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领导干部谈话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和我院《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的实施办法》,
洪民荣对新任处级干部廉政勤政工作提出了三方面的要求:
一是要讲党性。政治上,要始终坚持原则,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组织上,要严格遵照党章的要求,做到下级服从上级,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全党服从于中央;思想上,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工作上,要有奉献精神,做出党员干部的表率。
二是要守纪律。要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带头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廉政规定,廉洁行政,廉洁自律。要加强对各类党风廉政文件以及相关制度的学习。
三是要受监督,自觉形成接受监督的意识。要通过推动所在单位、部门的民主管理和信息公开等方式来加强监督;要始终与职工保持密切的联系,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要勇于接受批评和开展自我批评。只要是善意的批评和建议,都应当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冕的态度认真对待,在群众中树立良好的威信。
会上,发放了廉政学习教材《新时期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程》和《反腐倡廉建设2008》。新任处级干部和院纪委委员们就如何加强干部廉洁从政进行了交流。新任处级干部签署了《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承诺书》,观看了廉政教育片《人生的败笔——王有杰受贿案警示录》。院纪委副书记、经济所副所长沈开艳,院监察室副主任包蕾萍,院纪委委员以及院新任处级干部等同志参加了廉政谈话会。这已是我院继续三次举行新任(转岗)处级领导干部廉政谈话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