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活在社会中自然会产生各种矛盾,而解决社会矛盾的关键,就是要按照原则来调节相应的利益关系,最终使问题得到解决。原则问题一般体现在两方面,即原则本身和原则操作。原则被定义为 “观察问题、处理问题的准则”,也可释义成 “事物的本质、事物的原生规则”。原则并非一些深奥玄妙的宗教哲理,也不属于任何特定的宗教或信仰。原则是人类行为的准则,也是不容置疑的基本道理。原则是标准也是底线。在工作中,经常倡导 “不拿原则做交易”。这个原则没有明确是原则本身还是原则操作。其实是两件事,不能混为一谈,必须分清后才能还原事物的本来面目。
原则是事物本质也就是事物本身,换言之,可把原则视为丈量的 “尺”或称分量的 “秤”。如果尺有分和厘的刻度,秤有斤和克的刻度,这中间的间隔是不能任意改变的,否则会发生质的变化。如果单位之间不一致还需要换算,比如英制和公制须进行换算,不然差之千里,由此可见秦始皇统一度量衡对于中国的发展有不可估量的贡献。如果我们在集市上购物,遇到短斤缺两,你一定会与之理论。在人际关系中出现 “短斤缺两”的原则问题,你一定会较真。现实社会中,这方面情况屡见不鲜。但同样的情况,可能会有不一样的结果。
原则本身的问题主要是三点。其一,原则本身不科学,缺乏严谨,留下 “问题”;其二,对原则的认知出现问题,因人而异;其三,明知原则该如此,有意违背原则使之出现问题。
现在,第三种情况居多。这类问题的出现,一个原因是 “和事佬”现象,通过改动原则,试图摆摆平。各单位中难免有这样的人,对个人事情非常计较,一味地占公家便宜,遇事采用 “大事大闹,小事小闹”的策略,有的领导为息事宁人,对这种人采取变通原则、暗箱操作办法解决。然而纸是包不住火的,一旦暴露会出现攀比,更大的问题等待着解决,这种处理会一时太平,但持久不了。另一个原因是为了个人和小团体的利益,在提干招聘等条件的设定上,让原则为了某人量身定制。还有的单位高层会议经常讨论破格、破例等问题,大多属于这类情况。
通常情况下,原则本身不能随意改变,因人而异很难服众。原则面前无小事,很多已经发生的事情证明了这点。况且,现在处于资讯时代网络发达,影响会很大的。个别领导自认为手法高明改动原则不易察觉,然而这样违背原则的结果,是一定会失信于民。还有的为了迎合上级,不顾本单位大多数人的利益,肆意改动原则,也会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
原则不是小事,是处理问题的准则,准则出了问题,公信力就没了。怎样使原则不成为问题,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是我们学习的楷模。他们在原则面前,讲党性做到公而忘私,不徇私情,不计较个人得失。现在领导干部首先对原则要有敬畏之心,从遵守原则做起,对原则畏惧就会得民心,反之会失信于民,难以服众。群众对干部的尊重,其中必有一条 “此人办事公道”。公道就是讲原则,不会过多计较个人得失和小团体的利益。我们尤其要提倡,在干部中特别是掌握公权力的干部,切忌随意地改动原则。
总之,原则是 “秤”,更是民心,不能短斤缺两;原则是音乐的节拍,不能奏出杂音。愿“原则”能够让我们的社会生活多一份和谐。
(作者为上海社会科学院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