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房”无疑是今年“两会”的热词之一,并且将是未来五年老百姓生活中最重要的话题。但每每谈及被给予很高期望的保障房,资金成为越来越多人争论的焦点。
保障房的建设资金如何保障?在刚刚过去的“两会”上,这一话题受到很多代表委员的讨论,不少政协委员以提案形式对此提出了系统建议。综合这些提案看,除了进一步加大财政配套资金、以一定措施鼓励商业银行贷款外,更多样的融资渠道,如发行债券、引入大型资金、创新投资基金等形式受到关注。
发行债券成为不少政协委员的第一建议,其中除了建议发行特别国债外,还有委员建议发行地方债或企业债。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政府参事、上海社科院城市与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张泓铭即建议发行住房特别国债。他认为,国债信用极高,融资成本最低,对降低住房保障成本相对减少资金量有很大帮助,并且国债历来由中央政府发行并使用,现在住房保障成为头号民生问题,值得为此大胆突破。在发债方面,张泓铭还建议开启企业债的方便之门。张泓铭表示,企业债的发行成本会高于国债,但可以弥补商业银行贷款不足,也是理想的资金来源,现在的障碍是,发行限制条件过多,这是出于防范一般企业债券风险而规定的。全国政协委员、民革天津市主委、天津市政协副主席田惠光的提案中,有一条是发行保障性住房建设债券。田惠光表示,在地方债券中尚无保障性住房建设发债份额情况下,每年增加地方债中保障性住房投资比重,发债规模不少于一定比例,多渠道吸引社会资金进入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域。
引入大型资金进入保障房建设领域,是“两会”期间另一受到热议的建议。全国政协委员、民盟上海市主委、同济大学副校长郑惠强认为,为有效解决我国公共租赁房建设资金的瓶颈问题,在落实各级财政预算安排资金的同时,考虑到保险资金(包括养老基金、企业年金等)巨额、长线、稳定等特点,可通过完善法律、政策引导、税收优惠等途径,推进保险资金参与公共租赁房建安和运营,形成投资、建设、经营、管理的市场化运行机制。郑惠强因此建议进一步完善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的相关政策,对有关规定进行适当调整,允许保险资金通过定向募集等方式参与公共租赁房建设。进入保障房领域,更受到保险界政协委员的高度关注。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寿集团总裁杨超,以倡议保险资金参与保障房建设作为今年全国“两会”期间的政协提案。同样来自保险界的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平安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马明哲表示,保障性住房建设,不同于一般的商业不动产投资,具有地方政府负责、指定土地划拨、规定利润空间、承诺回购等强制性要求,符合当前保险资金资产负债配置的需要。
创新融资渠道,发展以资本市场为依托的房地产投资基金(REITs)等,同样出现在不少委员的建议中。民革中央的一份提案建议,采用权益型房地产投资基金(REITs),为各地公租房建设提供融资服务,最终使公租房建设形成一个由政府、金融资金、资本市场融资相互配合的多元化融资渠道,使之具备自身造血能力。
综合来看,尽管建议的融资渠道多种多样,但一个完善的制度保障更为重要。有代表委员因此建议,要尽快出台《住房保障法》,确保保障房建设常态化、规范化,从保障范围和程度、资金来源及比例、项目融资等方面进行立法。如此,保障房的建设才能得以切实保障。(赵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