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会上,李飞首先传达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同志的讲话精神,并作了题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及其特点和作用》的专题报告。他在报告中指出,一个立足中国国情,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集中体现党和人民意志的,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商法,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造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李飞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主要包括五个方面:(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历史背景和条件;(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标准;(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特征;(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大意义和作用;(5)完善法律体系今后亟需的主要工作。
来自上海市人大、上海市依法治市办、上海海关、上海市法学会、上海市金融法制研究会、上海市工商局、卢湾区司法局、华东政法大学、复旦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上海大学以及我院专家、学者共计100余人参加了会议。新华社、解放日报、上海法治报、社会科学报等相关媒体对论坛内容做了相关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