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海基线是将各基点连接起来的一条线,以此为依据确定沿海国的海域范围。一般来说,确定领海基线的方法有三种,即正常基线、直线基线和混合基线。
众所周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将海域分为内水、领海、毗连区、群岛水域、专属经济区、大陆架、公海、国际海底区域。而上述海域的界限或范围是以“领海基线”为起点确定的,换言之,领海基线是将各基点连接起来的一条线,以此为依据确定沿海国的海域范围。
那么,领海基线是如何确定的呢?一般来说,确定领海基线的方法有三种,即正常基线、直线基线和混合基线。
根据《公约》第5条的规定,测算领海宽度的正常基线,是沿海国官方承认的大比例尺海图所标明的沿岸低潮线。
《公约》第7条第1款规定,在海岸线极为曲折的地方,或者如果紧接海岸有一系列岛屿,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的划定可采用连接各点的直线基线法。
当然,为避免沿海国因采用直线基线,致使海域面积太大,《公约》对划定直线基线也规定了限制条件,主要为:第一,直线基线的划定不应在任何明显的程度上偏离海岸的一般方向,而且基线内的海域必须充分接近陆地领土,使其受内水制度的支配。第二,一国不得采用直线基线制度,致使另一国的领海同公海或专属经济区隔断。
对于第三种混合基线,《公约》第14条规定,沿海国为适应不同情况,可交替使用正常基线和直线基线的方法以确定基线。
领海基线确定了之后,才能确定领海宽度、领海外部界限和内水范围。《公约》第3条规定,一国领海的宽度,“直至从按照本公约确定的基线量起不超过
考虑到在相向海域的距离不满
另外,《公约》第16条规定,沿海国确定的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或根据基线划定界限和划定的分界线,应在足以确定基线的位置的一种或几种比例尺的海图上标出;同时,沿海国应将这种海图或地理坐标表妥为公布,并将副本交存于联合国秘书长。
可见,为确定沿海国的领海范围,必须将基线在海图上标出。为此,需要用国内法予以佐证,以确定领海范围。
对此,我国外交部指出,黄岩岛和南沙群岛历来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中国对这些岛屿及其附近海域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任何其他国家对黄岩岛和南沙群岛的岛屿提出领土主权要求,都是非法的、无效的。
关于我国的领海问题,我国《关于领海的声明》已于
可见,我国采用直线基线方法确定领海,且范围为
当务之急,我国应进一步公布其他的领海基线,以完善领海制度。因为,我国于
(作者为上海社科院海商法海洋法中心副主任)
来源: 东方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