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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上海社会科学院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日期:2014/03/11|点击:607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4年7月10日至9月25日,市委第一巡视组对上海社科院进行了巡视,并对院所属10个局级研究所进行了合并巡视。10月31日,市委第一巡视组向上海社科院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上海社科院落实巡视反馈意见的总体情况

       院党委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市委第一巡视组向我院反馈意见后,我院及时召开院党委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以及全院巡视整改工作动员会,深入研究部署我院的整改落实工作。成立了院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院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了七个专项工作小组,由分管院领导担任组长和副组长,设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研究所和直属单位也成立了巡视整改工作小组,形成整改工作的院所联动机制。期间我院召开了1次巡视整改工作动员大会、5次党委会议、5次党政联席会议和多次专题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和落实整改工作。

       针对巡视组指出的四方面问题,院党委和院纪委召开多次会议,在认真学习反馈意见、逐项对照检查问题、准确掌握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多方听取意见、反复修改完善,四易其稿,形成了《上海社会科学院落实市委第一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整改工作任务分工表》,包括7方面整改任务和34个整改事项,对每个整改事项都明确了责任人、责任部门、协办部门和完成时限。我院建立了巡视整改工作督导机制,加强信息互通和院所联动。在院党委领导下,经过全院上下共同努力,我院整改工作取得明显进展。在34个整改事项中,有28项于2014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其余6项正按计划有序推进。

二、具体整改任务的落实进展情况

(一)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1.切实履行党委主体责任。

一是加强院党委对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统一领导。健全了党委会专题学习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听取纪委工作报告、专题研究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等制度。加强对院党风廉政建设特点和规律的研究,结合实际推进重点工作。

二是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上海宣传系统落实党委主体责任进一步做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意见》,院领导班子成员签署《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党委主体责任的内容具体化,落实到领导班子每位成员具体工作之中;召开了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大会,要求院属各单位领导干部签署《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增强领导干部的“一岗双责”意识;制定了《上海社会科学院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各单位经济责任人的责任内容和要求。

三是加强党建工作。出台《上海社会科学院党支部建设意见》、《上海社会科学院党支部换届流程》和《上海社会科学院党员发展程序》等制度,对基层党组织班子配备提出了明确要求,加强所领导班子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形成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运行机制;通过及时进行支部换届选举、开展支部书记和委员培训、严格党员发展程序等举措,完善基层党组织人员配备,提升凝聚力与战斗力。

四是加大源头防治腐败的力度。针对巡视中发现的薄弱环节,组织各单位、各部门开展了廉政风险排查,进一步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机制。以制定规则、标准、程序、规范为重点,完善制度建设,更好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

五是加强制度建设,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继续抓好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配套制度建设,修订完善了《财务管理条例》、《外出活动管理办法》、《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关于领导干部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兼职及薪酬和因私出国(境)管理的规定》、《学术委员会学风建设分会章程》等制度。健全了院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基层、职工以及党员干部联系群众制度。根据上级部署,开展了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财经纪律自查自纠工作。

2.强化纪委监督责任。

一是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督检查力度。院纪委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检查,探索程序监控、过程监管、结果监督、信息公开、上下结合等多种监督方式,进一步加大审计监督力度,目前正在筹备开展科研经费使用的专项审计。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人员与事项加强廉政监督。

二是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制定了《上海社会科学院纪委监察室信访举报工作暂行办法》,完善工作流程,明确各级纪委的信访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组织报告的同时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加大办信查案力度,完成了中央巡视组、市委巡视组和上海市纪委转交信访件的调查核实工作。严格执纪问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行为。

三是完善约谈诫勉和教育警示机制。进一步明确了诫勉谈话的程序,对发现问题较多、群众来信来访反映较多、民主测评满意度较低、违纪违规行为较多的单位,由院党委或纪委负责同志约谈相关领导干部,提出严肃批评,责令整改到位。对党风廉政方面有问题的干部,由院党委或纪委负责同志及时进行批评教育或诫勉谈话,做到抓早抓小。巡视整改以来,已进行2次诫勉谈话,多次提醒谈话。院纪委及时汇编并向全院下发了涵盖“党的财经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纪律”和“社科院党风廉政建设文件”的《干部廉政手册》;开展“举一反三、以案说法”专题教育活动,邀请市检察院、宣传部纪检组等单位专家领导对我院干部进行警醒教育;每逢节假日之前通过手机短信等方式向院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群发党风廉政提醒短讯,促进形成“不敢腐”的氛围;配合市委宣传部纪检组对违反八项规定的事项进行核查和整改,防范类似问题再次发生。综合运用正面教育和警示教育的手段,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和全院职工的“红线”和“底线”意识,教育引导干部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3.加强纪检监察体系建设。

一是加强院纪委班子和纪检监察部门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完善院纪委班子,修订完善了《上海社会科学院纪委领导班子会议议事规则》、《上海社会科学院纪委委员职责》等规章制度,完善院纪委向院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的制度,进一步发挥纪委委员作用。组建纪检专项工作小组,充实办信、查案和检查的力量。

二是健全两级纪检监察体系。研究提出了加强院和院属单位纪检工作力量的具体措施,明确要有一位党员领导班子成员负责本单位纪检监察工作;院纪委加强对院属各单位纪检工作的指导,形成院、所、机关处室之间纪检工作的联动机制。

三是提高纪检监察部门履职能力。院纪委召开多次全体(扩大)会议、全院纪检干部会议和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进一步明确纪检监察部门职责定位,突出监督、执纪、问责三项职能,努力做到“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院纪检监察干部开展廉政理论研究和纪检监察实务研究,编制出版《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思考与探索》,及时向上级部门报送信息、提出工作建议。

(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

一是完善选人用人机制。修订了《上海社会科学院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严格执行选人用人制度,坚持多渠道、多层次、多侧面考察干部,严格考察人选对象的党风廉政情况,充分听取纪检监察部门意见,以党委会形式集体讨论干部任免事项,严格规范讨论干部会议记录,详细记录党委成员充分讨论的意见,反映议决过程和票决程序;认真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制度,接受干部群众的评议和监督,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二是规范干部管理。工资关系在研究所的院部机关任职干部,其工资关系转移到院部;调整在同一岗位长期任职同志的职务;取消研究所所长助理岗位,免去在任所长助理职务。

三是完善干部档案管理。修订了《上海社会科学院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对各个研究所的人事档案分别进行逐册检查、整理;对全院各单位进行了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业务培训和指导,强调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重要性、迫切性,责令各单位上报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分管负责人及执行人名单。

四是清查个别人员违规取酬问题。院党委对个别违规领取津补贴的人员进行了严肃批评,要求深刻吸取教训,严格遵守廉政纪律,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已按要求全额退还。

(三)加强财经纪律方面。

一是加强发票审核。严格按照规定审核会务发票、差旅发票、培训发票、招待发票等;对与课题研究无关的其它发票,一律不得报销。

二是完善财务管理。凡符合公务卡结算条件的一律使用公务卡进行结算,逐步建立研究所财务报销“一支笔”制度;对院所财务管理,制订了新的委派会计轮岗方案,从2015年起实施新一轮会计轮岗;向全院下发了《2014年财务制度相关规定》,已落实到全院职工人手一本。

三是推进院务公开。我院已按要求,完成2013年、2014年上海社会科学院“三公”经费执行情况报告,经过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核,现已通过院网进行了公示。

四是查处违规行为。涉及部分单位违规列支劳务费的问题,各单位已对相关人员进行了严厉批评,完成整改。

(四)作风建设方面。

一是规范公务接待。我院已就下属单位领导的公款聚餐违规行为,召开了全院中层以上干部会议,通报了市纪委相关处分决定,并再次重申规范公务接待,加强《上海社会科学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执行。

二是清理办公用房。目前所有院领导的办公室已按规定进行了调整,局级所领导的办公用房也已基本完成调整工作;所有免职未退和退休返聘领导干部已全部退出原办公用房。

三是整顿公务用车。向全院各单位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车管理的通知》,重申了公务车管理的各项规定,并细化了公务车维修、停放管理办法;对节假日的公务车停放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每月收集《院公务车运行情况表》,对我院公务车辆每月行驶里程数、加油、维修、保养等费用情况的监督。目前,我院所有免职未退领导干部、退休返聘领导干部均按照规定全部上缴公车;除个别单位保留一辆面包车用于采购物资外,全院所有处级单位不再配置公务车辆。

四是密切干群关系。严格执行院领导接待日制度;院主要领导带头,到院属各单位和机关各处室调研科研发展、创新工程建设、人才培养、院所管理等方面情况,就大家关心的待遇、考核、晋升等问题与基层干部和群众进行交流,增进了院领导与基层的联系。

(五)科研基础管理方面。

一是加强课题立项管理。对院内课题,我院已明确了院课题原则上都应通过竞争方式进行公开招标,并引入外部第三方专家评审机制进行立项评审。院课题立项后必须签订课题研究协议,明确研究成果,规定经费使用方法;同时加强成果结项评审并建立奖惩制度,对不能按协议规定要求完成研究工作的,取消未下拨经费或追缴全部经费。

二是严格课题经费管理。正在制订《上海社会科学院社会课题管理办法》,同时加强横向课题的合同、经费的管理以及发票的严格审核。

三是规范专家咨询费发放。在参考中央、地方及兄弟单位有关规定的基础上,我院已制定了具体的专家咨询费发放标准,严格规范专家咨询费的发放。

(六)院、所下属经济实体清理整顿方面。

一是加快经济实体的清理。目前已有数家经济实体已关闭或正在办理注销手续,接下来我院将针对不同企业分类加快清理。

二是加强对经济实体的管理。要求各经济实体认真学习中央、市委关于党风廉政方面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规定,完善党风廉政制度,严守财经纪律;针对部分企业法人任职时间过长的问题,已责成相关研究所对下属企业法人进行了调整。

(七)国际会议和论坛组织管理方面。

我院在收集和分析中央、市委和市委宣传部有关国际会议和论坛组织的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制订了《上海社会科学院国际会议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规定了国际会议场地、食宿、交通以及会务人员劳务等各支出项目的详细费用标准,并明确了会议费用报销流程、监督方式以及相应的违规处理办法。

三、全面深化改革,建立长效机制

针对市委第一巡视组发现的各种问题,院党委明确要求我院的巡视整改既要治标,更要治本,要按照建设国家高端智库的要求,深入查找和着力解决我院在管理决策、制度建设、监督检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全面推进院所体制机制改革,提高我院管理运行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水平。

一是完善管理决策机制。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了“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机制;对于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把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意见作为决策的必经环节;完善院所两级管理体制,进一步规范院所管理职责,探索建立更为顺畅高效的院所关系;对机关处室进行适当调整和优化,精简办事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推进服务型机关建设;通过完善干部配备、健全规章制度,加强了所领导班子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推动基层单位形成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权力运行机制;充分发挥院职工代表大会等机制的作用,不断加强我院民主管理,健全民主监督体系。

二是深化综合配套改革。以人、财、物等领域为重点,加快推进综合配套改革。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管理,继续改革和完善科研评价、职称晋升、收入分配体系,引导科研人员想干事、多干事、干大事和干成事;加强院所两级预算管理,健全会计委派和轮岗机制,坚持和完善所级核心竞争力与所经费挂钩的制度,规范资金使用;加强对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的管理,形成办公用房集约化、公务用车规范化的新机制,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监督,确保国资保值增值。

三是推进规章制度建设。根据巡视整改工作要求,继续做好制度的“废改立”工作,推进规章制度的清理,废止了一批失效文件和制度,结合实际新制订或修订了一批规章制度,涵盖党风廉政、科研管理、干部人事、财务管理、行政后勤等方面,为健全我院管理制度体系提供更加坚实的制度基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53060606转2250;邮政信箱:上海市淮海中路622弄7号上海社会科学院党政办公室;电子邮件:yb@sass.org.cn。


中共上海社会科学院委员会

2015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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