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12日是我国第五个“文化遗产日”。当天,文化部正式公布第三批“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和第三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名单。上海社会科学院图书馆除晋升“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外,另有2部古籍入选“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同时我院图书馆也成为此次评选中上海地区唯一的入选单位。
国家重点古籍保护单位和《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具有严格的入选标准。入选“保护单位”必须具备四项基本条件:收藏古籍的数量一般在10万册件以上或收藏古籍善本数量在3000册件以上;有古籍专用书库;有专门的古籍保护机构和工作人员,管理制度健全;有专项古籍保护经费。
评审、公布《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及“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对弘扬中华文化,增强全社会的古籍保护意识意义重大。我院图书馆在院领导的关心重视下,积极参与2010年“全国古籍珍贵名录和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的申报工作,认真准备,精心策划,经多年收集、整理、开发和保护,凭借其丰富、珍贵的古籍文献资源,在众多申报单位中脱颖而出,成功入选国家级“保护单位”。
我院图书馆古籍部馆藏各种古籍文献16万多册,其入藏文献成书时间上限可追溯到明成化年间,内容涉及经、史、子集各部。经过有关部门考证、鉴定为本馆古籍善本图书的有600余种4500册。其中,明内府刻大字本《刘氏二书三十卷》、明嘉靖吴郡沈植繁露堂刻本《崆峒集二十一卷》、明成化十六年吉府刻本《四书集注三十一卷》、明正德本《大乘百法明门论随疏略释》、明铜活刻字本《天禄阁外史》,以及清康熙五十八年(一七一九)徐氏真合斋磁版印本《周易说略》等,均为具有本馆特色的珍稀古籍,在国内也较为罕见。
此次申报成功是国家对我院图书馆在古籍收藏、保护与整理方面的特色与成就的充分肯定,体现了我院的综合实力。通过接受国家保护中心业务指导与支持,必将进一步提升我馆古籍保护工作的特色水平,提升我院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