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外公共住房政策的工具演变来看,这些国家大多经历了从“砖头”向“人头”的转变
2011年8月,广州市政协委员、广州新城市投资控股集团董事长曹志伟在微博上“晒出”了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对其相关提案的答复。其中透露,广州正在研究停止新建经济适用房、限价房,新增的保障房均以公租房的形式建设。
而在不久前召开的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供应工作新闻通气会上,上海房管局宣布从第二批起,有资格申请经济适用房的市民人均月收入标准将放宽至3300元以下,人均财产标准放宽至12万元以下。这是上海市第二次放宽经济适用房申请准入标准。据上海市房管局副局长庞元透露,今年上海将新建2000万平方米、约40万套经济适用住房。准入标准有望继续放宽。
但在经适房规模扩大、申请准入标准不断放宽的背后,上海的经适房却也面临着“被剩”的局面。
经适房遭遇出售难
一方面是大量的低收入者想买经适房,却因够不上“门槛”而买不了;而另一方面,开发商却因手中逐渐堆积的房源难卖而一筹莫展。上海经适房售卖陷入这样的窘况让人始料未及。
2009年6月上海首推经适房,按照当时颁布实施的《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试行办法》,申购经济适用房的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要求不超过2300元,家庭人均财产要求不超过7万元。
但此后的首批经适房申请中,准入标准调整为人均月收入2900元以下、人均财产9万元以下。然而,即便门槛放低,经适房的销售依然萎靡不振。2011年4月,浦东新区三林经适房基地推出首批房源,在为期一个月的申请中,6000多户拿到预检表的家庭只有3500户提出了申请,近半数房源“被剩余”。
今年6月第二批经适房开始申请,准入标准再度放宽,即人均收入为3300元以下、人均财产12万元以下。如果按一家三口两室户房型(这类房源约占经适房总房源的70%)面积约65平方米,单价为5200元—8500元估算,一套经适房的售价大约是34万元至55万元。
为配合经适房的销售,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最近又发布《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贷款实施细则》,通过公积金购经适房首付降至两成。
但据上海建设银行(601939)一位相关负责人向《上海国资》透露,目前到该行申请贷款的500多户试点家庭中,平均额度仍为15万—16万元左右,相对于贷款人群的收入情况而言(大部分贷款者为普通工人或街道管理人员,学历较低,年龄平均在40岁左右,未来收入的上升空间较小),其购买经适房的资金压力依然较大。上海市经适房准入人群收入与购房能力不匹配的现实,导致大量应覆盖人群放弃了申请资格。
定位偏差
为何设置经适房准入标准时,没有考虑到这一点?据参与前期调研的社科院专家透露,此前考虑经适房购买人群的收入标准时,上海将申请者的存款、股票债券和原有房产(估算的价格)也一并计算在其财产收入之内。但实际上,许多经适房申请者并不想把原有房产出售,这就造成了准入人群经济实力与购房能力的不匹配。此外,还有一部分符合申请条件的人群,更愿意等待原有房子动迁,主动放弃申请,又造成了一部分房源的剩余。
但与此同时,众多有购房需求的夹心层人群却又不符合申请的资格,被挡在了申请门槛之外,使其购房难题更加凸显。
上海房地产经纪学会副会长、上海威斯顿不动产管理学院院长印华告诉《上海国资》:“经适房造好卖不掉,主要是因为市场错位。有钱的人不想买,没钱的人买不起。此外,其他省市的经适房建设还滋生了不少腐败现象,个别省市经适房造得比商品房还要好,变成了‘权利房’,国家提供了土地、低息贷款和其他福利,但最终享受到的却不是真正需要的人。”
上海财经大学不动产研究所常务副所长姚玲珍也持相同的观点,她对《上海国资》表示:“这种现象的根源是上海的许多经适房带有福利性质,功能定位不够准确。”
据她了解,目前一些大学新建一批批带有福利性质的房子分配给员工,也称之为“经适房”。实际上,经适房不应该带有福利性质,而应具有“促进”的性质。这样,随着门槛的逐步放开,也能使社会夹心层中有潜在购买力的人群,包括刚毕业的大学生和外来务工人员有机会参与购买经适房。
“房源规划和配套设施的缺陷,是造成经适房售卖困难的又一个原因。”上海社会科学院房地产研究中心学术部副主任陈则明告诉《上海国资》,上海经适房的大量房源集中在闵行、宝山、青浦、浦东等比较边远的郊外,离原来的工作地址相对较远,交通并不方便,生活配套设施也不尽如人意。特别是由于前期规划方面的不足,造成这些区域内商业配套开发迟缓,开发商没有动力进入,也无法进行商业化运作。最终,这些房源不为看好,致使其相对被剩。
如何突破僵局?
政府部门对购买保障性住房有两种补贴模式,一种是“砖头”补贴模式,一种是“人头”补贴模式。“砖头”补贴模式,即政府为低收入家庭提供房子,申请者以较低的租金或房价的形式返回。“人头”补贴模式,即政府以现金的方式,按低收入家庭的人头计算,以市场平均租金或较低的售价,每月对申请者进行补贴。目前的经适房采用的是“砖头”补贴模式,其突出问题是建房周期长,容易造成低收入家庭高度聚居,并出现售房困难等问题。
“从国外公共住房政策的工具演变来看,这些国家大多经历了从‘砖头’向‘人头’的转变。在进行住房制度改革、建立市场经济条件下住房新制度和住房保障新制度时,我们应该在考虑本国国情的基础上借鉴国外的经验,注重‘人头’手段的运用。”姚玲珍说。
姚玲珍认为,要建立“人头”补贴的模式,必须建立起严格的监管和审核体系,监督符合标准的家庭把补贴真正用到改善住房条件上,不能移作他用,这样一套体系的建立需要一个过程。
当前,政府部门亟需加强经适房的合理规划,并根据实际需求规划先行,建立一套滚动的、可持续开发的机制。政府要加强引导,吸引更多的开发商参与配套设施建设,建立必要的交通设施和商业网点。
陈则明认为,经适房申请的准入标准应该进一步放宽,未来甚至应该不设置硬性的门槛。尤其是对经适房售卖困难的部分房源,可以考虑不设门槛,从而推动房源的出售,使开发商及时收回成本,避免房源被剩造成的损失。
姚玲珍对《上海国资》说:“对于经适房功能定位的改革势在必行。只有合理地调整好经适房的功能定位,经适房准入人群收入与购房能力才能更加匹配。”在廉租房和经适房申请标准的人群中间、在经适房和商品房购买人群中间分别存在一批夹心层,未来经适房的功能定位要充分考虑到他们的需求。具体操作上,政府可以采取相应的措施,帮助夹心层购买经适房:一是首付补贴,二是贴息减税,三是提高公积金贷款比例,从而使经适房真正发挥“促进”公共住房保障发展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