀焉惟笃守据乱世之法以治天下。(《春秋笔削大义微言考序》)

也就是说,汉唐宋明的一统之世所遵行的都是君主专制的据乱世之法,而当今诸国竞长之世,应该施行的是君主立宪的升平世之法。

三世之演进不是自然而然的过程,需要有新的“圣人”把二千年来隐晦的《春秋》大义重新阐明,以与当世之务相接。梁启超《读〈春秋〉界说》曰:“凡天下一事之成就,必经数百千年数百千万人之智慧能力而始成也。积众生之智慧能力久之,而圣人出焉,圣人出而众生之智慧能力又增长焉。”在梁启超等康有为的追随者看来,康有为就是这样一个圣人。章太炎一度与康门弟子交往甚密,其1897年《致谭献书》述其观感曰:“康党诸大贤,以长素为教皇,又目为南海圣人,谓不及十年,当有符命。”康有为自己亦不遑多让,时时以二千年来唯一得孔子真传者自居。《孔子改制考序》曰:“天哀生民,默牖其明,白日流光,焕炳莹晶。予小子梦执礼器而西行,乃睹此广乐钧天,复见宗庙百官之美富。”《礼运注叙》曰:“是书也,孔氏之微言真传,万国之无上宝典,……二千五百年至予小子而鸿宝发现。”

然而,要实现治国方略上的世代大转换,光有圣人是不够的,还要有新王,也就是新受天命的开辟之王。康有为自视甚高,被反对者引为口实,指其意在称王。文悌在弹劾康有为的奏折中说:“阅其著作,以变法为宗,而尤堪骇诧者,托词孔子改制,谓孔子作春秋,西狩获麟,为受命之符,以春秋变周,为孔子当一代王者,明似推崇孔教,实则自申其改制之义。”

说康有为有称王的野心,自是反对者的污蔑之辞。在呈上《孔子改制考》的奏折中,康有为说:“董仲舒为汉代纯儒,称孔子为改制新王,周汉之世,传说无异。……伏惟皇上典学传心,上接孔子之传,以明孔子之道。”可见他是希望光绪皇帝能够继承孔子的事业,成为完成改制的新王。在呈给皇帝的《日本变政考》的按语中,康有为说:“自古受命之君,必与二三贤佐,损益前代,著为国制以为天下后世法。”可见他对光绪帝的期许,是成为开辟新时代的受命之君,而他在政治上的自我期许,是成为新王的二三贤佐之一。

康有为把变法当作开国大业来对待,这有许多例证。《恭谢天恩,并陈编纂群书,以助变法,请及时发愤,速筹全局,以免胁制而图保存折》曰:

诗曰:“周虽旧邦,其命维新。”……孔子《春秋》明新王之改制,必徙居处,改正朔,易服色,异器械,殊徽号。何为纷纷不惮烦哉?以为不如是,不能易天下人之心思,移天下人之耳目也。既以诸国并立之势治天下,则当全去旧日一统之规模;既以开创维新之势治天下,则当全去旧时守成之面目。百度庶政,一切更始,于大东中开一新国,于二千年成一新世。

《日本变政记》按语曰:

维新之政,同于再造。事事草创,无旧章可由。

《我史》曰:

又请改维新元年,以新天下耳目。又请变衣服而易旧党心志。又请迁都上海,借行幸以定之,但率通才数十人,从办事,百官留守,即以弃旧京矣。……又北京连年水灾,城崩累次,尘土坌天,泉恶脉坏,王气已绝。

以上数则,迁都、改朔、易服等等,都是典型的开国举措。又言北京“王气已绝”,可见“天命”已经放弃旧国,而将属意于新国。《我史》又曰:“时吾观复生及林暾谷之相,谓卓如曰:‘二子形法皆轻,不类开国功臣也。今兹维新,关中国四千年大局,负荷非常,而二子起布衣而骤相,恐祸将至矣。’”康有为认为谭嗣同和林旭的相貌不够厚重,不像四千年大变局中的开国功臣。言外之意,戊戌变法实为开国事业。

康有为既然将此次变法等同于开国,那么他选用含有“新受天命”之意的“维新”一词作为旗帜也就很容易理解了。

维新历史的书写

戊戌变法的历史最初是由失败者书写的。康有为、梁启超逃出北京后,即开始叙述与书写戊戌变法的历史。最先把戊戌变法称为“百日维新”或“戊戌维新”的,正是康、梁本人。

变法失败后,康有为逃到香港,接受媒体采访,称“皇上曾锡以手书略言守旧党联结甚众,意图谋害鄙人及各维新党,故促令鄙人早离京师且嘱令设法保护君国”(《申报》18981014日)。又称:“皇上命我出外觅人保护君国,故我意欲亲近英国。……如英能护中国,我知皇上及维新党永远不忘英国之德也。”(《申报》18981016日)这是康有为自称“维新党”。

1898年底,梁启超主编《清议报》第一册在日本出版,载有康有为《戊戌八月国变记事四首》,第一首开头两句即为“历历维新梦,分明百日中”。这应该是相关文献中最早提到 “百日维新”的。其第三首又云,“吾君真可恃,哀痛诏频闻。未定维新业,先传禅让文。”再次强调戊戌变法乃“维新”事业。

从《清议报》第一册开始,梁启超就开始陆续发表《戊戌政变记》,连载十册后于1899年春出版单行本。此文的焦点在于慈禧太后发动的政变,而对于戊戌变法的整个过程还没有一个稳定的称呼,轮换着称之为改革、新政、变法或维新。其后梁启超又在《清议报》发表《戊戌政变记事本末》,第一章即为“百日维新”。稍后梁又发表《康南海传》,对于戊戌变法的称呼已相当稳定,称为“戊戌维新”。

茅海建先生《从甲午到戊戌:康有为〈我史〉鉴注》导论中说:“很长时间以来,戊戌变法的研究,依据着三大史料:其一,康有为的《戊戌奏稿》;其二,梁启超的《戊戌政变记》;其三,康有为的《我史》,即《康南海自编年谱》。”可见康、梁关于戊戌变法史的著述对后来关于这段历史的研究影响极大。不过近年来学者们已经发现这些史料虽然很有价值,但需要厘定的地方亦复不少。也就是说,作为亲历者,他们在回忆与书写这段历史的时候会有意无意地加入一些主观的或不实的成分。

康有为及其追随者试图在戊戌变法期间树立“维新”旗帜,但是既没有得到光绪皇帝上谕的正式认可,也没有得到张之洞等稳健改革派的支持。而他们事后将戊戌变法的历史书写为“维新”的历史,则被后世史家广泛接受。当戊戌变法、戊戌维新、百日维新等名词成为同义词的时候,康有为赋予“维新”一词的彻底变革、开创新国新世的寓意却往往被人忽略了。同时被忽略的,还有“维新”一词背后的天命论和公羊学背景,以及这些传统的思想资源为戊戌变法的正当性所提供的支持。在清末的舆论中,固然有人只是单纯地在改革的意义上使用“维新”一词,但是措辞谨慎的也大有人在。考察“维新”一词在当时的确切含义和用法,有助于厘清不同改革流派之间的界限。

(作者为上海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副研究员)

 

来源:《文汇报》2016624

 

文字:叶斌|图片:|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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