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科研  媒体聚焦

履行金融审判职能 规范金融市场秩序

日期:2011/04/30|点击:8

吴剑军所经营的上海剑豪液力传动设备有限公司是一家土生土长的上海企业,如今,公司的生产基地却已整体搬至江苏盐城的“杨浦区异地工业园区”,仅在上海保留了研发、财务、销售等部门。“杨浦区异地工业园区”是上海与江苏跨省市共建园区的首度尝试。

近几年来,诸如此类的共建园区在沪、苏、浙、皖三省一市逐渐兴起。不过,共建园区始终面临两大难题,一是长三角园区星罗棋布,如何获得充分的信息,找到优势互补的合作伙伴;二是共建园区作为地方政府之间的合作,如何突破行政藩篱。

这也是长三角地方政府正在着力解决的问题。近期,由长三角城市经济协调会发起,40多个园区和大型企业组成的“长三角园区共建联盟”在上海举行首次投资说明会,这不仅标志着长三角园区共建具备了统一的信息整合、发布平台,同时,政府部门也希望在帮助和协调不同行政主体实现园区共建的过程中,寻找优越的合作机制,适用到更多的案例中。

三赢模式

上海的杨浦区,有着百年工业文明的历史,制造业是传统优势产业,由此也培育了众多依附于制造业的加工型企业。然而,随着中心城区土地日益稀缺,以及杨浦区自身产业向知识经济、创意产业转型,使得一批成长起来的传统制造业企业“整体外移”,陷入了“孵化一批、成长一批、流失一批”的怪圈。

吴剑军告诉记者,很多企业随着产能的迅速扩大及商务成本的快速上升,中心城区已无法满足其生产需求,于是纷纷迁移。2008年,他向前来考察的区政府领导反映了这一情况,并建议在外地建立“杨浦异地工业园区”。这个建议很快被采纳。

在《杨浦“异地工业园区”的建设方案》中显示,园区建设有这样一条指导性意见:总部经济、异地生产、统一经营,即要求入驻园区的企业总部不迁移,把研发和经营职能仍留在上海,把生产放在异地工业园区,实行统一管理。

在此基础上,杨浦区政府于2009年底与江苏盐城的大丰、南通的海安两县签署了合作协议,借当地已有开发区的平台建设杨浦异地工业园区的“园中园”。根据协议,杨浦区政府和大丰、海安政府共同设立协调机构,统一负责园区管理,沟通开展企业服务工作,税收地方留成部分,按协议进行分成。

其中,用工成本大、占地较多、管理比较成熟的企业倾向于向距上海约3小时车程的大丰集中;而精细加工、用工成本小、占地较少、管理比较简单的企业倾向于向车程1.5小时的海安集中。截至目前,共有20多家杨浦企业落户两地园区,投资总额超过30亿元。

据参与杨浦异地工业园区调研的上海社科院经济研究所汤蕴懿博士介绍,“异地工业园区”开创了一种三赢模式,企业获得了更有利的发展空间;杨浦区既留住了企业总部与研发、经营部门,又能提升本区域的产业升级改造;而苏北地区则促进了本地经济的发展。

近几年,江苏省在鼓励南北共建园区方面步子迈得很大。目前,苏北与苏南的省内合作园区已达20多个,与上海等地政府和大型企业共建园区也有10多个。仅上海与盐城两地,就有开发区及大型企业的共建园区达11个。

联盟机制

杨浦区能够顺利与大丰等地达成共建园区的合作,除了在产业、资源方面具有互补性外,很大程度上还得益于大丰原属上海国有农场这一段历史渊源,两地之间长久以来都保持了紧密的联系。对于其他更多的地区而言,如何找到合适的合作伙伴来共建园区并非易事。

长三角问题研究专家郁鸿胜指出,长三角园区合作共建实际上已经开展了多年,但园区合作缺少一个有效沟通的平台,有合作意向的园区找不到合适的合作伙伴,没有渠道“宣传自己的合作意愿”。信息不对称,使得一些很好的项目“流产”。

针对这些问题,长三角城市经济协调会在2010326日第十次市长联席会议上,确定将长三角园区共建作为当年长三角城市合作的专题之一。当年11月,“长三角园区共建联盟”成立。“成立这个联盟最重要的作用之一,就是要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建一个平台,消除一些信息、政策不稳定的因素。”长三角城市经济协调会主任胡雅龙告诉记者。

他介绍说,该联盟现已成立秘书处,将按照常态化、实体化、专业化的工作原则,推进园区合作共建。

这意味着长三角园区共建即将进入一个常态化的发展阶段。

与此同时,长三角园区共建联盟还承担着另一项任务,即对园区共建的合作模式形成调研结果,为今后更多的共建合作提供指导和建议。

该联盟专题组在调研中,对目前已有的共建园区概括出三种模式:一是股份合作模式,采取股份合作的方式设立共建园,交由合作双方成立的合资股份公司管理,收益按照双方股本比例分成;二是建设生产基地模式,园区合作采取“总部经济、异地生产、统一经营”的方式,生产基地转移至异地工业园区;三是管理与品牌输出模式,采取一个较为成熟的园区带动一个新园区的方式,通过管理或品牌的输出合作,增强新园区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

长三角地区在园区共建方面的进展,已经得到商务部关注和支持,商务部驻上海特派员储士家说,长三角园区共建联盟可以在一些相关扶持政策上“先行先试”,以形成示范。

行政藩篱

长三角园区共建联盟所能解决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仅是市场性的障碍,然而,由两个行政区合作共建的园区,无论是哪种模式,都必须面对一个核心问题,即在行政上如何分配所涉及的权责和园区产生的利益。在这方面,江阴、靖江的“两江联动模式”提供了一个范例。

根据2003年江阴与靖江签订的合作建设江阴经济开发区靖江园区的协议,两地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封闭运行、滚动开发”原则,成立一个资金、土地分属不同行政区的开发园区。具体约定为:靖江市提供60平方公里的土地,以江阴经济开发区在靖江注册成立的投资公司为平台招商引资。江阴、靖江两市按9:1的比例共同出资1亿元用于园区建设;10年内,两市都不从园区提取投资收益,收益全部留在园区内滚动发展;10年后,投资收益两市对半分成;园区内经济事务由江阴负责,社会事务由靖江委托园区管理;以江阴方面为主成立园区管委会,靖江方面设立办事处。

江阴-靖江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赵叶坦言,园区经历了7年多不断创新、探索,才形成了目前“较为理想的体制”,期间至少经历了两个层面的较大突破。

其一是在2003-2004年间,初步确定了部分经济管理权限抽离江阴、靖江地方,由省直管的机制,解决了在项目审批、工商登记、财政扶持、用地政策、收费减免、公路建设、金融扶持、外事审批等方面最大部分的争执。如20043月,江苏省工商局单独为该园设立直属工商局;随后,由省级直接管理的财政、国地两税分局等独立事业单位迅速建立起来,并配以特殊优惠政策。

第二次突破是在2006-2007年间,将涉及到江阴、靖江地方管理权力,尤其是靖江的属地管理范畴,以委托授权等形式,直接交由园区管理。

除了前属直接由省来接管的权力外,还有相当多的行政管理、经济管理、社会管理权限纠结于江阴和靖江两市之间,其中主要产生的矛盾在于靖江市一些管理部门自认为拥有对园区企业的合法管辖权,有时不通过园区管委会就自行到进驻企业进行管理、收费、执法,引起进驻企业的不满,而园区在职工社保、行政等环节上,又存在管理缺位的现象。

最终靖江市方面作出了有利于园区发展的决定,靖江市将属地管理的权限充分授权给园区。赵叶说,属地管理权放权委托给园区,是跨区域行政联动的“质性突破”。

委托管理的一个典型操作模式,在港口事务方面得到体现:“配合园区口岸的对外开放,江阴、靖江通过事权委托方式,成立园区港口事务局,港口事务不需再分别经由江阴与靖江两个港口管理部门解决。”

除这两项突破之外,江苏省发改委在2006年时曾提出了一个大胆的建议:“整体委托给江阴管理”。不过,尽管“整体委托管理”是解决管理体制弊端、提高行政效能最为有效的方式,但在操作层面存在一定的法律障碍,因为须由省人大制定颁布专项地方法规。最终省里的意见是:完善现有架构,探讨“整体委托管理”,等待时机。

江苏省委研究室副主任范朝礼指出,在共建园区的制度设计创新层面上,“两江联动模式”对全国有示范价值,尽管其制度框架仍未至理想境界,仍有巨大的制度创新的空间。

文字:|图片:|编辑:

最新

热门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