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科研  媒体聚焦

保障房别成了部门福利

日期:2012/03/12|点击:16

本报北京讯   保障房是不是正在“大跃进”?保障房到底保障了谁?这位委员说完,旁边的委员主动要求“补充几句”,还有委员感同身受讲年轻高校教师买不起房子。昨日下午,全国政协在梅地亚两会新闻中心举行主题为“政协委员谈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的记者会,全国政协委员刘克崮、李稻葵、张泓铭各抒己见。

张泓铭:别成了某个单位的福利

保障房建设是否正在经历一场“大跃进”?张泓铭是上海社科院城市与房地产研究中心原主任,他回答中央电视台记者的这个问题时,先总结了保障房政策的实施进度:“十一五”期间,我国住房保障工程大体上完成了1600万套,“十二五”期间的规划是3600万套,在去年的开局之年开工是1000万套,基本建成400多万套,今年开工700万套,要建成500万套。

张泓铭警示说,有的地方把保障房(建设)指标分配到某一个企业、某一个部门,哪个单位哪个部门有钱有地就扛着这个责任,然后也是这个部门、这个企业来享有保障房,这就有大问题。

 “我们的住房应该保障某一个市全体市民,中低收入者的困难家庭,而不是保障某一个单位、某一个企业、某一个部门。”因此,他认为,不能把住房保障的任务作为一个行政区,不能把保障的任务分解到某一个企业或者某一个部门,应该全社会统筹,这样才能解决公平问题,否则,保障房就变成了某一个部门、某一个企业福利。

李稻葵:可从资本市场融资

资金的缺口如何解决?作为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金融系主任,李稻葵把话说得很明确:“保障房建设并不是各级地方政府一次性的财政开支。”他说,“这个可以部分取代甚至于完全取代目前各个地方政府出让土地获得‘快钱’的公共财政基础。”

针对保障房的融资渠道,李稻葵表示,应在明确权责的前提下,动员全社会的各个方面,包括资本市场,民营投资者进来投资于保障房,他们可以和地方政府共同持有保障房的产权,地方政府可以从未来出租保障房的收入中来偿还目前的投资者,以此来破解保障房融资难题。

刘克崮:并非“居者有其屋”

 “谁来负责供应,这种房子的权属归谁,归国家,个人,混合?”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小额信贷机构联席会会长刘克崮就拿出了一张打印的图表,表上的横坐标说的就是住房人房屋分类。

 “你占了好环境,资源稀缺,高收入者喜欢巨大的房子,那就多交钱,用从他身上收的钱去帮助穷人,让他能够主体自我循环,然后加上公共的税收和银行支持。” 刘克崮认为,并非“居者有其屋”,不要说“有”,因为“不是你的,但是你可以住”,只要“住有所屋”就可以了。记者蔡胤

文字:|图片:|编辑:

最新

热门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