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前召开的上海市深入推进依法治市工作大会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俞正声指出: “依法治市是城市发展之基础、人民幸福之基本”, “要着眼于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和服务民生的大局,着力推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治理和依法办事”。新时期,我们必须厉行法治,坚持用法治的思维和方法克服前进中的各种困难,不断改善上海的法治环境,推动依法治市工作率先取得新进展。
领导干部法治观的核心是信法
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是指导和开展各项具体工作的理性基础。法治观念的内容是多方面的,核心是信法。
1985年开始的 “一五”普法主要针对广大干部和市民进行法律知识启蒙教育, 1990年开始的 “二五”普法重点抓宪法和基本法律知识的普及教育, 1995年开始的“三五”普法突出了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理论和市场经济法律知识的学习和普及,从2000年开始的 “四五”普法以及之后的 “五五”普法则根据不同类别、不同层次的人群开展有针对性的普法教育。从经验和现实来看,当前的 “六五”普法工作亟需在以下三个方面有所作为:
一是确立普法自身的法制建设,使普法由 “软”变“硬”。现实中,个别地方、行业和单位不同程度存在 “学不学法、普不普法一个样”的状况,这构成了对依法治市的极大损害。我们要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普法责任制,实行和坚持针对领导干部的法制讲座及在党校和政法院校开办公务员、市民法制培训班的做法。
二是着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使普法由 “弱”变 “强”。领导干部法律素质的高低决定着依法治市的成效。要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在学法用法中的带头示范作用,力求避免和减少领导干部不尊重法、不学法、滥用权力、知法犯法给社会带来的负面影响。
三是切实抓好城市 “热点”、 “难点”、 “重点”问题的依法治理,使普法由 “广”变 “深”。依法治市工作是在信法基础上的升华,是学法与用法的有机结合。我们要使依法治市切实围绕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文明进步上下功夫、见成效,循序渐进促深入,让市民耳闻目睹和亲身体会到依法治市的成效与实惠,使广大干部和市民群众更加支持和参与依法治市工作。
领导干部依法办事是关键和重点
“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是依法治市的关键和重点。
要改善和加强执法司法工作,有必要切实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要认真解决好制度落实问题。实行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和行政执法公示制,进一步加强 “司法公开”和 “政务公开”的力度。 “司法公开”和 “政务公开”是近年来司法和行政实践中逐步探索、发展起来的有效监督方式,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十六字方针的具体化。我们要健全和落实冤假错案责任追究、赔偿制度,健全对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的检举、申诉制度,禁止司法机关及司法人员从事营利性活动等制度,对群众关心的大案、要案增加审理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花力气排除一切执法干扰。
二要加强司法与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依法治市,必须要有一支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廉洁执法、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纪律的执法与司法队伍。从整体上看,行政执法与司法队伍建设应当突出 “一个关键”,狠抓 “两个重点”,强化 “三大机制”。 “一个关键”指的是突出抓好行政执法和司法队伍中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的建设。 “两个重点”指的是狠抓行政执法与司法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强化 “三大机制”,一是强化目标管理机制,高标准,严要求;二是强化选贤用人机制,培养和造就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行政执法与司法人才;三是强化岗位激励制约机制,最大限度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内提素质,外树形象,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有效实施。
三要强化对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监督。现实中,上海已经形成各种权力监督的基本框架,在推进依法治市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执法监督任务,首要的是使监督全方位交叉并形成合力,使各个监督主体既分工负责,又互相协作,明确职责、程序和法律责任。这是保证依法治市有序运作和法律正确实施的有效途径。
依法治市需正确把握三个关系
依法治市是一个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和渐进发展的历史过程,涉及到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等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具有全局性。在实践中,依法治市还需正确认识和处理以下三个关系:
一是正确认识和处理加强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市的关系。依法治市,要把坚持党的领导、发扬人民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统一起来,从制度和法律上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的贯彻实施,保证党始终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面的领导核心作用。只有在党的正确领导下,人大、政府、政协才能形成合力,才能统率各部门、各方面实行齐抓共管,才能最广泛动员市民,实现依法治市的目标、任务。
二是正确认识和处理依法治市与创新社会管理的关系。
依法治市是在市委统一领导下,依照宪法、法律和法规管理各方面的工作,调整各种社会关系,使政治生活、经济生活、文化生活和社会生活纳入法治轨道,从而建设一个富强、民主、文明的现代化城市。创新社会管理,化解社会矛盾,是新形势下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可持续发展的新任务。它需要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运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行政和法律等多种手段,从打击、预防、改造等方面打总体战。依法治市的实施,无疑将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深入发展;深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又能为依法治市打下良好基础。创新社会管理工作做好了,就为依法治市解决了一个重要方面问题。
三是正确认识处理依法治市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关系。法制是依法治市的依据、准绳和保障。崇尚法律、尊重法律是法治得以实现的前提,也是现代社会精神文明的重要标志之一。精神文明建设既是依法治市的重要内容,也是现代文明城市的必备条件。法治化的科学管理,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良好的治安状况,通畅有序的交通,优质高效的服务,理应成为建设社会主义国际化大都市的应有之义。
(作者系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所长、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