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载《社会科学》2009年第1期
* 本研究为上海社会科学院家庭学特色学科2006-2007年度课题的中间成果。
摘 要:鉴于境内目前尚未见到使用夫妻配对资料比较双方一致性的方法,本研究使用上海城乡860对夫妻配对样本资料,采用一致百分比和Kappa值,在排除了恰巧一致的偶然性因素后,考察两性对父职参与评价的共识与歧见,不仅归纳出夫妻共识度较高事项的基本特征,同时还通过统计检验,探寻不一致配对数据中存在的性别取向或类似模式,并分析了夫妻认同不一致背后潜在的文化规范、社会暗示、个体需求和期望以及测量误差等原因。
全文:
一、配对资料在家庭研究中的应用
西方的家庭研究长期以来是依赖妻子的意见和回答来考察、分析家庭内部的各种关系和问题的,一方面是因为依照传统性别分工的观念,一般认为妻子对家庭事务比丈夫更为熟悉了解,另一方面则因为妻子的劳动参与率通常远低于丈夫,较容易接触,她们接受调查的意愿普遍高于丈夫,再加上夫妻意见相似、真相只有一个的预设前提,故早期家庭研究更多地选择妻子做“家庭代言人”[1]。
然而,家庭研究与其他研究不同的是,它不是以个人为研究对象,而是以两个以上家庭成员所展现的现象为讨论重点,仅从妻子的观点来了解家庭的真相,忽略了家庭是由夫妻双方共同组成的事实。而且,不少实证研究已证实,夫妻意见不一致是家庭普遍的特征,即使是客观性的家庭事实,如子女数、两人在哪一年结婚等问题,妻子和丈夫的回答也不完全一致,至于夫妻在态度、信仰方面不一致的情形则更加普遍[2]。仅依赖丈夫或妻子的回答所建构出来的家庭概貌通常是不完整的,甚至会不可避免地造成结论的偏误。因此,自1969年Saflilos-Rothschild质疑家庭社会学已演变为“妻子的家庭社会学”以来,研究者们提出了同时考察丈夫与妻子的夫妻配对研究的重要性,使夫妻双方有同等发声的机会,从而超越“他的”或“她的”家庭推论的限制[3]。
二、文献回顾:父职参与的夫妻配对研究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研究者们对父亲的研究也是依据来自孩子母亲的信息,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基于母亲是孩子发展过程中最重要的人物的前提假设,也有让父亲参与调查是非常困难的原因,特别是不同住和低收入的父亲[4]。直到研究者开始从观察父亲与孩子的直接互动中来研究父亲,或父亲开始报告他们的体验时,人们对父亲的研究才不再完全依据来自母亲的信息[5]。
然而,父职参与作为一个复杂的行为,不管是来自母亲的报告,还是来自父亲的自述,他们对父职参与的评估都可能存在偏差,因此,仅依赖妻子或是丈夫一人的陈述进行研究,很难显示父职参与的实际状况,容易造成结论的偏误。国外的经验研究已证明,妻子会倾向于低估丈夫的育儿参与,丈夫则会高估自己的亲职参与水平[6]。鉴于收集夫妻配对资料是提高资料信度的一种手段,父亲研究领域的学者也提出了要采用夫妻配对资料才能更好地研究父职参与行为。
不过,由于获取父亲样本存在很大困难,利用夫妻配对资料对父职参与水平的研究至今甚少。这些为数不多的配对研究发现,母亲和父亲的报告相互关联,但同住夫妻尤其是母亲与不同住夫妻特别是父亲对父职参与水平的评估存在较大的歧见。如一项对228对美国低收入少数民族家庭夫妻配对的研究发现,同住夫妻对父亲参与的共识程度在75%,而不同住夫妻仅为46%。他们还发现,夫妻对具体的、行为方面的亲职事项的共识程度要高于对母亲亲职支持等主观方面的事项,影响夫妻共识程度的因素有居住形态、夫妻冲突、丈夫年龄、妻子受教育程度及就业状况等[7]。
父职参与行为的配对研究不仅数量少,在研究方法上也存在不少缺陷,Coley & Morris(2002)指出以往的研究存在四个方面的局限:首先是样本选择,这些配对研究的样本大多来自未婚的父母亲,研究结果很难推论到其他家庭结构。其次,对父职参与行为的测量非常简单,集中在询问对孩子的经济抚养和探视频率,忽略了对很多情感和行为方面父职投入的测量,无法分析夫妻对同住父亲父职参与行为评估的共识与岐见。再次,对影响夫妻共识程度的因素研究不多。最后,虽然使用的是夫妻配对资料,有些研究并未采用配对分析的方法,仅将夫妻资料分开处理,或进行彼此观点比较等个人层次的分析[8]。
随着社会的变迁,尤其在独生子女时代,不少中国父亲已日渐领悟亲历孩子成长过程的必要性,不希望自己在子女教养参与的边缘化,有的甚至比母亲更为投入和成效卓著。但中国学者对父亲参与的关注则相对较晚,对父职参与水平测量和评估的经验研究十分匮乏,更是未见有利用夫妻配对资料来研究父职参与。因此,本研究试图通过夫妻配对资料的分析,考察夫妻对父亲育儿参与评价的共识与岐见,并探究其原因。
三、研究设计
(一)父职参与的测量
父职参与是一个多面体,具有复杂、丰富的内涵,并随孩子不同的年龄阶段而变化,其度量是一个涵盖日常照顾、行为教导、学业指导、互动沟通和关怀陪伴等有机合成的全面、多元的评估体系。我们所设计的父职参与量表涉及父亲在孩子孕育期、婴幼儿期和学龄期的育儿投入共33项指标(具体变量详见表2),其中,孩子孕育期设置了6个指标(1-4分别表示自“从不”到“经常”),婴幼儿期和学龄期共27个变量(1-5分别表示从“做得很少”到“做得很多”)。另外,我们还设置了2个总括性指标(1-5分别表示从“非常不符合”到“非常符合”),考察夫妻对父亲育儿投入总体评价的共识程度。
为了不夸大夫妻意见不一致的程度,我们对夫妻关于父职参与状况评估一致性的计算将忽略评估强度的差异,如把婴幼儿期和学龄期的5个刻度合并成3个刻度,即“很少”、“一般”和“很多”以进行比较。
(二)资料来源
本研究使用的资料来自2006年12月完成的对上海36个居委会860对夫妻的入户问卷调查。该调查采用多阶段分层概率抽样方法选取了上海市9个区18个街道36个居委会,每个居委会调查25对夫妻(被选男性必须是65岁以下有子女的初婚男性)。总共完成了905个家庭的调查,其中13户问卷不符合调查要求而作废,另有20位丈夫和12位妻子因外出工作/探亲/住院、视听障碍等无法接受调查或拒访,仅完成一方的调查,因此,共获得860对夫妻配对数据资料。
调查成功的860对夫妻中年龄最小的21岁,最大的65岁,其中21-35岁的占26.9%,36-45岁的为28.1%,46-55岁的为34%,55岁以上的占11.1%,丈夫的平均年龄为44.5岁,妻子为41.8岁;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为45.2%,高中达38.3%,大专及以上的占16.5%,男性平均受教育11.2年,女性为10.4年;丈夫去年的年平均收入为27782元,妻子为15815元;93%的夫妻只有1个子女;从最小子女的年龄分布看,0-6岁占20.5%,7-12岁的占19.7%,13-18岁的为18.4%,19-30岁的有37.4%,30岁以上的仅占4.1%。
(三)分析方法
本研究拟采用一致百分比和Kappa值来考察夫妻对父职参与评价的共识与岐见。在最初的夫妻配对研究中,大多使用相关系数来计算夫妻意见的一致程度,但由于相关系数计算的是丈夫和妻子意见的共变程度,而非一致性,故研究者们后来又采用“回答一致的夫妻对数占所有夫妻配对总数的比例”来测量夫妻意见的一致性,这种方法的优点是直观、容易解释,但没有考虑夫妻回答一致有可能是碰巧、运气所致。后来,Cohen提出kappa statistic来修正直接计算的一致百分比,即排除因为恰巧一致的影响后,配对资料意见一致的真正比例。现在,Kappa值仍是测量配对资料意见一致性的较佳指标[9]。
四、研究结果和分析
在对夫妻关于丈夫亲职参与水平的共识与岐见进行讨论之前,我们将先以两性对婴幼儿期丈夫亲职参与的评估为例,观察当我们放弃配对资料特性,改以性别群体水平呈现的夫妻资料会得出什么结论,从而更加清楚地说明配对资料的重要性。表1显示,从群体水平来看,丈夫自述和妻子自述的整体情况十分类似,也就是说,双方对丈夫亲职参与水平的评价非常接近。
表1 夫妻对孩子婴幼儿期父亲参与的认同差异(%)
| 丈夫自述 | 妻子自述 | ||||
很少 | 一般 | 很多 | 很少 | 一般 | 很多 | |
给孩子喂食 | 30.6 | 21.4 | 47.9 | 30.4 | 21.0 | 48.6 |
半夜起来照顾孩子 | 34.3 | 19.6 | 46.1 | 32.4 | 21.7 | 45.8 |
换尿布 | 41.6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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